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中高复班的第一次高考,我没有超过两百分,预料之中的事情,顾长海安慰我,给我减免了一个季度的学费,我很感激,这一年半我已经花了十多万,如果不省着一点,还没等我考上大学就先得背债了。
第二年,我达到艺术类专科院校的文化分数,收到了一些录取通知书,顾长海却建议我再读一年,他说:“你有我很少见到的天赋,你的色彩感觉很好,去一个更高的平台,未来的发展会好很多。”
我在二中读了三年高三,加上第一次117分的高考,我参加了四次高考,最后一次踏上考场时,我已经24岁了,那年的美术联考我的总分是263分,水粉单科92。
高考成绩出来后,我在家里一个人喝了一瓶酒,然后把我这四年的成绩单都带着,去我父亲的墓前烧给了他。
那天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公墓里絮絮叨叨地和我父亲讲我这几年的经历。
“爸,你不知道,你儿子喜欢上一个多好的人,要是没有他,我还不知道烂在哪儿呢,秦川,我和你提过的,他染上毒瘾了,听说被送去强制戒毒的路上跳车被撞死了,如果我接着干那一行说不定混得还要惨。”
“严胥现在去欧洲了,好多年没回国,我给他打电话,连手机号都换了,真是个没良心的,用完就扔……顾长海想撮合我跟他女儿,我跟他讲了我喜欢男人,他已经叹了几天气了,真对不住他。”
“我这三年多花了四五十万你知道吗,还好严胥当初给了我点钱,不然我都撑不下来……唉,已经四年了,我竟然还爱他,严大老板可能都忘记我了。”
“不出意外,我应该会去江北美院,有空再来看你。”
“烟酒给你带了,将就着吧,儿子现在手头紧,下次带好的。”
注:美术联考考3门,素描,速写和水粉,单科达到90分基本就是很逆天的分数了,好像听闻过的最高分就是92-93的样子,所以林羡的画画是很厉害的
30.
江北美院坐落在楚江之畔,虽然不是一流院校但因为专业性很强,艺术界颇为推崇,我入校之初还担忧过自己年龄太大,事实证明我想多了。这里有不少考了很多年高考才考上的。
我读的油画专业一年学费7500,再加上自己需要额外购置的颜料,纸张,笔墨,价格不菲。我不住宿,对外一直宣称是个有家室的人,怎么能和其他男人共处一室,其实我和同学之间走得都不近。
上大学是个很花钱的事,尤其我还需要支付房租,每个月的开销都超过六千。
严胥当初给我的钱已经不足以支撑我读完这四年大学,我只有选择用我现在唯一的技能来赚钱,其实说来挺搞笑的,我学画一直都不是处于本心,几年前是一时头脑发热,为追逐严胥的脚步,如今是为了补充我干瘪的荷包。
周末我在江崎大学附近的广场画画,摆一个小板凳,四十块一张素描,八十块一副水粉,我觉得我并不是想赚多少钱,我隐隐中还在希望像小说里说的,或者那部叫《雏菊》的电影里演的,严胥会突然坐在我面前,给我一张百元大钞,说“不用找了”。
我每一天都在努力地生活。
不知道他会不会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学画的动机不纯粹,每一步都和严胥有关,在大二时我开始尝试超写实油画,我个人对这种画派其实不太感冒,毕竟画法实在太作弊,与西方经典写实油画相比一个是卖家秀一个是买家秀。
选一张高清图片,投影到画布上,铅笔先打点素描,再精雕细琢,分层上色。外行看来这种画特牛`逼,其实业内对此诟病颇多,不过正因为有市场,像我这种穷学生就会选择画,一幅成品的人物油画有时能卖到几千块。
后来我画了一些和严胥相关的画,是从我相册里抠出来的,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拍这样奇怪的东西,比如我吃得满是薯片渣渣的真皮沙发,摆在他书房桌上的乐高积木,四脚朝天躺在飘窗上的大黄,塞得满满的异常充实的冰箱……
我画了很多,家里的墙上都挂不下了,偶尔我会趁夜黑风高,偷偷去严胥的别墅门口,那幢房子永远黑灯瞎火,杳无人烟,我把裱好的油画装在纸盒里,放在门口,严胥能看到的几率微乎其微,毕竟他根本不回江北,那些油画大概都被保洁大妈拿走,回去挂在厕所里,但我还是时不时地去送一副,这会让我感觉我们相距不远。
严胥这几年的曝光率很高,高得让我觉得这不是那个为了躲避新闻出门会换几次车的人,他没有刻意躲避记者的跟拍,有时只身一人连墨镜都不戴。
他注册了一个微博,认证为红石集团总经理董事,粉丝有六百多万,和他互粉的大多是红石集团内部成员,其中也有陈茂森,他现在被提拔为华中地区的大区经理。
我默默地粉了严胥,每条微博都要点赞转发,然后在评论里比一个红心,他言论不多,偶尔会发一些在艺术馆里的照片,大多数是关于红石集团的新发展,再有就是转发抽奖,我舍不得一年一百多的微博会员,抽奖从来都没中过。
有次他转发抽奖,送一顿饭,往返北欧的机票,去他所在的国家和他吃一顿饭,天知道我当时抓耳挠腮地想要被抽中,连着转发了几百次这条微博,结果中奖的是个十几岁的小妹妹,人家妈妈担心安全问题,严胥干脆就换算成等额的现金打给她了。
你能想象我有多嫉妒吗?
我对严胥的爱就像是一粒在土里默默生长了很久很久的种子,一朝破土,就疯长,它疯长了五年多,一点也不知道收敛,反而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颜色就泛滥,现在枝枝蔓蔓爬满我的心,缠覆我浑身上下的206块骨头。
算起来,我也已经很久没有和李流联系过,我还记得他当初对我有多么失望,现在好歹混得像个人了,我决定周末去他的酒吧看看他。
李流的酒吧还是那样热闹,重新装修过,与时俱进地带着时下流行的文青滋味,窗户下放着陈旧的打字机,酒柜上摆着一排上世纪的铁质热水壶,吧台从纯黑换成了一块巨大的精心雕刻看起来破败不堪的实木,毕竟时下的小青年们就热爱这种看不明白的混搭风格,自以为是艺术。
除了发际线上移,李流没什么变化,他挽起袖子,和酒保一块调酒,他其实暗搓搓地有一票粉丝,点名要看他调酒。
我坐在吧台上半天,他是真的认不出我了。
“李哥。”
李流对我的声音还有印象,他直愣愣地看了我半天,扔了手里调酒器:“林羡?!”
李流抛开生意,带着我去了家川菜馆,我们很久没有聊过,两个人都是一肚子话想说,点了一桌子菜,一盅酒,边吃边聊。
“没想到你去念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