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_伤感的卡萨布兰卡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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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1 / 2)

我拿过报纸随便浏览一下,在文化艺术新闻上,我被一张照片深深地吸引了。

天哪!那,那不是我在巴黎古堡酒店的邂逅相遇的画家吗?

对,还是那么丑陋。我急急用眼睛扫了一下新闻内容,说这位丑陋的男人,就是法国著名建筑大师蓬蓬贝(怪不得他能画那么出色的油画呢!)。2001年9月初,蓬蓬贝来到自己位于里昂郊外的别墅潜心于设计创作,不幸于9月8日凌晨遭遇到火灾,火灾原因不明。蓬蓬贝遭到毁容,脸部严重烧伤,并几乎失去所有记忆。所幸的是蓬蓬贝别墅里的两大行李箱是法国louisvuitton牌的;里面珍藏着建筑师不少带有纪念意义或留有过去痕迹的信物。人们在一场火灾过后的废墟上找到了这两只完损无缺的箱子,并派专人送到了他的病榻旁。据蓬蓬贝的心理医生罗伯特博士说,这只箱子里珍藏的东西对帮助蓬蓬贝恢复记忆起了很大的作用,首先唤起他记忆的就是压在箱子底部的那条20米长的印度处女红绸带……如今,在罗伯特博士的悉心引导开解之下,蓬蓬贝已经完全恢复了记忆。目前,蓬蓬贝暂时不会投身于专业工作,想静心修养,把自己从失忆到恢复记忆的这段在巴黎贝拉古堡酒店疗养期间的漫长心路历程,写成一本书。据说,蓬蓬贝在那里曾经邂逅了一位叫贝拉的中国女子,那个女子诡秘怪异的言行曾让蓬蓬贝的情绪陷入极大的波动。尤其是那个女子最后突然神秘地消失,更让蓬蓬贝一度崩溃……据罗伯特博士介绍,那位叫贝拉的中国女子确实曾在贝拉古堡酒店入住,她就是写那本《celestialweddingon》的作者,她的未婚夫在“9·11”事件中不幸罹难……

我凝视着那张照片,像是面对着久远前的那段已经发黄的记忆片断。那是一个在梦幻和混沌中找不到出口的日子,然而,今天,我早已胜利大逃亡了。

我胜利了吗?

不,不,我没有胜利。我只是赢回了正常女人最平常的生活而已。

这正常的生活让我感到真实的痛,我又一次失去了我身边的男人。

但是,我没有丢失自己,更没有失去爱情。我还有前路,绝不会倒下。我生命中的两个美国男人一先一后被命运的波涛带走,一死一散地远离了我。但是,他们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了强大的力量,这种爱情上的强大力量对于一个中国小女子来说,远比美利坚合众国本身更加强大。

“贝拉,我听说过那家在巴黎的贝拉古堡酒店,它是日本一位亿万富翁的私生女开的。”北京才子喝着可乐对我说。

我知道他刚才一定已看过这篇报道了。

于是,我故意不当一回事地将报纸随意一扔,“那家酒店在巴黎名不见经传,实在是太普通。能被你知道,说明你的见识很广啊!”我揶揄着他,被周围人窥探到自己的隐私,心里总是不太舒服的。

“那得感谢你啊!看过《9·11生死婚礼》的人会不知道巴黎贝拉古堡酒店的由来吗?”

我没有再搭话。

(bsp;我又一次仔细端详起这位北京才子,我感到他的身上有那么一种庄重、懒洋洋、很散淡的美。比上一次见到的时候皮肤黝黑了一些,我好像才第一次看出他的骨架很结实,有点像躺在圣母玛丽亚怀抱中的基督。

关于基督,我有时觉得他像西方人,有时又觉得他应该是东方人。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很俊美也很沧桑,那眼睛是黑亮的,透着温暖、迷茫的光,眼神中有几分哀凄。火光照在他沉重、圆滚滚的肩膀上,他蜷坐着靠在壁炉前的栅栏上,一副幽邃的神态。

我看着他,发现他眼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在渴望着什么,但又不那么明确。我觉得作为男人,他绝对值得让一个女人献出爱情,林歌当年怎会不爱上他?也许各自的故事只有各自的心里明白。

同样,在林歌有一句没一句地与老马搭话的时候,我同样能感受到他像鹰一般犀利的目光在投向我的心灵深处,似乎我失恋的秘密完全暴露在他的目光中,这令我痛苦。虽然他那晚在酒吧里要把他父亲的爱情故事如实告诉我,刚开了一个头,没说完就睡着了。但我自己的隐私绝对不喜欢被人窥探。

于是,我的脸沉下来,心头重又闪过悲伤的乌云。我将目光移开,企图躲避什么,不是吗?此刻的我是一个被灿烂的爱情世界中驱逐出来的流浪女。

我其实是一个很不会掩饰自己情绪的人,那一刻我的落寞和忧伤一定写满了我的脸庞。我突然发现我从不具备演艺的才华,远远不如林歌。瞧她,明明是失落的,却与老马有说有笑,在北京才子面前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

但那才更痛,在情场上驰骋过来的我明白的。当无法直面自己的惨淡,当需要掩饰自己的痛苦时,那才是撕心裂肺的呀!林歌,你受苦了。

泪水盈满了我的眼眶,我把头歪向一旁,努力克制着不让它流下来。

“来,贝拉,把你的右手伸出来给我看看。”北京才子朝我走过来,并在我的身边坐下来。

“怎么,你会看相?”,那一刻,我突然想起在挪威森林里的那个画家,他曾看了john的手相,也看了我的脚相。天哪!那个空旷的大农庄,如今该怎样被覆盖在北国凄厉风雪中。还有那梦中的挪威森林,今不知怎样的枯秃萧凉。但我深信那些留在挪威森林里的记忆,是永不会埋没在雪中的,它在我们三个人的心田都播下了深深的印痕。

是他拿过我的手,还是我递到他手中的?

他的手托住我的手背,那么小心翼翼的,像托着一只精致的玉器般,生怕一不小心揉碎了它。

他手心的体温从我的手背传过来,使我的手汗从掌心和每一个指尖渐渐渗出。我能感觉我的手柔软得就像一团棉花,灼热得像一团火焰似的,这玉葱般的手曾被许多人称为极品。瞧,它是那么娇柔丰腴修长,肤色又泛着透明般的光泽,仿佛你可以看到一个激情女人的血液从手的河床上,汨汨流淌到整个生命河流里。

“一双法国19世纪贵妇的手,抑或拉菲尔笔下经典画作中的女人之手。”北京才子全然不顾周围的老马和林歌,如此肉麻地吹捧道。

“开我什么玩笑,你究竟看出些什么你就直说。”我坐正了一下身子。

“先问你,你信不信这些?”

“信一点,但不全信。”我说。

“你童年的时候,是不是远游过?”

“嗯,是的。”

“在北方,是不是?”

“这,你也能看出啊!”

“是啊!能看出,你的人生第一站就走得好远,走到雪山丛林的北疆。”

我感觉他真神,但马上就感到不对劲,联想到森林里的那个画家,难道他是画家第二?名曰看相的,充其量不过是我的读者——早从我的故事里知道了我的经历?

是啊!他是读过我书的呀!可书里面从来没有写到过我的童年时代的流浪生涯,那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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