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姐笑着大夸我说话有水平,简洁实用。我和李钰便督促飚子下午开车带着小屁股和孟姐去订做,越快越好。
这时有几个香港的常客来到店里,看到忽然多了这么多档次高的妹妹很是吃惊。大夸之后,便急不可待地上钟了。
这些香港农民还真的有福气,让他们搞了个先手。那个平时我最反感的阿军竟然一眼就挑上了玉艳,真真把我给气疯了。爷爷我还没有碰过她的小手,他竟然先牵着上了楼。
我心急火燎的等了一个钟,这个孙子竟然加钟。他经常光顾我这里,前些日子我这里不是太景气时还真亏了他和他的一帮朋友来架势了。
他们是早期浮过深圳河去香港逃荒的本地人,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还成了香港的合法公民。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知道他们原来在香港是干装修的。这个阿军是个刷墙的,按照东北的说法叫“刷大白的”,有时看他来我店里时,指甲缝里还有没洗掉的白漆,手掌也是厚茧成灾。
第一章
天大的好事
一个月在那边挣个一两万块钱,算是生活在社会的最下层,连个栖身的狗窝都买不起。但是在深圳这边就不同了,他们简直成了爷,他们的工资在这里也只有ceo级别的才能拿到。有钱就是爷,没钱就是孙子,不管我内心是如何的鄙视他们,但我承认,我现在确实没有鄙视他们的资本。
我一想到阿军那双粗糙的爪子、可能还沾着油漆的爪子定会抚弄玉艳那还没有完全发育完整的小乳房的时候,真想踢开包间的门让他滚蛋。可转念一想,这事鲁莽不得。“顾客就是上帝,上帝是什么?只要给钱,什么都是”(李钰语),况且玉艳刚来,我即使再有私心,也不可能立马将她升级为老板娘的。再说了,让他阿军滚蛋,是不是由我来安抚玉艳,我的手功能上肯定是没有问题,但李钰和孟姐他们一定会认为我的脑子有问题。有气,就憋着呗,谁让咱是吃这碗饭的呢!
毛大利打来电话说,“有一个天大的好事,一定要告给你知!”
我心里也正难受着呢,便没好气地说:“怎么了?看把你给激动的!”
“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如果能成行,你就不要开发廊了。”他说。
原来是赚钱,我当然不会和钱过不去,便说要洗耳恭听。
他却神秘起来,“隔墙有耳,这事一定要面谈!”
其实我每天都在做着发财的梦,只是这个梦从来都没有一丝要变成现实的迹象。当然了,如果毛大利真能够找到共同发财致富的路子,我还是会义无返顾地同他一起上路的。
于是我就和他约好了晚上来我这里,如果我有空,肯定要好好地面谈一下。
李钰回了“男人世界”,我坐在收银台里,看着满眼的漂亮妹妹们,心里美滋滋的。真是老天开眼了,给我送过来这么多的神仙姊姊,有点目不暇接了。心里想:要真的有一天发财了,这样的妹妹是一定要娶个十个八个的才过瘾哈。
说来还真的奇怪,不知道从哪里忽然间蹦出这么多的客人来,从中午开始这些小妹们就没有闲下来,洗头的洗头,松骨的松骨。更有些客人要求服务一条龙:先洗脚、洗头、理发再松骨,就连平时生意很不好的足浴也欣欣向荣起来。看来真是我和李钰的好日子要到了。
正想事时毛大利竟然傻呵呵地进了发廊,我看门外还停了一辆半新不旧的北京切诺基。他说已经辞职了暂时还没有地方住,行李全都拉过来了,让我给想想办法,不行就先在我的店里住下。
我才不敢引狼入室呢,毛大利看小妹们的眼神有点发呆发痴,就差没流哈喇子了。
我问飚子梅林二村可不可以让大利暂时住一下,他欣然答应。自从这小子迷上小屁股后,乐不思蜀地成天一起鬼混,大有长相厮守的势头。
算了吧,反正我和大利有发财的要事相商,便拿了钥匙和他一同来到阔别几个月的梅林二村。正好慕华在房里,和一个半丑的年轻女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慕华偷偷给我们介绍那女子说:“她姓鹿,是租住我空下的那间房子的主!”说的时候他的脸有点红晕,真是莫名其妙地红个啥子吆,咱们哥们谁和谁,我觉得你慕华都没有红脸的必要,看来肯定你小子没有干什么好事,我心里想。
我仔细看了一下那女子,谈不上什么姿色,穿着俗气还披着发。如果按照我的审美标准:就是一个字:丑。要我和她在一起看电视或者聊天,我定没有那份心情的,看慕华还能和她坐住,估计已经那个了。反正按照飚子的话讲,一个女人如果连慕华都说她丑了,那她肯定是长相不怎么样了。
如果说慕华是个文人吧,我想还算不上,因为他确实还没著作面世。但他确实带有文人所特备的骚气和怪脾气。南京他混了也有几年了,却没有交到一个知心的朋友,我想这和他的性格绝对有关系。和他结识这么多年,我感觉从来就没有走进他心里过,这也许和他的生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他自幼丧父,母亲拉扯他长大。他母亲在我们方圆几十里倒是很出名的,好像年轻的时候可以美倾一方,有一个绰号叫:白脸,直到现在将近五十的人了还是风韵犹存的。可惜慕华他爸爸没福气享受,慕华还没有出生就得病死掉了。
寡妇门前就是清净不了,据说慕华他妈一直不再嫁人的原因,是有一个同村的老光棍一直也不娶就这么陪着她。社会上也传风言风语的,据说那个光棍还是慕华同姓的一个大爷。
上高中的时候,慕华将我当成了他最知心的朋友,甚至将所有的心事和秘密全部都说给我,他得到了解脱,我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因为我发过毒誓:如果泄密,不得好死,死了还要将鸡鸡喂狗。为了保护我生命和我身体的完整性,我对任何人只字未提过他慕华的秘密。这样一来,慕华却是自卑起来,觉得在我的面前从来都是低人一等似的,有时脾气怪得很,到现在我觉得已经完全不能走进他内心半步了。
慕华骨子里有种傲气,是我和飚子从来都没有办法模仿的,也就是他所谓的个性吧。但他对于女人的欣赏力简直与我和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