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天。
昨晚看了大半宿的书,接着又看了场球赛,半夜了才睡。一觉睡到今天十点半才醒。晨跑了一段时间后,始终觉得越跑越累,便没再坚持下去。
这是我第二次看钱钟书的《围城》。第一次看围城的时候我记得是初三,当时只看到了里面男人的小鸡肚肠,斤斤计较的气量。现在重看第二次不由得佩服大师深厚的文字功底,尖刻的讥讽谈笑风生间跃然于纸上,写的不露声色。我想暂时还不会再去看第三遍,现在的自己脑子里就像灌了水,读什么都枉然,除了“胀”还是“胀”。
洗漱过后,给店里打了个电话请假后,就直接去了咖啡店那。十一点,时间不早不迟,店里没有客人,大柳坐在柜台后面看着电视。我径直走到柜台前坐下,大柳从里面递给我一根烟,然后起身给我煮了杯咖啡。自从与大柳熟识后,每天到咖啡店里坐上一阵仿佛已成了习惯。
“有没看凌晨的球赛?”我点燃烟,开口问。
“哦,没,那边赢了?”
“皇马,2比1,”我吐出一口烟,“还算精彩,拼得很凶,罚了5黄牌1红牌。”
“最近一直忙点其他的事,时间不充裕,少看了,身体吃不消。”大柳把手里的烟尾揉灭,抬手挠挠后脑勺。神情又点滑稽。
随后,我们都没再说话,边啜着咖啡边看电视,气氛并不坏。电视上放着王菲的“暧昧”mv,声音飘渺虚无,听着让人舒服。
时间一点点过去,客人渐渐的多了起来,大柳开始忙碌。我付罢帐,和大柳道过别后步出店门。出门的时候,刚好又来了一个客人,我错过身让她先进。嗯,淡淡的香水味,还不错。
我掏出烟点上,漫无目的的缓慢的挪动脚步。一转眼,从家里跑出来一年了,一事无成。离自己的理想仿似越来越遥远了,远的看不见一点希望;也仿似越来越近,毕竟还是在玩着自己喜欢的吉他,还算是与音乐靠边,而且挣份工资养活着自己。
一边走一边想,突然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
“嘿,歌田,真巧啊,竟能在这碰到你。”
是杜小美,脸上依旧挂着干净的笑容。
“咦,你怎么会在这?”我疑惑的问。她家不是这个方向呀。
“高兴吧?”
“呵,还好。”
“我有个同学住在这边,今天过来找她玩,没想到碰到你。”
“呃。”
“唔~~~”
“~~~”
同上次见面时相比,这次气氛不太融洽。我们谁都没动,沉默了十几秒,最后杜小美还是先开了口:
“你要去那?”
“不知道。”
“哦,要不一起?我也不去找同学了。”
“成,想去那?”
“到你家吧,行不?”
“啊?”我吃了一惊,以为自己听错,可杜小美依旧一脸淡然。
“去你家。”她重复一遍。
“这样好吗?”
“?”
“我意思是:你觉得合适?”
“合适啊,为什么不合适,难道你还会吃亏不成?”杜小美还是不以为意,“不欢迎?”
“没,我们好像还是第二次见面吧?都不了解。”
“那怎么才算了解?”杜小美追问。
我低头想了一会,怎么样才算了解?实在想不出来,只得抬起头说:“我也不知道。”
“就是咯。”杜小美抬手用食指摸摸下嘴唇,“那这样,我们从这里走过去,如果是右脚先迈过去那条线,”她伸手指指前面路面不远处的一条白线,“就行。是左脚先迈过去就不可以,赌不?
说完,杜小美嘟着嘴看着我。我很喜欢她这个充满了孩子气的表情。
“成,吃亏的又不是我。”我故意激将。
“哼,我还不怕呢,我就想去,怎么了?”杜小美看来是铁了心要去我的住处,不上当。
“那开始吧。”
“你来还是我来?”
“你吧,不然你说我作弊。”
“好,让你输的心服口服,开始咯。”
说玩,杜小美先迈出了左脚,嘴里数了起来: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她一边数一遍迈脚步,我也跟着在后面心里默数。现在想起,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她就用这样的方式与我确定了情人关系。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刚好是右脚先迈过去。
“good,”杜小美一蹦老高,高兴地说,“看到了,这是右脚。”
说完,她抖了抖先迈过去的右脚。
“能问原因吗?”我答非所问。
“什么?”
“为什么一定要到我住处?”
“没为什么,嘻,我就是想去。”她笑嘻嘻的回答。
“哦。”
“go。”杜小美拉起我手就往前走。
“你怎么知道我住的方向是这边?”走了一会,我才想起,惊奇的问。
“不用你管,走快点。”
杜小美拉着我左拐右弯的,把我“带”到了我的住处门口。情形仿似去的是她家,而我又不认识路。
“钥匙。”杜小美伸出手,看着我说。
“什么钥匙?”我迷糊的回答。
“你房间钥匙,快点。”
这时我才从思绪中惊醒,条件反射的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递给她,说:
“你一直拉着我走,我还以为去了你家呢。”
呵呵,杜小美笑着接过钥匙,打开门。她进去后,东看看西看看的,兴致勃勃的“参观”着,我站在门口看着她的行为。照理说,对于这样无礼貌的行为,我应该感到反感,可我却没有,反而觉得很温馨,仿似是一个老朋友来参观一般。
“哇,你住的蛮大的吗?”杜小美进去转了一圈后,重重的坐在沙发上抬头望着我说,“女朋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