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杀了他。
他滚烫的鲜血顺着我的犬牙流进了我的喉咙,熟悉的腥气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
我很饿。我的肚子在抗议,我的嘴里有食物。
但是,我克制住了生理上的冲动,将口中那块肉吐了出去。
毕竟,我现在是人。
然后,两个看起来高贵得刺眼的人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边,用一种新奇的目光审视着我。其中一个人目光冷得像冰,一直冻到我心底。
这是一场无声的对峙,我像是在森林中遇到了猛虎,死死盯着他的眼睛。如果我有毛,此刻一定炸了起来;幸亏我没有尾巴,否则我一定会紧紧夹住。
我知道,一旦露怯,便是万劫不复。
“呵……”另一个人轻笑了一声,打破了僵局。他穿着一身很白很白的衣服,蹲在了我面前。这样,他就和我一样高了。
他对我笑了笑,眼神中有些怀念,像是透过我看到了另一个人。他毫不犹豫地扯下来半截袖子,然后小心地擦拭着我脸上的血污,那触感,是我此生都没有体会过的柔软。
“你喜欢他?”那个冰冷的人说这话时,眼底居然带有几分暖意。
另一人将手里变脏的布料塞给我,回头笑道:“你不是更喜欢他吗?”
“是啊,”那人声音轻快,完全没有了刚刚的剑拔弩张,“楚风,带上他。”
一个鬼魅般的身影从我身后闪现,单膝跪地应道:“是!”
我怔愣着,被那个名为楚风的人抱起。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我人生之中最大的机缘,已经到来。
……
“我还是不敢相信,”林平之坐在马上,一脸的不解,“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东方不败少见地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就算以漠北双雄的牙口,也不见得能空口咬断人的脖子。你不觉得,那孩子就像个狼崽子吗?”
林平之点了点头,又问道:“你打算留下他?”
“是啊,”东方不败转头看向他,“闲着也是闲着,养养看吧。”
林平之有些无奈,“这孩子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东方不败似笑非笑地道:“不幸?嗯?”
林平之求生欲爆棚:“我说以前……嗯,他以前一定很不幸。”
东方不败看着眼前连绵不绝的山川,轻轻叹了口气,“真的没有人来劫镖吗?”
林平之:“……不会有的。镖局行做生意,靠的不是武力,而是人脉。凡是我们要走的商路,一路上大大小小的山寨帮派都打好了招呼,看到福威镖局的大旗,就不会来劫镖了。”
东方不败回头看了看那面黑色绣金的大旗,淡淡地道:“要不咱们把镖旗藏起来?”
林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