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珠说:“我帮你吧,我花别人钱的感觉一向很好,尤其是你的。”
我说:“很荣幸,钱给你,买什么你决定,让你当回名副其实的主人。”
买完东西,阿珠说:“东西你提回去吧,晚上再见了,桃溪江边。
我说:“没问题。”
提着东西回家,我妈说:“哪来的这么多东西?”
我说:“路上捡的。”
我妈说:“有钱捡没?”
我说:“有啊,但是我没要。”
我妈说:“阿珠呢?”
我说:“她比较贪财,捡到钱,就跑回家去了。”
我妈说:“你对阿珠可真好。”
我说:“晕,你可真会联想,晚上我有事,不吃晚饭了。”
我妈说:“什么事,让你连饭都不吃?”
我说:“吃饭。”
我妈说:“那你回来睡吗?”
我说:“我吃饭还不用这么久的时间。”
到了晚上七点,我就去了桃溪江边。
然后发现一个人也没来,我是最积极的。环顾四周,发现真的没有人,既然这样,那我是可以偷吃一点东西的,只要不被人发现就行了。真为这事沾沾自喜的时候,突然我意识到,这写东西本来就是用我的钱买的,我何必偷偷摸摸呢?光明正大的吃就是了。
正当我决定大开吃戒的时候,背后有个声音说:“你在偷吃什么呢?”
我转头一望,在月光的帮助下,发现是一个人,但是我凭着声音却认出她来了,她是海棠。
我说:“没有人来,所以我决定独吞。”
海棠走近了,然后坐下。
我说:“是不是我走错了地方?半个人都没见着。”
海棠说:“我不是人啊?”
我说:“你是一个人,我说的是半个人。”
海棠说:“是你来的太早了。”
我说:“七点钟还早?吃饭的时间都过了。”
海棠说:“阿珠说的是八点,而且是吃了饭来。你不知道?”
我说:“额,当然知道,还是我告诉她的,不过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海棠说:“我早就吃完饭了,然后没事做就来了。”
我说:“你来的正好,刚好有件事要你做。”
海棠说:“什么事?”
我说:“烧一堆柴火。”
海棠:“生火?你怎么不弄?”
我说:“我弄不来。”
海棠说:“为什么?”
我说:“因为我刚才在忙着吃东西。”
海棠说:“你没吃饭啊?”
我说:“其实我家没米了。”
海棠说:“柴都没有,怎么生火?”
我说:“怎么没有,你没见到那边有篱笆吗?你拔几根来就行了。”
海棠说:“那是别人的篱笆,里边可是别人的菜地。”
我说:“我知道啊,不拔掉篱笆,怎么进去偷番薯?”
海棠说:“哦,那还是你去吧。”
我说:“我就知道你不行,也没指望你去。”
海棠说:“那看你的了。”
我说:“我也不去,等星仔来了再说吧。”
海棠在江边附近拾了些朽木,竹枝,然后点起了参天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