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必过份探索欲望与欢乐的概念,
以及它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联系。
我们只需要站在人的社会性角度来看,
活在世上每个人取得快乐幸福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我们过分的欲望得以满足时,
势必侵害他人的快乐幸福,
这样的欲望满足就不符合道德原则,
以理性思维去感知就会有人觉得痛苦。
追求快乐幸福的欲望本身是无罪的,
但妨害他人的幸福快的欲望就是有罪的。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追求快乐幸福的权利,
但侵害到他人快乐幸福的追求是不对的。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其实只要我们只索取所欲自己应得的那一份快乐,
而不妨害他人的幸福,那么我们的生活就是纯净圣洁的。
而这一切根本就不可能靠因果来裁决,
而要靠现实中的法律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