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腿毛男带到码头的一个破仓库中,真是佩服自己,第一次来这里就能以如此快的速度找到这样一个适合杀人越货截肢藏尸的地方。
自我欣赏完毕,回头。腿毛男被我突然停下的脚步吓倒,一跳一米,捂着裤裆说:“我真的知道自己错了,你别……”
我默,他还真以为我喜欢他那“宝贝”啊。
“行了行了,我不想把你那个怎么样。就这儿,随便做,别客气。”我尽量不吓到他地退后了两步,随便拍了拍坐地上。
“恩,是这样的。我最近在学魔法,这你也看到了。”
腿毛男使劲点了点头。我接着说:“因为一些小问题,我学习魔法的时候岔了道,导致现在……恩……有点失忆……”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我依然面无表情地撒谎:“但你知道,学魔法这件事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所以只好找你,告诉我以前的事。”太完美了,这谎真是太完美了!前后相扣一脉相承,至于魔法会不会让人失忆,理论上是可以的,虽然我没听过有实例产生。
沉默。
我爆了,猛地站起来,冲到他身边一阵拳打脚踢:“你不想说是不是?没关系,爷我成全你,你可以到地狱跟撒旦好好商量下前程问题!”
“我……我说……我没不说啊,刚才还没想好……”
“我就说嘛,来,慢慢想,不急的,我又没拿刀顶着你不是,不要紧张。”
然后,他结结巴巴地说了好久,我总结了下,大体是这样的。
“我”是一个孤儿(猜到了),年龄16,性格懦弱好欺负,除了脸长的漂亮以外一无是处。呆鸟同志是“我”的邻居,传闻有染(腿毛男说这话的时候用很八卦的眼神看了我一下,被我回旋踢踹飞)。不知道是因为基因问题还是性格使然,总之“我”是个gay,并且还是传说中的纯0号。我本来不是在码头工作的(原来哪里他也不清楚),后来偶然间被霍比司家的小少爷看中,估计是为了他想那个的时候容易抓人,我被安排到这里工作。平民总是讨厌有特殊待遇本身却毫无贡献的关系户,因此我几乎被所有码头的员工厌恶,呆鸟同志除外。
拍拍屁股站起来,已经黄昏了。我上午已经点完了今天要出仓的货,所以可以这样闲了一下午。
码头提供午餐,但晚餐得自己出钱。我把手伸进口袋,恩恩,果然没钱。
帝都魔法学院是帝国最高魔法学府,为了培养人才,只要你够牛,完全可以靠助学金度日,但16岁是它们的最低年龄要求。现在我除了魔法以外一无是处,这也是我唯一的出路。去读书,然后考上大魔法师执照,再然后随便找点事做找点钱赚。
耳边的嘈杂逐渐湮没在海浪怕岸的声响里,我捧着从腿毛男那儿“借”钱买的面,看着这个让我如此熟悉却又陌生的城市。
街道旁传来的面包香清晰,一切好像又回到过去,他站在海边的那块岩石上,温柔地笑。
海风在耳畔吹拂,我却只能轻叹一声,因为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他爱的人,不管是谁,对我都再也没有意义。
而那些地方,在这个时代,又是什么模样。繁天神树是否依旧枝繁蔓饶,银辉池是否仍会在冬夜散发出迷离的芬芳,我不知道。
我曾经想过如果看不到那块淡青色的石碑会怎么样,如果找不到那片企愿符会怎样,如果失去他会怎样,而这些,都成了今天的现实。
而我如今却依然活着。
没有谁只依靠爱情生活,即使心空了,我依然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