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伯不知道天纵发生什么事情,见到天纵又晕倒,忙跳下棺材,一摸,感觉全身很热,以为天纵发烧晕倒了,于是立刻关好义庄的大门,把天纵放在棺材盖上,在旁边燃起一堆火,拿二锅头过来帮天纵按摩全身降热,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天纵的体温才慢慢降了下来,万伯忙把天纵放进棺材里面,盖上棺材盖,让他保暖。
安顿好天纵之后,万伯就出去找吃的了,真是一场缘分,围着义庄周围转了几圈,又捡到一只半死的鸭子,看来这年头,懂门技术是活的比别人好,万伯这次切碎一只鸭腿,把肉塞进可乐罐,加点水,封好口子,和其它鸭肉一样在火上慢慢煨。
天纵慢慢苏醒过了了,发现自己正躺在万伯豪华的“行宫”里面,万伯正给自己喝咸可乐,仔细一品,竟然是鸭肉汁水,万伯见到天纵醒了过来,笑着说:“我今天出去找吃的,真是一场缘分,又找到一只半死的鸭子,给你弄了点汁水,能够清虚劳之热,补血解水,你将就着喝,我撕给鸭翅给你咬咬。”
万伯把鸭肉汁水放在天纵手里,回去火堆继续翻烤着鸭子,把烤的焦黄的鸭翅撕看一只,递给天纵,说:“天纵,你身体怎么那么差啊?今天怎么又晕倒了啊?”
天纵努力的回想了一下,记得自己正在揣摩“血魂”,越揣摩越兴奋,越兴奋越揣摩,然后感觉全身血液一热,就晕了过去,天纵想要回想“血魂”的字句,却发现自己一片空白,完全不记得了内容了,连几个图像的影子也模糊了,难道自己失忆了?可是自己清楚的记得眼前的死人样是万伯,也清楚的记得公司漂亮mm的十一位手机号码。难道“血魂”是秘决,自己走火入魔?也不可能啊,先不论秘决不秘决,自己除了刚才晕了,身体什么也没有变化啊,更何况自己连丹田是哪里也不知道,怎么走火啊;看来自己只是独独的忘记了“血魂”的内容,真是奇怪。
天纵把自己的经过和想法告诉了万伯,万伯正在撕裂鸭腿的手哆嗦了一下,随即恢复镇定,闯荡过江湖的人,阅览就是不一样,万伯想起了那个模糊的传说,那个连卖书老板都作为笑谈的传说,但他很快就否决了自己,他不相信那本“血魂”的书可能让天纵发生了一些变化,因为自己仔细看过那本书,根本不是什么秘笈,简单说,连有用都算不上,就是废书,否则书摊老板也不可能五毛卖给自己,否则自己也早练成了武林高手,根本不用搞风水赚那几个小钱了。
天纵敏锐的观察到万伯细小的动作变化,心里知道万伯肯定知道点什么,反正现在也无聊,于是对万伯说:“万伯,难道我的晕倒跟“血魂”那本书有关系?你我相识就是一场缘分,你肯定多少知道有关“血魂”的事情,说出来听听。”
万伯听到天纵说缘分两个字,就叹了口气,知道自己逃脱不了了,于是狠狠咬了口鸭肉,说:“在我告诉你这些事情之前,你一定要记住,这只是个传说,只是个野史,更可能只是个笑话,你千万不要当真,免得自寻烦恼。”
天纵点点头:“万伯,你放心,我这么大人了,自然有分寸的。”
万伯把从书摊老板那里听来的传说,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天纵,那天,书摊老板用五毛的价格卖给万伯那本“血魂”的时候,曾笑着说过这是一本奇书,听说能读懂“血魂”并理解“血魂”意思的人,会成为一个奇人,“血魂”不是武功秘笈,也不是什么神功口诀,只是一本激发人身体潜能的书,就如现在市场上那些“学习革命”啊,“记忆之王”啊,“心算之师”啊,敲开封闭的某种潜能,让人的潜能最大的发挥出来,|成为某方面的佼佼者;而“血魂”这本书正是如何教人激发全身血液的潜能,自古以来,激发血液潜能从未听说,但“热血男儿,铁血汉子”都是跟血性有关,可想而知,血液的潜能确实对人有着大的作用。
万伯喝了口酒,继续把话说完,书摊老板还笑着对万伯说,如果习得“血魂”精髓,激发全身血性,这时候,血就有了魂,真的就叫血魂了,自此事半功倍,因为血魂会在遇见危险的时候,本能的反应和防御,在遭受到重的攻击的时候,更会自我反击,就如精武门里面的“以无法为有法,以无招胜有招”去面对对手。
天纵听得津津有味,却也不以为意,伸出手指,指着万伯旁边的烤鸭,大喊了一声:“起!”
万伯被吓了一跳,问天纵:“你干吗?”
天纵笑笑说:“我看我有没有习得“血魂”精髓啊,所以试试那烤鸭会不会飞起来。”
万伯见天纵能开玩笑,就知道天纵没有把传说放在心上,他才放下心来,他之所以不太想讲述那个不知道真假的传说,就是怕天纵跟很多人一样,沉迷武侠梦,然后把这个传说当真,去钻牛角尖,那样,他就太对不起这场义庄相遇的缘分了。
万伯于是放心的把最后部分讲述出来了,习得“血魂”的精髓的人,开始并不能自如的调动身体的热血潜能,因为大家就像刚认识的人,需要段时间适应,因此只有身体流血的时候,血魂才会兴奋,才会热血沸腾,才会调动潜能,成为铁血汉子,这就是社会上经常说的“见血,杀红了眼。”,当你熟悉了血魂,血魂熟悉了你,那你就牛b了,具体多牛b,没人见过,估计见过的人都成了古人。
天纵笑笑,插嘴到:“你的意思是,刚开始拥有血魂的人,需要流血刺激,才能使自己变得强大?流血的越多,就越强大?”
万伯吐出一根骨头,说:“是的,流血的多,刺激到血魂越兴奋,你就会越厉害。”
天纵高兴的看着自己的身体说:“假如我真拥有血魂,如果,我全身的血流完呢?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万伯毫不犹豫的说:“死人!”
天纵拍拍脑袋,表示自己愚蠢的问出这个问题。
万伯丢过一大块鸭肉给天纵,说:“传说已经讲完,这个传说加上那本“血魂”一共花了我五毛;我是听书摊老板说的,书摊老板听供应商收买佬说的,收买佬听谁说的,我就不知道了;吃快鸭肉,下来活动活动经脉,我的行宫都被你糟蹋了。”
万伯不会知道,连天纵也不清楚,那本“血魂”早已经在无意中被天纵一起消化了,这就是缘分,无名留下了血魂的传说,但没有留下书里药水的片言片语,或许这就是无名的高明之处。
天纵啃着鸭肉,心里说:“其实哥听的不是传说,而是寂寞。”这时候的天纵早已经把自己的晕倒和忘记“血魂”内容的事情自我阐述成劳累过度导致,他完全没有在意过万伯讲述的传说,这个社会,有江湖,却没有大侠;有武术,却没有秘笈。
“轰轰轰”老天又开始天降大雨了,天纵已经在义庄呆了两天了,虽然不至于饿死,万伯棺材里面的食物足够支撑十天半月,再加上万伯运气极好,经常能捡点家禽或者其他食物,撑个把月绝对没问题,但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再说,大后天就要回公司上班了,如果旷班,主管必定不理什么大水阻滞,无法回来的理由,只会阴笑着把天纵开除,连半点赔偿也得不到。
天纵拿出手机,小心的开了机,兴奋的发现有信号了,忙拨打110,这一刻的心情异常的高兴和紧张,终于通了,一个声音甜美的小姐很有礼貌的说:“你好,110报警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
天纵喊了起来:“我被大水围困了,在东村义庄,赶紧派冲锋舟过来,我已经两天没吃没睡了。”天纵觉得把情况说的严重点,救援的人才可能尽快过来;天纵刚刚喊完最后一个字,手机神奇的没电了,不过天纵已经不担心了,起码110收到了自己的求救。
睡在棺材的万伯伸出头,埋怨的说:“能不能小声点啊?自从你来了义庄,我没睡过一个好觉,再吵,我就真可能长睡了。”
天纵笑笑说:“万伯,等下你跟我一起走吧。”
万伯摇摇头:“我有什么好走的,这里有吃有喝有睡,再说,警察也不可能帮我把这宝贝棺材也搬走啊,即使搬走了,我也不知道放在哪里合适,这样吧,如果你担心我,你就每天留意下新闻,如果大水十天半月还没退,你再来救我吧。”
万伯拉拉身上的被子,说:“义庄是我家,做鬼靠大家。”
天纵好笑又好气,但知道万伯说的有道理,他那副宝贝棺材除了义庄还真没地方放呢,拉去都市,起码吓坏一片人,而且大水暂时还威胁不了他,十天半月里面是绝对安全的。
于是,天纵就自己站在义庄门口,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
这一等,就是三十七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