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江湖酒吧_洪荒乱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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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江湖酒吧(1 / 1)

今天是木倾颜24岁的生日,木倾颜喝高了,一路上疯言疯语,一会儿骂上帝是个婊子,一会儿骂命运是扯皮条的龟公,操操不绝,日日不断,十足一个疯子。

离夕和韩凌楚双双扶着他s形走着,后面跟着一个酷似葛优的家伙,是离夕的暂时男友。木倾颜只知道这家伙非常有钱,但是有钱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了。

今天晚上喝了两瓶茅台,后劲上来了,胃觉得往上涌,忽然木倾颜忍不住了,推开离夕和韩凌楚抱着一根站牌就不撒手了,狂吐起来,吐着吐着,眼泪不觉得释放出来。离夕和韩凌楚都没有劝慰他,只是心疼地看着他。

终于吐得差不多了,木倾颜无力地坐在站牌旁边,刺鼻的酒味觉醒着他迷离的视觉。看着这个城市不真实的夜晚,繁华的街道,悲伤的城,浑浊的眼泪,闪亮的霓虹灯。夜已入深,忙碌的城市疲倦下来,就像一个激情过后的男人露出慵懒厌倦的表情。对于上班族来说一天已经结束,但是对于习惯夜生活的人们来说着只是一个开场。

来来往往的人进出着各个酒吧夜总会,寻找着彼此的安慰,木倾颜艳羡地看着他们的身影,心底不觉产生一丝嫉妒。他们都有自己的追求,哪怕是一点一滴一丝一毫。而自己没有,什么都没有,目标,追求,理想木倾颜抬起头看着旁边露出心疼表情的离夕和韩凌楚笑了,幸亏还有们。

韩凌楚是木倾颜的女朋友,离夕是他的,算是红颜知己吧。虽然现在三个人的关系有些暧昧,但是他相信,她们会永远陪在自己身边。

“去泡吧,在怎么样?”木倾颜使劲摇了摇头笑着道:“放心,酒醒的差不多了,绝对不发酒疯了,我保证!”

离夕和韩凌楚愣了一会,点了点头同意了,木倾颜知道,两人永远不会拒绝自己,韩凌楚不管什么事都迎合自己,哪怕不是自己的本意,而离夕是个不会拒绝的女人,当然,只是对于木倾颜来说。

那个长的酷似葛优的家伙也没有反对,当然反对也是无效的。

平庸的生活里需要一丝调节剂,人生才不至于乏味.音乐,香烟,美酒,红唇,酒吧里全有。

酒吧的名字叫江湖。江湖是什么?有人说江湖是刀光剑影侠骨柔情,有人说江湖是羽扇纶巾才子佳人,有人说江湖是铁血丹心马革裹尸,还有一位大人物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人们厌倦了庸庸碌碌的朝夕晚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以他们感到厌倦,于是他们渴望一种振奋神经的调节剂。在酒吧里,每个人选择的角色不同,有人选择的是一掷千金的富家公子,有人选择的是等待着英雄救美的侠客,有人选择的是单纯发泄欲望的嫖客,有人选择的是醉生梦死的酒鬼,有人选择的是宁缺毋滥的采花贼,有人选择的是选择掉金龟婿的千金大小姐,而木倾颜无所谓角色,他只是一个过客,路过而已

四人进入江湖酒吧,迎面扑来了酒精烟草和荷尔蒙掺杂的气息,还有嘈杂的音乐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乱乱乱。

酒吧里每个人都张扬着自己的个性,男人眼睛像雷达一样扫视着酒吧里女人的胸部和屁股上,物色着能发生一夜情的伴侣。女人则衣锦夜行,散发着无与伦比的魅力,等待着每一个男人的搭讪,思量着这个男人是否能为自己的一夜青春买单。

江湖的老板叫妖,是个很帅的男人,帅得一塌糊涂,帅得掉渣,当一个男人帅到一定程度,那就不应该称之为帅,应该称之为美。妖很美,美到令张曼玉自惭形愧的地步。

妖是一个天阉,同时也是一个同性恋,因为是个天阉,所以是个同性恋。同性恋注定不被这个社会认同,所以妖的朋友不多,木倾颜算是一个。

妖正坐在角落里自饮自酌,顾影自怜,看上去有种闺中少女爱上重楼的感觉,与酒吧的环境格格不入,却又浑然天成,像是已经融入了这个环境。妖化了很淡的妆,长发垂肩,倾泻在眼前将他的大半个脸遮住,看上去有种迷离的朦胧美。身穿白色的中性衣服,勾勒出“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仅可盈盈一握的黄蜂腰,软兮兮像波斯猫一样地趴在桌子上瞪着酒杯发呆。

木倾颜韩凌楚离夕还有那个酷似葛优的家伙四人径直走过去,木倾颜看着妖正在呆呆的瞪着酒杯发呆,一阵无奈,暗忖,着家伙又在发骚了。

来到妖的面前抢过桌子上的啤酒喝了两口对他道:“一个人坐着发什么呆呢.”

妖眉头一皱,待抬起头看见是木倾颜,真诚的笑了,站起来婷婷袅袅的来到木倾颜面前,亲昵的拉着他的胳膊幽怨的道:“倾颜,你可好长时间没来了,是不是把人家忘了,人家在这里望穿秋水,等到花儿都谢了,心儿也碎了,不信你摸摸,人家的小心肝。”说着拉着木倾颜的手往他的心胸口摸去。

木倾颜赶紧把他的手甩掉,恶心的道:“行了,别在这瘆我,发骚去找kiven去,要是让kiven知道你天天想着我那还不吃醋。”

妖也不以为意朝木倾颜抛了一个媚眼:“要不我把kiven踹了,你做我男朋友怎么样?”

“下辈子吧,你祈祷下辈子做个女人,我一定做你的男朋友。”木倾颜懒洋洋的道。

妖幽怨的看了木倾颜一眼,朝他身后的离夕和韩凌楚笑了笑道:“离夕楚楚,来,一块坐下来喝酒,我请客。”

木倾颜大大咧咧坐了下来:“你不请客谁请客,来就是吃你的喝你的”

“哈哈...应该应该。”

妖看了一眼离夕道:“离夕,你也好长时间没来我这里。我是知道了,要是倾颜这小子不来,你和楚楚肯定不来,往后要是有空的话经常来喝酒,全都记在我的账上,记住,要把倾颜这小子逮来。唉!人家的日子实在是没发过了,无聊死了,都淡出鸟来了。”

“错错错,你怎么无聊怎么淡,都冒不出鸟来,因为你根本没鸟。”木倾颜打了一个酒嗝,毫不留情的将妖的病句指出,离夕和韩凌楚掩着口笑了起来。

妖被噎了一下,于是反将一军,捏着兰花指顾盼巧兮的抛了一个媚眼:“人家没鸟,那我们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交流嘛。”

木倾颜刚喝了以口,“噗”的一声全吐在妖身上,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你你你”。

妖从口袋里掏出手纸将衣服擦了一下:“不喝你也别浪费啊。”妖没等木倾颜说话,又看看一眼离夕身边那个酷似葛优的家伙:“呦呦,离夕,又换帅哥了?挺像葛优的,离夕,怎么,不介绍介绍给人家认识认识。”

离夕自从一年之前叶朗死后,更换男友的频率比月经都勤,一个月最少一两个,多的时候一个月五六个。那葛优自从在一个舞会上见过离夕之后,惊为天人,于是对离夕展开了疯狂的追求,每天玫瑰烛光晚餐准备着,跟伺候佛爷似的,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离夕自然是来者不拒,辗转于各个男人之间。离夕对于这些追求者就像是对待一场游戏,一场必胜的游戏,但离夕确是百玩不厌,乐此不疲。在交往的过程中离夕故意透露出一丝暧昧,露出水到渠成的姿态,当追求者们以为时机成熟想进一步发展时,离夕一句分手打破局势,宣告gameover。

那些追求者们,有黯然销魂的,有惊慌失措的,有失魂落魄的,但最后问的都是一句为什么,离夕的回答更绝:因为我已经赢了。当然也有恼羞成怒不甘不休的,后来全被妖修理了一顿,轻则暴揍一顿,重则缺胳膊少腿,更有甚者被揍死扔进了垃圾桶,原因是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是你能摸的,那一次,被那个家伙摸了一下胳膊的离夕,回家后洗了三个小时的澡,直搓到皮肤泛红,也不休不止。

当离夕对木倾颜讲述那些追求者的表情时,笑得那么风华绝代,妩媚妖娆,但是木倾颜却听得出来那笑容的背后透着一丝寂寞苍凉和无奈。那笑容是那么的程序化,就像是看一部星爷的电影,等待星爷无厘头的表演露出的笑容,什么时候笑,什么时候不笑,都是固定的,一成不变。

妖怜悯的看了一眼那个像葛优的家伙,暗道,这离夕也忒混蛋了,净捡老实的坑。但愿这家伙识相,别惹了这位姑奶奶,要不然也别怪我心狠了。

离夕妩媚的瞪了妖一眼:“这是我男朋友,郑和,天和房产的老总,听说公司快要上市了,妖,你一定要罩着人家啦,阿河,这位是妖哥,江湖的老板,上面有人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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