第三章塔索的救赎
相对于魔兽和其他种族,人类缺乏强壮的身体和对力量的直观感知;但是人类慢慢开始理解自己、理解同伴、理解敌人、理解世界、所以我们今天强大了。
冉森尼乌斯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头很痛,但凯文还是在习惯的时间醒来了。
屋外有俩个人在对打,不用说自然是赛克洛普和多米尼克。出去看时,多米尼克依然落在赛克洛普的下风,只是不停地挺刺。
不多时,西维拉也出现了,奇怪的问:“你们俩怎么还起这么早?”
多米尼克张口就是:“你难道不觉得:在清晨的时候,风会有花的清新吗?在风的清新下又有多少骄傲和幽美在世界里飘摇…”
赛克洛普收了剑:“因为他有自己的梦想;而我则有责任。”
西维拉:“有什么不同吗?”
“梦想总有一天会被实现,或在某个角落里腐烂发臭;而责任却是一辈子逃脱不了的宿命”。不知何时伊琳公主已经加入讨论了。
这次被多米尼克称为“塔索的救赎”的行动毫无玄念地展开了。
出发之前,伊琳公主郑重其事地拿出了一根魔杖。出乎意料地这是根极其简朴的魔杖,甚至寒酸到不能称为“魔杖”,因为它连最基本的魔晶都没有,短短的就像随便捡来的毫不起眼的木棍。只是那沧桑的纹理、古朴的气息、和手持魔杖的伊琳公主昭显着它的不平凡;还有凯文分明感觉到的魔杖的欢愉,是的,魔杖的欢愉。
赛克洛普忽地吃了一惊,“莫非,这就是…?”
伊琳公主极其郑重的点点头。
伊琳公主、赛克洛普、和多米尼克一脸凝重,而凯文和西维拉则都是一头雾水,
进山自然是骑马,而凯文悲哀地发现俩位女士都会骑马,尤其伊琳公主更是受过骑术的专业训练。依然,凯文痛苦不堪地吊在最后。凯文自然是轻装上阵的,他可不敢随便得罪马大哥。而伊琳公主和西维拉则不可理喻地带足了烤肉需要的各色调味料、烤肉架、甚至还有帐篷…
很快发现在密林内马匹无法通行,几人只好在诺大的森林里拣几条比较平坦的小路慢慢走。而俩位女士则为每每出现的松鼠大叫不止。
虽然在几个佣兵眼中这算是比较大了,但其实这并不算森林,顶多是大道旁边的密林罢了。所以虽然小动物不少,大动物却不多。烤肉架自然用不到,帐篷就更没有机会了。
大家在树林转了整整一天,终于耐不住操劳回到了塔索。
回到房间,凯文终于忍不住问多米尼克:“公主手里的那根魔杖到底是什么?”
多米尼克忽而长叹一声:“唉!”
“其实我也只是听说,据说当年伊琳公主殿下的母亲,也就是当今帕比尼王国的王后。她是一个出色的法师,聪慧、善良、美丽、当年在安瑟勒姆学院于现今的国王普罗提诺堪称完美的一对;但是世界的精彩总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事;当年的王后与一个平民剑士相恋了。与所有的三流故事一样,家族的责任、世俗的压力迫使我们敬爱的王后离开了他;但我们仍然有理由相信,那是一段感人、浪漫和凄美的爱情故事。
据说,那位幸运和不幸的年轻剑士曾经送了礼物给他的爱人,就是一根魔杖!你可以想象一个贫穷的人能送出的最大心意。那当然会是一根没有昂贵魔法水晶的简朴魔杖。但是这依然是无比珍贵的礼物,对于我们的王后来说。
而伊琳公主拿到这个魔杖是上一代传奇的继续,亦是无奈遗憾的世界的希望…”
赛克洛普听着多米尼克的“高论”忽然愣住了。
多米尼克看了他一眼:“具体的一些内幕你可以问赛克洛普,他应该清楚。”
赛克洛普:“……”
多米尼克:“……”
凯文:“……”
赛克洛普:“我从没听说过你所谓的荒唐的爱情故事,我只是知道,伊琳公主拿的是我们帕比尼王国的国宝,伟大的人类英雄安瑟勒姆所用的魔杖――鬼木。
据说,这是唯一一件出自魔界的神器;它对所有的已知魔法种类都有无可比拟的加成作用;它的伟大无需华丽来衬托,它的强大只能用敌人的失败来证明。”
多米尼克一时语塞,挠挠头:“其实我也是听其他人说的哈,不作准的,呵呵。”
忽然又问:“真的是鬼木?你没看错?”
“你可以自己去问公主。”
“好吧,我相信你,我怎么会不相信你呢。睡了睡了。”
然而多米尼克却又忽然不无感慨地问:“这次试练之后你就要结婚了吧?”
赛克洛普却反问:“赛勒尼的诗歌里说‘男人一生只会爱一个女人,但会和很多个发生关系;女人则会爱很多个男人,却也许只和一个男人有关系’。多米尼克,难道你生命中的那个女人还没出现吗?你都混了这么多年了?”
多米尼克忽然沉默,赛克洛普也沉默。
凯文看着沉默中的多米尼克忽然想到了那时月光下的歌。
“当然有了,记得那是在我三岁半的时候。我在某一天邂逅了邻居家的小女孩,她一回头的温柔让我深深地爱上了她,直到现在都无法释怀。只是遗憾的是,当我四岁半的时候,她们就搬家了,我也失去了我的至爱和我的刻骨铭心的初恋…”
“……”
赛克洛普打断了多米尼克的滔滔不绝,“我记得你在学校的时候入过一个叫‘化雨’的诗社,还写了不少肉麻的扇情诗,不会都是瞎写的吧?”
“还真是瞎写的!我这点小秘密都被你看出来了!”
凯文很惊奇的问:“多米尼克还会写诗?”
“不止是诗,还写过不少好文章。比如有一篇对帝国尚武精神缺失的讨论就十分精彩。‘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啊。”
多米尼克:“你不觉得我应该有更能体现我的风格的代表作吗?比如我的成名诗《夜已深,适合私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