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_夜色绯糜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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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2 / 2)

幸亏她没把“万年受”这三个字说出来,不然按齐濬的脾气,估计早就跳出来了。

“哦?是吗?”他淡淡地问了一句,直接下逐客令,“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没兴趣当你的模特。”

我诧异地看着一脸冷漠的齐濬,有点不相信这是昔日那个爱笑爱闹,老被菲菲牵着鼻子走的阳光美少年。

要说五年后再见的人里面,属他的变化最大了。

他的皮肤原本就白,现在更是透着一股苍凉的美,头发较之前长了,没过了肩部,用一个小皮筋在一侧扎了个鸠,白t恤下的身子单薄的得可怕,消瘦的手指骨骼突兀地鼓起,让人觉得似用了很多力,其实是瘦得只剩下一副皮包骨了。

他一直重复着一个动作,长指轻轻摩擦着一张唱片。

暗淡的眸光终于现出一丝温情来,那仿佛已成了他的情人。

我不禁想着,菲菲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为什么他变得那么憔悴。

真珠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疼爱,没吃过什么苦,后来我和金霖去了日本,她每每惹祸却总有我们替她收尾,几乎可以说她没有受过一丝白眼,没有尝过人情冷的一面,如今被一心想见到的人一口回绝,面子上自认有点挂不住。

“我不管,你一定当我的模特,这本漫画是我的处*女作,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他似没听见般,继续爱抚着手中的唱片,那种不言不语把自己封闭在自我世界里的孤寂感和满足感让我心惊,心底突然燃起一丝不安。

我上前,把她从位置上拉起来,呵斥她:“真珠,别闹,人家不想就别勉强。”转而又向他道歉,“打扰了,我们先走了。”

见我眸子染了丝怒气,真珠撇了下嘴,不情愿地挪到着脚步,嘴里还嘟嘟囔囔地:“人家看他像嘛,想给他画个漫画,那么美的爱情,少了个主角,多可惜。”

“你还说!”我瞪她。

“等一下。”他突然出声叫住我们,真珠惊喜地回头:“你肯答应了?”

他没回答,只是问:“漫画的内容是什么?”

尽管不情愿,真珠还是将bl漫画改成了正常的男女漫画,应齐濬的要求,日式恋爱风,女主角要由他来敲定,虽然不知道是谁,不过我猜应该是菲菲没错。

因为他在说女主角几个字时眼睛里闪着的光竟比外面的阳光还要亮。

这样一来,也许我还能经常见到菲菲,心里不由得轻松起来,暗自鄙视自己又想太多了。扭头看了一眼还在纠结的某人,甚是感激。

有时候,她也还是能帮上点忙的。

自那天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嬴锦廷,跟嬴氏方面的合作已基本敲定,不需要我再亲自出面,余下的细节我都吩咐小小和底下的人去做。

想来也有半个多月没见过他了,听小小说他很忙,一日三餐都在办公室里解决。

她安慰自己还好与她做工作接洽的不是他本人,不然她又要像那天一样被冷落在门口不理不问好几个小时。

去的次数多了,小小倒和高级助理小洛熟稔了起来,听她说之前的那个助理韩琛因为工作出色被嬴锦廷调去了美国的分公司做总经理,还有jessica已经有很多天未在公司露面了,据说是身体不好,具体原因小洛也不知道,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

蓬蓬松松缠绕着的旋律8

更新时间:20129239:30:21本章字数:3573

我一边听着她讲话一边暗自诧异,韩琛的能力一向出色,为什么他以前不调走他,况且美国的分公司一直都有总经理,也不差他一个。转念又一想,也许只是普通的人员调动吧,每个公司都会有的。

看不到他,我只能借着别人的口一点点地了解他最近的情况,想着他一天二十四小时机会都在办公室里度过,想着他忙得连家也回不了只能躺在休息室里的时候,千沟万壑的心脏表面;穿针引线般的缝合进了心疼。

“还有啊,会长,嬴氏里的女员工好多都暗恋嬴总呢,要不是嬴总下令无关人士不得随便出入30层,每天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踏破楼梯只为了看他一眼!”我笑笑,没吱声,她也许觉得这不足以吸引我,干脆坐下,搬了把椅子在我对面,“上次和小诺在员工餐厅吃饭,周围的人都在谈论他们总裁,男的谈论他有多厉害,女的就是聊聊八卦了,一顿饭下来,耳边都是他的八卦,嘿嘿,我也听到了好几个劲爆的哦!”

为了配合一脸期待的她,我停了笔,收到我的眼神,她大受鼓舞:“听说嬴总的太太在牢里,好像还疯了,据说当年还是他亲自送她进去的,因为五年前他太太放火烧了‘悼红轩’,伤了不少人。诶,会长,就是我们旗下的那个‘悼红轩’,你应该不知道,前任邹会长在的时候很有名的。”

拿着笔的手僵硬了一下:“哦?憔”

“后来出事后,那个‘悼红轩’就被嬴氏买了下来,也不装修,当年烧的那么惨,现在还是一片黑乎乎的,嬴总下令不让人修,就在那放着,虽然很影响美观,但他说了不让修,政府高官还不都给他面子。”

“为什么不修?”‘悼红轩’是我一直不敢去的地方,我没忘,却不敢去,深怕牵动心底最痛苦的回忆,现在听她道来,忍不住问出声来。

“因为那烧死人了,听小洛说当年遇害的有三个人,一个就是我们的邹会长,哎。”说到这里她低叹了一声,似替他惋惜,“还有两具尸体没找到,有人说烧成了灰烬,还有人说那两人脱险了,总之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就这么消失了,其中一个女的还是嬴总当年包养的情人……楞”

“啪嗒”,一只完好的钢笔就这么被我折断,用得力大了,手上青筋暴起,笔尖划破手心,鲜血一滴滴地流下来。

“天呐,会长!”小小一声惊呼,拿了一旁的纸巾替我把血拭去,“会长,去冲一冲,冲一冲冷水会好点。”

“没事。”我抽回后,将钢笔扔进垃圾桶:“明天再去给我买一支,换个样子。”

“哦!”她见我脸色不好,不再废话,拉开椅子,起身就离开了。

天气开始转凉,八月过去,九月也走了一半。

还是不由得想起他,想着他在干什么,想着他会不会多加件衣服。

但以他的体质,这个天气估计还是可以用短袖抵挡的,大冬天的,他都只穿一件薄薄的衬衫,最多加一件开司米,然后大衣随意地一套就好了,保暖衣裤对他来说根本用不着。

这么想着,竟真让我遇到了。

parker柜台前,他低着头,一支支地看着。

他是极爱笔的,他的笔不怎么容易坏,坏了以后绝不用同一种样式。

他说看见了会想起以前的那支,既然已经无法得了,就要重换一支。

我却知道,他是个极恋旧的人。

小小有事被我派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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