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赵盾之法:
也称“夷之法”、“常法”,是公元前621年,赵盾就任晋国中军将兼执政后颁布的法律。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令规范,说它是赵盾主导的改革方案更确切。
它的内容包括: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赵盾执政前一年,先且居、赵衰、栾枝、胥臣相继去世。除了赵衰,其余三人均是姬姓公室的要员。公室受到重创,后继者参差不齐,赵盾被推至风口浪尖。
历史既然赋予一个异姓家族获得执掌国政的机会,赵盾自然不会放过。他紧紧抓住这个改变家族和自身命运的机会,大展拳脚。自他上任之后,赵氏一家独大。臾骈本是出身卑微的布衣,竟能升任上军佐,全赖赵盾一手提携。
赵盾执政期间,士氏崛起,栾氏被打压,郤氏崭露头角,中行氏愈发壮大。由于跟赵氏关系亲密,先氏备受尊宠。从六卿的任命就能窥到异姓卿族(注:中行氏、智氏、魏氏属于周朝公族,也姓姬。与晋国公室相比,他们与晋国国君关系较远。为了方便叙述,与“晋国公室”的卿族区别,将他们与士氏、赵氏,一并归入“异姓卿族”。)的成长茁壮。
灵公被刺后,赵盾将晋成公迎立为国君。晋成公提出恢复“公族”制度。此时的公族跟晋文公时的公族相比,外延显然扩展许多。不再区分姬姓与否,只要是卿族均可参与。公族大夫负责为国家选拔培养输送人才,进入权力中枢。
这部法律,涉及人才任用,对刑狱、礼制规定约束,提出要淘汰冗员任用人才。其侧重在解决晋国当时面临的痼疾弊端,与“被庐之法”旨在维护君权等级有很大的区别。
第四、士会之法:
士会执政后,仰慕宗周的礼法,曾于公元前593年重修晋国之法。从他修法的动机来看,应是感慨礼崩乐坏,旨在加强君权,维护公室稳定。这部法律,很大可能与“被庐之法”有许多共鸣。
第五、晋悼公命重修法:
晋悼公继位后,命司空辛、士渥浊重修士蒍、范武子(士会)之法。这两部律法主旨一致,强调维护公室权威。与晋悼公上台后扶助公室,抑制强族的人事制度并行,相互辉映。
第六、范宣子刑法:
这部刑法,是士匄身为主帅率兵攻破曲沃,灭了栾氏之后,整理成文的。后世猜测,它的目的在于厘清国君与卿族的关系,明确二者的边界,维护国家稳定。
六部刑法,三部出自士氏之手,一部出自赵氏之手,另外两部由国君亲自下令修订。
每一部法令的出台,都是当时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透过这些律法回顾晋国的过往,涵义更丰富,意义更深远。
晋献公时,苦于公族势力强大,惟恐“曲沃代翼”的悲剧重演,拼命打压公族。“士蒍之法”应时而作。
“骊姬之乱”时,太子申生被逼自杀,重耳、夷吾流亡他国,太子奚齐、卓子先后被害。夷吾(晋惠公)归国掌权后,对重耳展开追杀。晋怀公上台后,下令追随流亡公子的限期归国,甚至不惜以追随者在国内的亲属为人质要胁。由于舅舅跟随自己流亡在外,文公的外公狐突惨遭杀害。
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公回国执政,势必要对公室做一番补偿。毕竟,经过将近二十年的内乱,公室实力大为削弱。加强公室意味着,提高姬姓后裔的地位待遇。于是有了“被庐之法”。
灵公时代,赵盾执政。出身决定一个人的阶级属性,所以,赵盾是他所在阶级的代言人。“赵盾之法”代表赵家,更代表异姓卿族的利益诉求。
灵公被弑,公室进一步萎缩。晋景公时代,卿族发展壮大。出身理官世家嗅觉敏锐的士会很快意识到,加强公室力量的必要。于是有了“士会之法”。
晋平公时代,“范宣子刑法”出现在栾氏被灭之后。从此,晋国公室奄奄一息,君王权力愈见衰弱。
赵武接手执政时,卿族强大,公室弱小。要平衡二者,天平必须用力倾向公室。维护君权的强大的同时,努力维系卿族之间的和平共处,是他治理内政的着眼点。
晋悼公一心想要挽救的公室,随着他西去渐渐陈旧。除了韩氏仍在卿位,其余公族要么被灭,要么流亡,要么职小权弱,人微言轻。
异姓卿族,代表的不仅仅是单个家族的利益,他们合起来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士匄是他们的代言人。随着新兴地主阶级的崛起,封建礼法治国渐渐走向衰败,旧的宗法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成文法的出现就是明证。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士匄是有才干、有眼光、有智慧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有识之士。他顺应时代潮流制作成文法令,可见他的高瞻远瞩才识过人。
河有两岸,事有两面。士匄的执政带有浓重的个人色彩。除了彰显他的过人才华之外,还暴露了他的短板——比如太过严苛。除了郑国子产反映的贡赋太重之外,他对诸侯国的严厉程度也超过往任。
例如盟会必到,有战必出,稍有不顺,就要受到指责处罚。代理人前去也不行,一定要对方国君亲自前往会晤等等。理性思维发达应用在此,显然吹毛求疵,令人心生不满。
为此,郑国子产曾提出异议。
子产曾应晋国要求,到绛都面见执政士匄。他对这次“被邀请”表达了强烈不满。
子产从晋悼公时期回顾,将郑国在晋、楚之间惊惶未定疲于奔命的过程,描述得淋漓尽致。顺带还提及,曾经到访晋国时遭遇失礼对待的旧事。最后,他抱怨道,郑国对晋国是“无朝不至,无岁不聘,无役不从。”想不到却仍被责备,侍奉不够用心。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子产还说,大国政令无准,追随者惶惶终日,生怕一个怠慢又被责罚。他提醒士匄,只要稍加体恤,诸侯自然会依照约定前来聘问。何须强令招来,任性支使?
从文公起,晋国长期占据中原霸主的位置,早已形成一套不成文的诸侯对其朝聘贡奉的规定。形之已久,约定俗成。子产当面抱怨,可见晋国对诸侯的剥削压榨超越以往,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边缘。
这是士匄执政遗留下来的问题,赵武必须解决。
除此之外,如何处理与齐、楚、秦三国的关系,也是执政的重要职责。
齐国与晋国已签订“重丘会盟”。齐国新君年纪幼小,崔杼摄政,庆封为辅。权臣在位,根本无心图谋国家大业,一心只想满足私欲。他们肯定不会主动对外挑事。毕竟,兴兵用甲,劳民伤财,直接损害他们的利益。所以,齐国不足为虑。
至于秦国......自公元前559年,那场没有正式交手的“迁延之役”过后,两国一直相安无事。晋平公主动释放善意,于前一年派韩起到秦国谈和,秦景公也派出其弟公子针到晋国聘问。到目前为止,双方只谈和却未盟誓。不过,既然十年战火未燃,在不出现重大转折的前提下,晋秦无战事。
最后,当然是与晋国关系最密切的楚国。
两国的密切并非甜蜜的蜜,而是刀光剑影阴云密布。交战多年,双方消耗甚巨。谁都不能彻底的把谁打趴下,将对方置于死地。或是打得对方心悦诚服,愿意盟誓,再不侵犯。近年来,晋国与楚国的战事渐渐稀少,但是仍不能绝。
这个时候,有个问题便应运而生——跟楚国继续纠缠下去,还是找个合适的时机商讨:是否还有打的必要?更进一步,是不是要停火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