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琅扳着她的肩膀把她翻过来,面朝着自己。她眼睛仍然是红红的,看起来很好拐。裴瑟醉了是真的很好拐,问什么都会说实话。
傅琅轻声问:“那时候怎么那么生气?”
裴瑟想了半天才想明白她问的是什么,眼睛转一转,声音低了下去,“长豫也骗我,你也骗我。我没有可以信的人,好难。”
傅琅沉默了一会,亲了亲她的眼睛。肌肤在酒气熏蒸之下略微发烫,傅琅把手背贴在她的脸上,“我以后再也不会骗你了,长豫也会好好做君王。喝多了难受不难受?”
裴瑟点了点头,“有一点点,不碍事。”
她一本正经的,傅琅失笑,“那怎么办呢?”
裴瑟微微垂下眼帘,“傅琅,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没有问你,怕你不高兴。”
傅琅道:“是什么?我不会不高兴的。”
裴瑟道:“你说,那时候你在雪宗城……”
“那时候”就是十年前。雪宗城是陈国入齐门户,首当其冲被陈军包围。雪宗城地势险要,城防在四海之内看都算得上首屈一指,城墙高厚,固若金汤,曾抗拒三军达一年之久。再加上城中从城尹守将到庶民百姓全是硬骨头,陈军围了雪宗城一个月也没围出什么结果来。平阳这边还以为雪宗城像从前一样难啃,谁知又过了两个月,传来消息,说雪宗城内已经开始易子而食。
傅琅默了一阵,“原本是不去雪宗城的,可那年北地很冷,我生了冻疮,父亲和母亲就带我进雪宗城买药膏。休息了一晚,第二天,陈国人来了,城门关了。刚开始还好,后来,大家都没有吃的了,我父亲把吃食分给他们,可总是不够。我知道冬天里没有什么东西好吃,有人去吃树皮、**草。再后来,就饿死了好些人,母亲也饿死了。不过,我总是有肉吃。”
就在数月前,她想起这段往事都会觉得冷酷难耐,现在和裴瑟窝在一起,倒觉得还好。裴瑟静静看着她,神情有几分疑惑,不知道酒醒之后还会不会记得。她继续说道:“后来我才知道,是父亲割自己的肉烤熟了给我。我们卖的东西里有很多香料,放很多下去,吃不出味道。”
裴瑟伸出手臂来支起上身,歪着头听她讲。
“你听我说,后来就好了。春天到了,下了一场雨,城里淹死很多人,生了疫病。然后雪宗城就被割给了陈国,城里的活人都被送到陈国去分进各家家奴,这个你知道。但是我运气很好,我唱歌好听,长得好看,被带到了安期楼,后来还遇到了你。”
裴瑟的眼神有些飘远了,突然开口道:“其实,雪宗城那场疫病时,我和父王就在旁边的沈城。陈国退兵时,父王染了病,长豫被掳走了,然后太傅才用到了我,他说江山社稷,系于我手。我很喜欢太傅的,这戒指都是他给我的,可是有时候都想不起他的名字了。”
灯影朦朦胧胧,在她眼下投出一圈眉睫的阴影,神色每一丝微微的晃动,都藏在那阴影中间。就像十年间每一个难熬的瞬间,都是这样藏在暗不见天的角落里。
她咬了咬嘴唇,像是终于想起了那个赋予她如今命运的人的姓名,她有些迟疑着说道:“太傅他……他叫庄诫云……”
傅琅轻声道:“我替你记得。要谢谢太傅,不然,没有你,也没有我。”
更没有如今你我,声息相引,肌肤相亲,全然不设防地分享辛酸和梦魇。
灯火燃到尽头便微有震动,光影颤颤巍巍在室内摇晃,昏黄颜色中暖意融融。傅琅迷迷糊糊地想,裴瑟喝醉了真好,像个孩子。第一次时也是这样,她坐在那段没有栏杆的廊边晃着腿,像是十分新鲜似的,满脸快活。
终于有困意升腾上来,裴瑟握住了傅琅的手腕,傅琅带着她的手往被子里缩了缩,“裴瑟,好眠。”
裴瑟像在想事情,安静了片刻,突然扯开被子坐了起来,“不是这样。”
傅琅大为头痛,困得有些睁不开眼,“什么不是这样?”
裴瑟翻身下地穿鞋披衣服,含混道:“喝醉了不是这样。”
傅琅见她要出去,只好手忙脚乱下床跟上去,“你要**什么?”
裴瑟头也不回,推门就走,“我要去拆栏杆。”
作者有话要说:
诶嘿。
第44章第二十章(一)
裴瑟一场伤病动了筋骨,足足养了数月才勉强养回元气。她在沧浪台闷了多久,傅琅就陪着她在沧浪台闷了多久,直觉自己头上要长出蘑菇来。等到裴瑟大好了,她自己已经胖了不少,捏着腰上的肉给裴瑟看:“你看看,你看看。我以前很值钱的,现在要砸在你手里了!”
裴瑟闲着翻书,并没有看她,“仙女胖的好,珠圆玉润,更添芳泽。”
傅琅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这还是春天的时候她说的浑话,冲上去就要算账。裴瑟放下书,笑着抓住她的手腕拉到近旁,“过几天我要去巡视一趟,你若想出去玩,叫丁觉跟着点,带上乌兰也行。”
傅琅眨巴眨巴眼睛,“你要去哪?”
裴瑟道:“到了去平阳大营的日子。你还记得姜宪吗?”见傅琅点头,她继续道:“他不错,我把他调过来了,在林沄麾下。”
傅琅听得云里雾里,只管问她:“你要去多久?我也要去。”
裴瑟道:“你别去了,那里成天练兵,没什么意思。齐将军也去,我就不必守着,两三天就回来了。”
傅琅大大地“切”了一声,推开她站了起来:“我还以为多久呢,两三天够我玩什么的?”见裴瑟没说话,她重新弯下腰去盯着她,“倒是你,不就两三天吗,这么郑重其事的,做什么?”
裴瑟把书卷合起来,伸手摸了摸傅琅的头发。她的眼睛在暗处,像晕着墨色的琉璃,带着点温柔的笑意,“傅琅,可我总觉得两三天也很长了。”
这话说得肉麻,但是的确有一点道理。傅琅起初不觉得,到了裴瑟走的第二天早上就开始挠心挠肝。都说小别胜新婚,这也还没有新婚,小别就这么要命。傅琅哪里还有心思出门,成天在府中晃来晃去,不知道在厨房晃过了第几遭,每晃一次就拿点东西吃。厨子无奈地放下锅铲:“傅姑娘,这饭我看也不用做了。”
傅琅又从锅里挑了块肉放进嘴里,“为什么不做?”
厨子看了看已经快要空了的锅底,“……傅姑娘,你都吃光三个菜了,还饿吗?”
傅琅吮**净手指,疑惑道:“怎么不饿?我可快饿死了,一直都特别饿,是不是你做菜偷工减料啊?”
花匠从门口经过,笑得拍大腿:“他就是偷工减料!傅姑娘使劲吃,别便宜了他!”
傅琅总算熬到了第三天早上,起了个大早,跑到门口去逛。门外渐渐热闹了起来,市井中的声音传进来:卖糖果的、卖米糕的、卖九连环的……傅琅门都不想出,就在门里来回踱步。然而直到第三天夜里,才从宫里传来消息,南边齐越边境边民□□,裴瑟和齐将军径直从平阳大营率兵去了南境。说好的“两三天”,恐怕要翻十几倍,“小别”直接变成“大别”。
裴瑟这一去又是一个多月,听说南境□□已平,算起来这些天就该班师回朝。傅琅觉得自己头上彻底要长毛了,连带着乌兰也是,乌兰又拉上了丁觉,三个年轻人在沧浪台的后院曲江边老气横秋地注视着汩汩溪流,注视一会,哀叹一会,便去一趟厨房,在里面待一会就被厨子赶出来,又去曲江边老气横秋地注视溪流。后来实在无聊,傅琅想起裴瑟一年到头灾病不断,索性成天拿着本医术看,看得哈欠连天。
秋意渐深,西北风一起,傅琅早起时都哈出了一团白气,裹上了厚衣服溜达着到了门口,看着大门一咏三叹。门口的一溜高大银杏树上叶片变成金黄,被寒风一吹便呼啦啦从枝头落下,在半空中席卷着描绘风的行迹。
厨子做好了早点,过来招呼她:“傅姑娘,不是说饿吗?”傅琅应了一声,摇摇头向里走去。
外面市声轰隆动荡如常,她忽然停下了脚步。四周依然安静,空气里飘来暗香,气味的记忆封存在六感中,虽然模模糊糊,也能清楚地知道,她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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