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_妖兰传说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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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 2)

几日后,便是除夕,东京突然降起鹅毛大雪,李仲兰久居室内,正百无聊赖,见外头银装素裹,登时来了兴致,裹上一件红色裘边大氅,跑到屋外观赏两株红梅。

朱雀台也仅有两株梅花,种在明堂里,红梅不香,胜在颜色艳丽,但此刻一身红衣的李仲兰驻足树下,却又把红梅之艳比下去几分。

他的肌肤本就晶莹如雪,加上常年足不出户,导致皮肤更加白得病态,即便站在一个玉砌的世界里,也毫不逊色,他的睫毛很长,雪片纷纷被吸引过来,粘在睫毛上,最后连眉毛也变白了,整个人似雪人一般,竟一点没现出可笑模样,反而圣洁得让人不敢呼吸,仿佛只要轻轻一呵,他就化了也似。

眼下,圣洁的雪人却两眼定定,对面前美景视若无睹,完全沉入对过往的回忆中。

那是三年前的冬天,也是一场鹅毛大雪,他正在屋中用火盆烤火,管家忽然来报:“昭殿下来了!”

他顿时欢喜地站起身,却不小心打翻了炭盆,葱白手指还被火舌舔了一下,立刻烧出几个燎泡,他毫不在乎地将水泡撕破,手指在手帕上抹了几下,就赶紧裹上一件大氅,趿着一双单鞋就迎出去了。

当看到那个伞下的高大身影时,他雀跃得心都要跳出来了,小跑着上前,抓住那个人结实的臂膀,欢声道:“庭阶,你何时回的?”

赵庭阶披着一袭白色裘皮大衣,在冰天雪地中仿佛一尊玉人,他伸出食指在仲兰冰凉的鼻子上刮了一下,笑道:“昨日刚回。”

所以庭阶是安顿好就马上来自己这里了!仲兰内心甜到如蜜糖般要化开一样,脸上除了傻笑,再无其他表情。

赵庭阶打量了李仲兰一眼,发现对方的单鞋已被泥水打湿,脚跟还露在刺骨的寒风中,不由眉头微微一皱,双手将眼前这个小人儿一抄,轻易地抱起,责备道:“屋外那么凉,怎么不多穿点?”

“没来得及。”仲兰羞愧地低下头,他又做错事了!

回到屋中,赵庭阶让仲兰坐在床榻上,为其脱下湿掉的鞋袜,除去外衣,盖上棉被后,很快又发现了新情况,他抓起仲兰的手指,面色沉了下去:“怎么回事?”

仲兰闷着头,低声回答:“被烫一下。”

赵庭阶叹了一口气,哭笑不得道:“真是个不省心的孩子。”

说罢,他对着仲兰的伤口舔了舔,下一个动作顿时让对方身形一僵,原来庭阶竟将仲兰的手指含进了嘴里,并用舌尖温柔地舔舐起来。

仲兰感到不好意思了,欲将手指抽回,手腕却被庭阶捉住,庭阶的口腔很热,丝丝热气仿佛顺着手臂蔓延到仲兰的心里了,尽管身处寒冬,却感觉炙热难当。

庭阶舔了好一会才松开仲兰的手,他看着仲兰含情脉脉的双目,不禁一哂,抚摸着仲兰的唇,笑道:“兰儿也为我舔一下如何?”

说罢,不待仲兰答应,庭阶将拇指强行撬开仲兰贝齿,深深塞入对方口中。

赵庭阶长年练武征战,手心和指腹早已磨出一层厚厚的老茧,就这么粗糙地刮擦过李仲兰柔软的唇舌,不由让对方痛得柳眉一皱。

仲兰反应不及,呼吸一滞,差点被口水呛到,他忍不住咳嗽了两下,庭阶却没有将手指拿出来,反而命令道:“舔。”

仲兰的头被迫微微仰起,尽管呼吸有些困难,他仍是努力地含住口中异物,并笨拙地学着对方的模样用舌尖卷着手指细细舔舐。

片刻之后,晶莹的涎液自仲兰口中流出,一滴一滴淌在他雪白的天鹅颈中,又滚入他内衣中若隐若现的白色肌肤中。仲兰的双目有些痛苦地半眯着,口唇如石榴汁一般鲜艳欲滴,看得庭阶呼吸渐渐粗重起来。

突然,庭阶猛地将手指抽走,迅速用自己的唇堵住仲兰微翕的嘴,两个人很快就抱作一团,舌尖抵死纠缠,难舍难分。

那时仲兰的心里是甜蜜的,只要庭阶回京,他们几乎就能天天在一起,庭阶会带他赏花、吟诗,有时也饮酒,他的酒量就是这样被庭阶练起来的,当然他不胜酒力,每次喝完就会被庭阶迅速剥个精光,但是他不在意这些,反而很憧憬,谁让他爱这个男人呢。

一片冰凉的雪花飘到李仲兰脸颊上,很快化作一股热流淌落下来,李仲兰伸手一拭,将泪弹入皑皑积雪中,他觉得自己很可笑,可笑到竟会对一个无情之人动情,可笑到时至今日,竟还贪恋旧时的片刻缱绻。

就这么站了好一会,手足都要冻僵,李仲兰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杂乱的爆竹声,方知已是新年。

又是一年,国却亡了,人也如飘萍,到底该身往何方?

李仲兰正在胡思乱想,一个娇小的身影却奔跑过来,他仔细一看,原来是李煜的贴身侍女碧玉。

“公子原来在这里,老爷正到处找你。”碧玉喘着气说。

李仲兰知道李煜的心思,便回道:“老爷在哪?待我回屋准备一下。”

碧玉点头,说李煜在西厢房,李仲兰回屋换了一件道服,又抓了一些令牌和符,拿了一柄桃木剑,才施施然往西厢房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写了几个月,时间有点长,心境也不一样了,所以里面人物也在一起变化中,希望大家看完不要觉得前后差别太大

第3章招魂

西厢房其实不大,平日里光线也很黯淡,让人进入之后有种阴森的感觉,李煜却甚是喜欢这种阴晦气息,在屋内设牌位、香炉和蜡烛,将西厢房变成了已故的大周后的灵堂。

李仲兰故意迈着沉重的步履来到李煜身后,行了一下礼,叫道:“陛下。”

如今下人们都改口称呼李煜为“老爷”、小周后为“夫人”,但李仲兰私下里仍对李煜冠以尊称,为的是提醒这个曾经的君王勿忘国耻、伺机兴国。

李煜却转身,垂头丧气地摆摆手,说:“兰公子,请勿折煞我,以后还是叫我老爷吧!”

他佝偻着身子,似乎又瘦了几分,若非身份特殊,其实与书坊中的文弱书生并无二致,甚至毫不出彩,但皇帝身份却给这个书生周身镀上了一层厚厚的金,且金箔上镶有五彩斑斓的宝石,曾几何时,让不起眼的书生变成了一尊熠熠生辉的金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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