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阅读_村上春树短篇小说集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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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阅读(2 / 2)

有一点。她说。因为新月的关系。一到新月,很多事情都会开始不对劲。

“可是我没怎么样啊。”

她微微一笑。你没怎么样,所以没问题呀,一定可以逃得出去。

“那你呢?”

我的事我自己会打算,所以你只要为你自己打算好了。

“可是如果没有你,我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啊。”

那只是心理作用而已。少女说。真的,你已经变强了,以后还会变得更强,强得谁也胜不了你哟。

“真的吗?可是我不觉得啊。”我说。

羊男先生会带路,我一定会在后面跟着来,所以请你先逃吧!

我点点头,少女便像被吸走了似地消失无踪。少女消失以后,我非常寂寞,觉得今后好像再也看不到她了似的。

九点钟以前,羊男端了一整盘甜甜圈来。

“晦!”羊男说:“听说今天晚上要逃出这里呀?”

“你怎么知道?”我有些吃惊地问。

“有一个女孩子告诉我啊,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哟,这一带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我一点都不知道。是你的朋友吗?”

“嗯,是啊。”我说。

“我真希望也有那样的朋友。”羊男说。

“只要从这里逃出去,羊男先生也一定可以交到很多朋友。”我说。

“要是这样就好了。”羊男说:“因为搞不好你跟我都要遭殃啊。”

“对。”我说。所谓凄惨的情况到底有多凄惨呢?

接下来我们两个一起吃甜甜圈、喝葡萄汁。我虽然一点食欲都没有,还是勉强吃了两个甜甜圈。羊另一个人吃了六个,真不得了。

“要做什么以前,必须先把肚子填饱。”羊男说。然后用胖胖的手指擦擦嘴角沾着的砂糖,嘴边全是砂糖。

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挂钟敲了九点。羊男站起来,挥挥衣服袖子,让衣服更贴身些,是出发的时候了。

我们走出房间,走在阴暗的迷魂阵似的走廊。为了不要吵醒老人,我们努力不发出脚步声。我在半路上把皮鞋脱掉丢在走廊的角落里。虽然把刚花了两万五千元才买到的皮鞋丢弃,实在可惜,但是也没办法。再怎么说,我都不应该误闯进这奇怪的地方的。皮鞋掉了,母亲一定会非常生气吧?如果向她说明,是为了免于脑浆被吸掉才丢掉的,她大概也不会相信吧?不,一定不行,她会认为我是掉了鞋子以后,为了瞒她而随便编的谎话吧?那倒也是,谁会相信在图书馆的地下室脑浆会被吸掉呢?说出真正的事实却没有人肯相信,一定非常难过吧。

跋涉到铁门之前的漫长道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羊男在我前面走着,羊男比我矮半个头,因此羊男那装上去的耳朵,就在我鼻子前面上下摇摆着。

“晦,羊男先生。”我小声问他:“我现在回去拿鞋子行不行?”

“什么?鞋子?”羊男吃了一惊地说:“这不行啊,把鞋子忘掉吧,脑浆不是比鞋子重要得多吗?”

“是。”我说,于是我把鞋子忘了。

“老爷爷现在虽然睡熟了,可是那个人一看就是非常敏感的人,还是多注意一点好。”

“是。”我说。

“路上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可以大声叫嗅。如果他醒了追过来,我就什么也帮不上了。被那柳条一抽,我就毫无办法抵抗。”

“那是特别的柳条吗?”

“这…我也不清楚。”说着羊男考虑了一下。“可能是非常普通的柳条吧?我不太知道。”

我也不太清楚。

“喷!”过一会儿羊男问我说。

“什么事?”

“你那双皮鞋,忘了没有?”

“噢,忘掉了。”我说,可是他这么一问,我又想起我那双皮鞋了。那是母亲送我的生日礼物,一双非常重要的皮鞋。会发出咯吱咯吱舒服的声音的有气派的皮鞋。我掉了它,或许母亲会虐待白头翁也说不定,因为她觉得白头翁很讨人厌。

其实白头绪一点都不讨人厌,白头翁很安静而乖巧,比起狗静多了。

狗。

一想到狗,就不由得冒冷汗。为什么大家都在养狗呢?为什么大家不养白头翁呢?为什么我母亲那么讨厌白头翁呢?为什么我要穿那么高级的皮鞋上图书馆呢?

我们终于来到铁门的地方。新月的黑暗似乎更加浓重了一些。

羊男在两边的手掌吹了一口气,手一下握紧一下张开。然后把手插进口袋里,悄悄拿出一串钥匙,然后看看我,微微一笑。

“不能不放轻一点。”羊男说。

“是啊。”我说。

沉重的铁门钥匙吱咯一声开了,虽然声音很小,还是让身体沉重地一震。停了一会儿,羊男悄悄推开门。门后完全的黑暗,像柔软的水似的压过来。新月使得空气失去了调和。

“不用担心。”说着羊男拍拍我的手腕。“一定会顺利的。”

是吗?真的会很顺利吗?

6

羊男从口袋里拿出手电筒,拨开开关。黄色的光线悠悠地照着阶梯。楼梯上面就是那莫名其妙的迷魂阵了。

“晦,羊男先生。”我问他。

“什么事?”

“你知道那迷魂阵怎么走吗?”

“我想大概想得起来吧。”羊男没什么自信地说:“这三、四年没走过,所以不敢说,不过应该可以弄清楚吧。”

虽然我变得非常不安,可是一句话也没说,现在再说什么也没有用。结果也只有听天由命了。

羊男和我脚步没出声地悄悄爬上楼梯。羊男穿着一双旧网球鞋,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打赤脚。羊男走在前面,手电筒只照着他自己前面,因此我只能在一片漆黑里前进。老是撞到羊男的屁股。羊男脚比我短得多,我走的速度总是比他快。

阶梯冷冷的,湿湿的,石阶棱角已经磨圆了,好像几千年前就有的阶梯似的。空气里没什么气味,但有些地方却明显地具有层次,因层次不同密度和温度也不同,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大概是害怕得没有多余的心情去注意吧。有时好像踩到虫子,软绵绵的,或硬绑绑的,脚底可以感觉得到。因为暗暗的什么也看不见,不过大概是虫子吧,不管是什么,都令人觉得非常不舒服。还是应该穿鞋子才对。

花了很长的时间爬到楼梯尽头时,我和羊男都松了一口气,脚都冻僵了。

“真是不得了的楼梯啊。”我说:“下来的时候倒不觉得有这么长。”

“这以前是个井。”羊男告诉我说:“不过水都干枯了,只好改做其他用途。”

“哦?”我说。

“详细情形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这么回事。”

然后我们站上去,朝着大成问题的迷魂阵前进。在第一个岔路,羊男往右走,想了一下,又退回原位向左走。

“有没有问题呀?”我还是很担心地试着问他。

“噢,没问题,错不了,是这边。”羊男说。

我还是觉得不安。迷魂阵的问题点,在于你若不走到尽头,就不会知道那选择是正确还是错误。而当你走到底,发现是错的时候,却已经太迟了。这就是迷魂阵的问题点。

羊男好几次迷惑了,退回来,再往前走。有时候站定了,用手指在墙壁上抹一把试试看,或耳朵贴在地上听一听,或和在天花板做巢的蜘蛛喃喃低语什么,或闻闻空气的味道,羊男或许具有和一般人不太相同的记忆回路。

时间一刻一刻地溜走,好像快要天亮了。羊男偶尔从口袋掏出手电筒,确定一下时间。

“两点五十分。”羊男说:“不久新月的力量就愈来愈弱了,要提高警觉哟。”

被他这么一说,真的觉得黑暗的密度已经开始变化了。眼睛的刺痛仿佛也减轻了一些。

我和羊男加紧赶路,说什么也要在天亮以前赶到最后一扇门才行。要不然老人醒过来,发现我和羊男失踪了,立刻从后面追来,我们就完了。

“来得及吗?’我问羊男。

“嗯。没问题,接下来的路我都想起来了,你不用担心,一定让你逃出去,你相信我吧!”

羊男确实好像想起来怎么走了,我和羊男从一个转弯到一个转弯地脱出迷魂阵,最后终于来到笔直的走廊,羊男的手电筒光线照到走廊尽头,隐约看得见门了,从门缝里透进淡淡的光线。

“你看,我说的对吧。”羊男得意洋洋地说:“来到这里就没问题了,接下来只要从那扇门走出去就行了。”

“羊男先生,谢谢你。’我说。

羊男从口袋掏出钥匙串,把门锁打开,门开处就是图书馆的地下室。电灯从天花板垂下来,那下面有一张桌子,桌子后面坐着老人,正注视着这边。老人身旁坐着一只大黑狗,脖子上套着镶有宝石的颈圈,眼睛是绿色的。正是以前咬过我的那只狗,狗咬着血淋淋的白头翁,紧紧地咬在牙齿之间。

我不由得得悲痛地大叫一声,羊男伸出手来扶着我。

“我在这里等了很久了。”老人说:“你们好慢哪。”

“老师,这因为为种种原因……”羊男说。

“吓!少说话!”老人大吼一声,从腰间抽出柳条,在桌上啪嗟打了一下,狗竖起耳朵,羊男闭嘴不说,周围一片寂静。

“好哇!”老人说:“看我怎么来修理你!”

“你不是在睡觉吗?”我说。

“呵呵。”老人冷笑道:“自作聪明的小子,是谁告诉你的啊,我可没那么好骗,你们在想什么,我还摸不透吗?”

我叹了一口气,真是没那么容易啊。结果连白头翁都牺牲掉了。

“你这家伙。”老人用柳条指着羊男说:“我非把你撕成一片片丢进洞里喂蜈蚣不可。”

羊男躲在我后面全身发抖。

“还有你!”老人指着我:“我要把你喂狗,只留下心脏和脑浆,身体全部让狗咬碎直到血肉模糊像泥巴滩在地上样为止。”

老人乐得大笑,狗的绿眼睛开始闪闪发光。

这时我发现被咬在狗的牙齿之间的白头翁,好像渐渐膨胀起来,白头翁终于胀得跟鸡一样大,简直像千斤顶似的,把狗的嘴巴胀大裂开,狗想要哀号,却太迟了,狗的嘴巴裂了开来,霎时只听见骨头飞散的声音,老人赶紧用柳条打白头翁,可是白头翁依然继续膨胀,这下竟把老人紧紧地逼到墙边,白头翁已经变得跟狮子一样大,而整个房间都覆盖在白头翁坚固的翅膀拍扑之下了。

快,趁现在逃出去呀!后面传来美少女的声音。我吃惊地回头看,后面却只有羊男,羊男也好像发愣地往后看。

快,快点逃啊!又再听见美女的声音。我拉起羊男的手,向正面的门跑,然后打开门,跌跌撞撞地跑出外面。

早晨的图书馆里没一个人影。我和羊男跑过走廊,撬开阅览室的窗子逃出图书馆。然后继续拼命跑,直到喘不过气来,终于跑累了,趴倒在一个公园的草地上。

当我醒过来时,却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羊男已经无影无踪。我站起来,大声喊着羊男,却没有回答,天已经大亮,清晨的一线阳光正投射在草木的枝闲的春日阳光下,刚换穿西装的时候。尺寸不怎么适合,衬衫袖子反了,右脚一面穿进现实的裤管,而左脚却想穿进非现实的裤管里似的,正在有一点骚动的时候。

杀戮随着一声奇怪的枪声而来。

好像有人在形而上的山丘上抱着形而上的机关枪,朝向我们扫射形而上的子弹一般。

但结果,死只是死而已。换句话说,兔子不管是从帽子里跳出来,或从麦田里跳出来,兔子只是兔子而已。

高热的炉灶只是高热的炉灶而已,从烟囱冒出来的黑烟,只是从烟囱冒出来的黑烟而已。

第一个走过横跨现实与非现实(或非现实与现实)之间的黑暗深渊的,是在国中当英语教师的我大学时代的朋友。结婚三年了,妻子因为待产,从年底就回四国的娘家去了。

以一月来说,有点太暖和的星期天下午,他在百货公司的金属用品卖场买了可以割得下大象耳朵的西德制剃刀和两罐刮胡膏,回到家烧洗澡水。然后从冰箱拿出冰块来,喝完一瓶苏格兰威士忌之后,便很干脆地在浴缸里割腕死去。

两天后他的母亲发现尸体。于是警察来拍了几张现场照片。如果适度搭配上观叶植物盆栽的话,或许就可以当做番茄汁广告般的风景。

自杀,是警察的公式发表。家里门是上锁的,而且第一点因为当天买剃刀的是他本人哪。

可是他到底为了什么目的,会去买根本就没打算要用的刮胡膏呢(而且还是两罐)?谁都不明白。

或许不太能够适应自己再过几个小时之后就已经死掉的想法吧。或者,是怕被百货公司的店员识破自己要自杀也不一定。

既没留下遗书或便条,也没留言。只在厨房的桌上,留下玻璃杯、空威士忌酒瓶和放冰块的冰桶,还有两罐刮胡膏而已。

他一定是在等热水烧热时,一面喝送了不知道多少林的黑格(h8gue)威士忌加冰块,一面一直眼盯着刮胡膏的罐头吧。而且说不定这样想。

我可以不用再刮胡子了。

二十八岁青年的死,就像冬天的雨那样,总是令人感伤。

接下来的十二个月之间,就有四个人死去。

三月里由于沙特阿拉伯或科威特的油田事故一个人死去,六月里两个人死去。分别因为心脏病发作和交通事故。从七月到十一月,继和平季节之后,十二月中旬最后一个又是因交通事故死去。

除了第一个自杀的朋友之外,几乎所有的家伙都是在还来不及意识到死之前,就在一瞬之间死去了。就像正在迷迷糊糊地走上平常走惯的楼梯时踏板却少了一阶的那种感觉。

“帮我铺棉被好吗?”一个人这样说。就是六月里心脏病发而死的那个朋友。

“后脑袋卡嗟卡嗟响着呢。”

他钻进棉被里睡觉,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十二月里死去的女孩子是那年最年轻的死者。也是唯一的女性死者。二十四岁,和革命家与摇滚乐手同年龄。

圣诞节前下着冷雨的黄昏,在啤酒公司运货卡车和水泥电线杆之间所形成的悲剧性(也是极日常的)空间中,她像被碾碎般地死去。

最后那个葬礼的几天后,我抱着刚从洗衣店拿回来的西装,和当做谢礼的威士忌酒去拜访西装主人的家。

“谢谢你,帮了我好多忙。”我说。

“别挂在心上。反正我也没用。”他一面笑着说。

冰箱照例冰着半打啤酒,坐起来很舒服的沙发微微有一点阳光晒过的气味。桌上放着刚洗过的烟灰缸和圣诞节应是用的圣诞红盆栽。

他接过塑胶袋套着的西装之后,就以像把刚刚冬眠的小熊放回洞里似的手势把那轻轻收进农橱里去。

“但愿西装没有留下葬礼的气味。”我说。

“衣服没关系。本来就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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