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艰辛,正当途径活不下去的人就落草倭寇。那一群山宼拔刀的声音,茨木远在五里开外时就听得一清二楚。他心里生出了些趣味,便停下脚步,寻一棵抱臂大树下安稳坐着,扮起破败贵族的确煞有介事。
刀是好刀,约莫是流寇杀了那皇城武士后从他们腰间夺取的玉钢利刃,破风而嘶哑有声;人是莽人,仗着己方数量众多又空有胆勇,竟也不分甚等计谋章法,一股脑的就冲茨木而来,嘴里还咿咿呀呀喊着些辨不出语句的壮胆调子。
冲在最前面的领头者有着一身健壮肌肉,那副身形在当下人人饥荒面瘦的境遇里算得上伟岸了,只可惜他脸上带着些焦躁又贪厌的神情,在阴翳月影下竟衬托出比恶鬼还要可憎的悚然。
茨木是恶鬼,恶鬼却不都是茨木。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任凭是最喜欢听妖鬼邪说的流寇,也看不透当下这个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子竟是长了百年的一方大妖,他们自然无法猜测出茨木在刀尖堪堪指向自己脖颈那一刻的动作——地裂,月隐,树倾,鸟鸣。
从地下唤出的鬼爪长约十尺,通体漆黑,指尖萦绕的邪祟瘴气是地府阎魔见了也要皱眉三分的怨魂恶毒。莫说人类的血肉之躯,便是碰上手持符咒的阴阳师,抑或修为不精的小妖,多半也撑不住这鬼爪倾身。
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玉钢利刃碎裂成星点沙砾,漫天挥洒时颇有种旖旎意韵。至于皮肉迸裂时溅出的纷扬血花,恐怕连沾上故土的资格都没有,就被鬼爪周围的炽热高温给蒸腾成一团摸不见寻不着的腥臭雾气。
玉摧山崩,鬼爪染血。这是茨木第一次杀人,他曾撕扯过无数附骨肉、舔舐过淋漓心头血,这些散发着和暖气味的荤腥都是妖鬼的食物,吃了便可增长妖力,多食一块,就是离挚友更近一步——茨木是这样想的。百年里,他噬人血,啃人骨,将那人皮人肉撕做佐嘴物料都是寻常事。
然而,这是茨木第一次亲手杀人。他挑起右边眼角,鬼爪隐去后,刀是凉的,月是凉的,血也是凉的,那不动神色躺在地上的碎骨尸骸更是凉薄透彻。
一直缠绕在茨木身边的孩童算是从流寇手里侥幸饶了条命,颤抖着蜷缩在腥风血雨中。到底还是一个四处流荡的大胆顽孩,他捂着鼻子忍耐过一腔血肉腥臭后竟习惯了这番情状,蔑起一双眼从树影后偷瞧茨木。
茨木已经恢复了人类的模样,那头白发凝成墨黑,额上鬼角也隐得干净,可他一旦开了杀戒,血液里沸腾的妖气便再难平顶下来,一双黑翳金底的眼狠辣如酒。
驱人性,唤妖念,这正是当初酒吞驱赶茨木的缘由。茨木参不透酒吞这层用意。就算他参透了,约莫也只会懵懂大喊,吾早已为挚友左膀右臂,愿以爪为刀、以骨为盾,挚友需杀谁伐谁,尽可一言道出,吾绝不存私心留活口。
可这种听从上位者驱使的杀伐决断之意,与妖鬼本性里那抹狠倔相比,实在乏善可陈。茨木并非生来为鬼子,天性中多少存着些人性,如宝刀之鞘,敛其锋芒。
所谓人性,不过爱恨怨憎,嗤念转嗔。五蕴炽盛,求而不得,即为最苦。
彼时,茨木管不得这些。他盯着地上的流寇尸骸看了一会儿,只念着挚友那句匹夫拘象、蝼蚁撼树。他想,倾巢而出的流寇算得上是蝼蚁,这蝼蚁抵却不过自己鬼爪一击,到底还是挚友想错了,人类哪有如斯可怖。
于是,那个念头再次在茨木心中盘桓起来,称王称霸。
树根后有悉索作响的声音,是方才躲藏于此的孩童。茨木上前查看那些流寇尸躯时,把钱袋随手落在了树根底下,那沉甸甸的钱袋对任何流民来说都是不敢奢想的宝物,更别说是一个从未吃过饱饭的孤童。他很机敏,也很精明,趁茨木背对自己时放轻了步伐,一寸一寸挪近那个钱袋,一寸一寸,近在咫尺——
孤童再也摸不到这个钱袋了。地上最后一把未碎的玉钢刀青光一闪,伤口细小,一击毙命,孤童死前的目光直勾勾盯着自己从未拥有过的金钱。他成了一缕孤魂。
是茨木杀的人。他正杀得兴起,鬼气浓烈,稍一感到身后有谁妄图对自己的财物肆意染指,还未细想,身比心先动,这刀就划过了盗窃者的喉咙。
他哪知,盗窃者不过一孩童,刚刚从流寇和鬼爪之下捡回一条命的孩童。
茨木把沾血钢刀随手一扔,静默地注视着多出来的一具尸骸,心下倒海翻腾。血液里魂肉中残留的那点人性不合时宜地冒出来了,茨木忽然想起幼时为身生父母所抛弃的自己,又想起不弑孤寡孩童的人伦道理,他觉得自己仿佛做错了事。然则鬼的天性即为嗜杀,当下起此杀念皆因孤童妄图染指些不因为他所有的东西,如此结果的确并不能全然怪茨木。
良久,白发大妖化出原形,此时这般血腥深重又荒芜偏僻的地界,再毋须担心妖体唬人。他叹口气,用尖爪划破自己的皮肤,沾了些妖血蹭到那孩童的唇上。
死不到三刻之新鲜尸骸,地府还未来捉其魂灵,此时如饮妖血,可抛却人形,一念化妖。这种世道,当妖比当人快活。
这是茨木第二次杀人,也是他第一次渡妖。
肆.战
人鬼神魔并居天地,人类担的是肉体最易消亡的一类命数。自酒吞将那白发鬼子从自己身边驱赶开来,茨木已在人间云游百余。他见惯了生老病死、权势更迭,不变的只有那世道依旧艰辛,道途所见景致依旧破败。
茨木已经不是百年前那个空有一身吃肉喝血所凝妖力的懵懂大妖,百年间,他时而嗜杀一方,时而扮作人类模样安稳度日,一番折腾下来既是长了见识也开了智蒙,既是来去了去牵挂,也是心头唯有一执念愈发强盛。
酒吞童子,他的挚友。
百年里,茨木学会了杀人,学会了喝酒。他还学会了什么是蝼蚁撼树的道理,说的就是聚小力以任大用,这是为上位者才可想出的法子,茨木想通个中道理后,对酒吞的崇惧思慕之情更凝成几分郁结不开的心头刺、骨中蛊,恨不能当下立时觅得那红发大鬼的行踪,将自己过往百年间所见所得一一奉于其前,为其所用。
然而,茨木终究是寻不见酒吞的行踪。他曾回过大江山,那里还是片鬼气深重的地界,有小妖在山麓结草为庐,俨然成一派惬意气候。茨木在这群小妖里见到了熟悉的面孔,是那个被他所杀又让他所渡的孩童。孩童成妖后名唤钱鼠,手提钱袋掌金银财宝,倒算是遂了他身前最后一个心愿。钱鼠看到茨木时,起初是惊惧的,他仍记着对方一刀砍破自己脖颈的利落身手——只是当鬼的确比当人好,钱鼠在心里也是谢过茨木的。
“茨木童子大人,今日往来大江山,所为何事?”钱鼠战战兢兢立于茨木身侧,一袋金币抖得悉索。
茨木抬头回望着四周熟悉的景致,没有答话。他分明能认出,这座山头上的每一棵樱树下都曾有自己与挚友对饮的身影——那时,不过是酒吞饮,自己在一旁絮叨说话。现下,自己已经可以真正与挚友对饮了,茨木想。
“你可知,万鬼之王酒吞童子所在何处?”半晌,茨木开口。他愿酒吞称王称霸,便自己先用鬼王之称来唤酒吞童子,如此口气着实狂妄。
铁鼠听闻,赶紧凑过脑袋和身边一群小妖交流许久。茨木原本是满心期望的,他念着自己百年来常居人世,对妖鬼之事不甚熟稔也是正常,如钱鼠这般躲入鬼群中的妖怪,理应知道更多消息。
然而,事情并未有如此顺遂的发展。
“茨木童子大人,吾等皆有数十余年未见酒吞童子大人了,实在不知鬼王应去往何方。”铁鼠愁眉苦脸道,他往后挪动了几步,生怕茨木暴怒之下唤起地狱鬼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