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小说创作技巧)凑字!_异世枪神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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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载(小说创作技巧)凑字!(2 / 2)

2如果没拉住窗帘,半夜醒来,不要往窗户那边看。

3上床后,拖鞋要朝外摆,不可以鞋尖朝床放。

4长时间不睡人的床,再用时,要换个位置,驱除邪气。

5夜里不要随便掀开窗帘往外看,起码,要先咳嗽一声再掀开,否则,可能看到不该看的东东(比方说xf小女人之类)

6夜里有人叫你名字,不要随便答应,尤其是在荒凉偏僻的地方。

7半夜去洗手间,不要看镜子。

8晚上睡前,最好要把电视电脑的电源拔掉。

9女孩子阴气重,如果一个人在房屋里,更要注意。

10.司空不宜留荫

在面相学上,司空乃发光之处,若额前留“荫”遮及司空位,等于弄熄这盏明灯,霉气、衰气便会缠住你不放,灵体鬼怪也容易接近你,故司空位的头发最好剪碎或拨开。

11、逛夜街忌穿红衣

夜晚外出,有两大忌,一忌穿黑衣,皆因黑黑沉沉的颜色,鬼怪灵体最喜欢依附在此。二忌穿红衣,红色对于恶鬼来说,属标奇立异的颜色,容易惹起注意,爱出夜街的男女要谨记。

12.戒鬼字挂口边

“小鬼”、“衰鬼”、“鬼理你”、“这么鬼麻烦啊”是不少人的口头禅。记住,这类说话不宜多说,因发音磁场可能会触及鬼怪。如果你常把“鬼”字挂口边,实在要戒。

13、长走廊安灯

很多家居间隔都有长走廊,长走廊经常不见阳光,造成阴盛阳衰的局面,是鬼怪灵异最爱藏匿之处,所以若家中有长走廊,记得装一盏长明灯增强阳气,免得鬼怪停留不走。

14、爬山戴玉器

登山远足是不错的假日消闲活动,但由于高地湿气重,加上很多动物死后,尸体腐化于此,无形中强化了负面磁场。不想见到“脏东西”,不妨佩戴一些玉器饰物,借此增强个人的正面磁场。

15、别玩碟仙笔仙

年轻人爱寻求刺激,喜欢大伙儿玩碟仙、笔仙,从而预知未来事。事实上,如此直接与灵体接触、沟通,日常很容易会感应到“它们”的存在。尤其发觉近排印堂发黑气者,这类玩意更是大忌。

16、八卦挡邪气

殡仪馆是先人出殡的地方,兼且弥漫哀伤气氛,故负面磁场旺盛。家住殡仪馆附近的朋友,建议在窗外挂一块八卦。当中的八个卦数代表正气,正气十足,自然不怕邪气入屋,住近殡仪馆都不怕。

17、探病先拜家神

若需要经常出入医院探病,事前不妨往拜神,求个心安理得。若然探望的病人是你的亲戚,拜祭家神特别奏效;而倘若病人是朋友而非亲戚,则可以到一般庙上香祈求神明庇佑。

18、住酒店忌尾房

去旅行住酒店,不少人都说尾房不宜住。这的确有根有据,皆因尾房通常日照不足,有欠阳气,而灵体最喜欢流连此类阴暗之地,所以如果住酒店被分配尾房,不妨换房。

19、灵性号码要避忌

至于酒店房间的门牌号码也需留意,在风水学上,“二”及“五”均属灵性的数字,故酒店房间尾数不宜有“二”或“五”,不然容易引起灵怪注意,时运低者便可能和“它们”撞个正着。

1.晚上睡觉,如果是一个人睡,千万不要空太多地方,最好睡在正中间,不然容易被压床.

2.养黑色宠物的人,12点后和凌晨4点之前不要带宠物出门.

3.夏天晚上开窗睡觉时,窗纱要撩起一个小角(众人:有蚊,让“好朋友“好进好出.

4.晚上如果要出门,要好好梳头,不要穿红衣黑衣.

5.爱美的朋友,不管你多爱美也不要将手指刷白色指甲油,脚刷黑色指甲油.

6.不要在太晚时看鬼故事或鬼片.

7.不要把钱放在零钱放在房间门口的桌子上.

8.不要床铺黑色(白色)床单,你却穿红睡衣躺在上面.

9.地要经常擦.

10.洗衣时如果手出血了,不要滴在洗衣盆里.

11.看完帖子要回,这是基本的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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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小说使用的诡计大全

更新时间2007-8字数:0

第一关于凶手(或受害人)人身的诡计。

一人二角

1.犯人变成受害者

2.共犯者变成受害者

3.犯人打扮成受害者

4.犯人和受害者是一个人

5.犯人想把嫌疑放到第三人身上

6.犯人是虚构的人物

7.二人一角

8.孪生子诡计

9.一人三角、三人一角、二人四角

b)一人二角以外很意外的犯人

1.侦探是犯人

2.审判员,警察,典狱是犯人

3.案件的发现者是犯人

4.案件的记述者是犯人

5.儿童或者老人是犯人

6.伤残者,病人是犯人

7.尸体是犯人

8.人偶是犯人

9.许多人是犯人

10.动物是犯人

犯人自己抹杀(一人二角以外)

1.犯人自己烧死

2.其他的假死

3.变换相貌

4.消失

d)异样的受害者

第二凶手出入现场的诡计。

密室诡计

1.犯罪时犯人不在室内

1)室内的机关

从窗或者通过缝隙在室外杀人

3)受害者自己进入密室中

4)密室中的他杀伪装成自杀

密室中的自杀伪装成他杀

6)在密室内的非人的犯人

2.犯罪时犯人在室内

1)门的机械装置

犯罪发生的时间比人们认为的提前了

3)犯罪发生的时间比人们认为的推迟了——密室中快速杀人

4)在门背后隐藏起来这样方便的方法

火车密室

3.犯罪时受害者不在室内

4.密室逃脱诡计

b)足迹诡计

指纹诡计

第三关于行凶时间的诡计。

交通工具的时间诡计

b)钟表的时间诡计

声音的时间诡计

d)气候,季节其他的天然现象的诡计

第四关于凶器和毒药的诡计。

凶器诡计

1.异样的锐器

2.异样的子弹

3.电气杀人

4.殴打杀人

5.压死

6.绞死

7.坠落死亡

8.溺死

9.利用动物的杀人

10.其他的出奇的凶器

b)毒药诡计

1.吞咽毒

2.注射毒

3.吸入毒

第五人或物件消失的诡计。

尸体掩盖的方法

1.暂时地掩盖

2.永久掩盖

3.尸体移动的欺瞒

4.无面尸

b)活人隐藏起来

东西的掩盖

1.宝石

2.金货,金块,纸币

3.文件

4.其他

d)冒牌的尸体以及物件

第六其他的各种诡计。

1.镜子诡计

2.错视

3.距离的错觉

4.追赶者与被追者的错觉

5.快速的杀人

6.集会中杀人

7.「红发」的诡计(福尔摩斯故事《红发会》中诡计所衍生出来的。——ellry注)

8.「二个房间」的诡计

9.可能性的犯罪

10.利用职业犯罪

11.正当防卫诡计

12.一事不再理的诡计(一事不再理就是指“不论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作出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后不允许对同一行为再启动新的程序”。——ellry注)

13.犯人在远方目击罪行的诡计

14.童谣杀人

15.梗概杀人

16.来自死者的信

17.迷宫

18.催眠术

19.梦游病

记忆丧失症

21.奇特的盗品

交换杀人

第七暗号记法的种类。

割符法

b)表形法

寓意法

d)置换法

1.普通置换法

2.混合置换法

3.插入法

4.窗格法

e)代用法

1.单纯代用法

2.复杂代用法

1)平方式暗号法

计算尺暗号法

3)算盘暗号法

4)自动计算机产生的暗号

f)媒介法

第八异常的动机。

感情的犯罪

1.恋爱

2.复仇

3.优越感

4.劣等感

5.逃避

6.其他犯罪

b)利慾的犯罪

1.遗产继承

2.逃脱税费

3.保身防卫

4.秘密保持

异常心理的犯罪

1.杀人狂

2.作为艺术的杀人

3.父亲情节

d)信念的犯罪

1.宗教上的信念

2.思想上的信念

3.政治上的信念

4.迷信

第九发现巧妙犯罪的线索

物理上巧妙犯罪的线索

b)心理上巧妙犯罪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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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鬼自救

更新时间2007-84:00字数:0

十不可

1.不可慌张(人一慌张会自乱阵脚

2.不要大声惊叫(会发出声响

3.不可歇斯底里(六神无主自取灭亡)

4.不可乱跑(会自投罗网的)

5.不可闭眼(眼为人之神)

6.不可屏气(无阳气自灭)

7.不可呼救(遇鬼呼救只能连累无辜,除非附近有寺院)

8.不可晕厥(昏倒了那就没办法了)

9.不可丢弃同伴(人多力量大,凡是落荒而逃的人一般都难逃鬼掌)

10.不可陷害他人(自心生魔必为鬼乘

自救要领(宗教篇)

11.如果宗教信仰则应该祈祷,如果没有最好求佛,菩萨(因为佛教神力最大,有求(发表在有间鬼屋

12.如果信仰佛教,最好持有法器(需开光)或者念颂咒语,最次高呼佛号

13.如果信仰道教,则需要得真传,且应注意自己所处的方位

14.如果信仰基督(天主)教,可画十字;最好持有十字架等圣物

15.如果信仰伊斯兰教,你就等死吧

自救要领(位置篇)

16.遇到鬼时,要认清自己所处的位置

17.在所有位置中,西北方最吉,东北方最晦(按勘舆学)

18.尽量站到有阳光的地方

19.不可站在月光底下(如果在晚上的野外)

如果信仰佛教,正东方位置最佳(东方乃不动明王所率众金刚的方位,金刚明王

有降服恶鬼阎罗的功能且是佛祖成道的方位,利益繁多)

21.看清自己周围的环境,不要跑进死角

如果在一般的地方(有人居住的城乡),则应选择道路而不要选择拐角等冷清的

地方

23.不要站在云彩,建筑物等有阴影的下面

24.在多人的情况下不要分散(凡是分散逃跑的,一般下场都很惨)

自救要领(区分鬼)

如果发现有鬼,应注意区分是猛鬼还是幽灵(鬼学的两种基本分类)

26.如果是幽灵,则应注意(位置篇)的方位问题,加以简单的方法一般就可以解决

27.如果发现是猛鬼(有形有声),则应注意能否逃脱,除非万不得已,不可不自量力

且鬼类一般与人无争,不要庸人自扰,即使碰到鬼也要能避则避.

28.如果发现自己被鬼缠住,如鬼打墙等则首先要镇定.

29.如果缠住你的是怨力很强的幽灵,则需要有法器(开光).

30.如果缠住你的是猛鬼,则需要有可搏斗有的法器(兵器类).

31.在没有法器的情况下,遇到很厉害的鬼,可以使用自身的阳气和血液(最后一博)

32.在使用自己的阳气时,应注意集中使用

33.如果使用自己的血液则需看清,对方不是吸血鬼(要是弄错了,你就惨了

34.使用血液应泼洒到猛鬼,幽灵的身上.或者用血液在自身上书写咒语

自救法则(阻退篇)

35.遇到鬼,最好回避或者驱散,不要轻易开杀戒.

36.在房屋以外遇到鬼,可以高声呼喊(最好是佛号,圣名等)

37.在屋内遇到鬼,应尽量靠近窗户(白天有阳光)

38.自屋内无窗户的情况下,应注意位置问题,如果是走廊则最好退避

39.如果再走廊上无法退避,则应默诵经文,身心合一

40.如果在野外(如森林,山中)遇鬼,则不能逃跑(跑不掉的)如果鬼没有恶意,则不要轻取其阴寿

自救的关键是遵从禁忌

45.山岭夜道不可行

46.荒废古庙不可住

47.孤独人家不可借宿(尤其是在山里的)

48.杀生场所不可逗留(尤其是自杀,他杀等不吉的地方)

49.深夜独行不可走小路

夜行最好走在有灯光的下面

51.不可夜宿荒野,坟地,古宅

不可乱请鬼神(请来容易,送走难)

53.不可自作孽

54.野外遇到陌生人要提高警惕(非贼即鬼)

鬼压床,最好祈祷宗教保护,注意自己的呼吸,不可昏睡.

56.鬼打墙,不可妄动.应高呼法句,圣名(发表在有间鬼屋

57.遇鬼求事,能做到则尽举手之劳;若是恶意则退之

58.遇艳鬼(女鬼等)则应请人做法,不要强求自身,这种问题往往需要借助外力

59.切忌不可养鬼,这是最有损阴德的,且往往害人害己

救他的要点(初步治疗受害者)

60.如果你救了某个被鬼害的人,则应首先注意他的生命迹象(发表在有间鬼屋

61.救人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充足的阳气

62.对于心理受到伤害的受害者,首先要使其平静,最好送到寺院或者尽快做法事

63.在急救的情况下,要注意受害者是否还存有阴气或者污秽,要全面检查以免对受

害者不利

64.救人后要及时联系附近的寺院,道观等宗教组织,其次才是民间的‘巫‘

65.如果无法联络寺院,则最好带着受害者离开荒野

66.切记救人后,不可在原地停留

67.救人不可慌乱,否则会耽误受害者

怪力乱神篇

68.最好不要请笔仙,碟仙(因为它们一般都是鬼,幽灵)

69.不要玩各种鬼游戏

70.尊重各种禁忌

71.广施阴德,参加公益事业

72.尊重坟冢,不可盗墓

怪力乱神之急救篇

73.如果不能送走鬼神,最好请大德高僧,道学高人.

74.如果陷入困境,解救的最好办法是忏悔

75.若一时没有办法,请尽快到正规寺院躲避

76.请鬼神,玩鬼游戏有不良后果的,不要相信民间的办法自救,一定要投奔正宗

77.最好随身带有法器,灵符等护身物品

78.总之,不要自己惹麻烦,去鬼怪而自清静

79.不要轻易帮助别人驱鬼(尤其是请鬼神等)

量力而为

80.不可轻易帮助他人祛鬼(自找麻烦),应请正宗人士帮助

81.自救的时候,不要分心

82.民间的土法有限度,遇到严重问题一定不要自救,尽可能寻求他救

鬼也怕人

83.要相信阴不胜阳,鬼怪不是活人的对手

84.鬼怕真气(阳气)

85.鬼怕恶人(神鬼也害怕恶人...所以一定要霸道些)

86.鬼最怕佛,信佛的人一般的鬼是不敢碰的(因为有佛祖菩萨常随,神鬼自退)

87.鬼怕八卦,阴阳八卦画尽天下万物(人体的胸部即藏有八卦,所以也可以裸上身

,暴露自己的胸部)

88.鬼怕雷(道教认为雷神有降服鬼怪的威力,一般打雷的时候鬼都会藏起来)

89.鬼怕动物,像猫狗都能吓退鬼.其他很多动物也都有退鬼的作用

要点总结*

90.无论什么情况下,遇到鬼一定要镇静

91.鬼也可怜,不可妄杀,能退则退两厢无事

92.秽地不要居住,逗留;如果因故不得不逗留,则应解秽

93.不要故意去幽明的地方去,也不要请鬼神,人事自有人为不求他力

94.遇鬼是不定数,凡鬼皆能退之

95.杀鬼则须下辣手,不可优柔寡断

96.平时多积阴德,福报自然来

97.注意区分鬼的种类

98.结伴时遇鬼,不可抛弃他人

99.切忌不可养鬼

100.对待阴宅不可放肆

职业禁忌

更新时间2007-88:00字数:0

利器吓鬼

医护人员遇鬼时,会立刻将制服整理好,摆出一副专业、正气的形象,令一些负磁场、不正气的东西知难而退。此外,有说鬼旬利器响声,所以医护人员会把小剪刀等利器放在身上,抛到地上吓鬼,以备不时之需。

包屍不说话

当医院有人死去时,医护人员会将屍体打包,但打包的时候,绝不可叫他人的名字。因为人死後,四肢及五官等各样身分机能都会慢慢停下来,而听觉是最後才停顿的。万一死者有心愿未了,有可能会记下听到的名字,要求那人替他完成心愿。所以免受到灵体滋扰,还是少说话多做事吧!

什么都不挂

骑师都有禁忌的,就是所有装备不可以挂起,特别是挂起马靴。因为那代表著退休、绝迹马地的意思。据说有一名出名的骑师不信邪,将靴子挂起,结果於比赛中堕马,幸好你没有赔上性命,可惜却从此以後绝迹马场。

家中宜养龟

空中小姐都有禁忌,由於空中小姐的[空]与不吉利的[凶]字同一发音,所以被认为邪门。因此空中小姐有个传统习俗,就是家中都要养龟,有[归来]的寓意,避免身在外地遭遇不测,变成游魂野鬼,客死异乡,无法[归来]!

不讲入住酒店鬼故

导游虽然有口才,搞气氛,唱歌,说无数的故事,但唯一他们不说入住酒店鬼故,因为他们相信,如果讲了入住酒店的鬼故,便会招惹到该酒店的鬼魂,正所谓『人不犯鬼,鬼不犯人』,所以少说为妙。

拜竹一日一夜

建筑工人有很多禁忌,例如搭棚师傅要每日开工早晚都要上香。据说是因为竹在中国古代是惹鬼之物,而搭棚全部都是用竹的,如果有鬼藏於竹内就大件事了。竹有分新竹和旧竹,以前的搭棚师傅用新竹时,每日开工早晚都会上香,後来因常有工业意外死人,所以为求安心,新旧竹都会上香。

出车要响安

人人说尾班车很邪,专接载灵体,但原来巴士司机每开头班车时,必会响安一次,才驶出巴士,目的是叫车上朋友下车,以免被晨光照到,导致魂飞魄散。

死人当生人救

老一辈的救生员,觉得有人遇溺,除了因为泳术差外,觉得与水鬼有关。如果救到遇溺者上水,即便遇溺者死了,救生员亦照样去救人,还会在其耳说:『你未死,你都未断气,快快醒来!』之类的说话,目的是希望作怪的水怪的水鬼信以为真,离开遇溺者,令遇溺者有机会重返阳间。

毛巾盖镜

中国传统有说,镜是不祥之物,游魂野鬼都会藏在镜里面,据说打破镜会衰三年!所以旧式发型屋於收铺时,都会用毛巾将所有镜盖住,以免游魂野鬼潜入镜子,但新式发型屋都很少实行行内的古老禁忌了。

放生车轮鱼

出海捕鱼时,如果捕捉到一种叫[车轮鱼]的鱼,便需立即放生。原来他们相信钓到[车轮鱼]已经是行衰运,如果不信邪不放生,用来食用的话,便会随时撞邪。很可能会赔上性命!

千万别遗失死者骨头

仵作的最大禁忌是不可以遗失死者任何骸骨,即使骸骨有如鱼骨般细,也要小心处理。如果在执骨的过程中,不小心将死者的骸骨抛到地上,必须说对不起。假如抛到地上的骨弄破了,那就要为死者做一场法事,否则死者必定报复!

12,我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回了我的贴子的人,都在不久后做成了如下事情:1、恋爱成功了;2、生意谈成了;3、升官发财了;4、心情舒畅了;5、家庭和睦了;6、身体健康了;7、万事顺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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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更新时间2007-8字数:0

.人类全身上下,最强韧有力的肌肉,是舌头。

2.张开眼睛打喷嚏是不可能的。

3.憋气自杀是不可能成功的。

4.每次你舔一张邮票的背胶,就等于吸收1/10卡路里。

5.右撇子平均比左撇子多活9年。

6.鳄鱼无法伸出它们的舌头。

7.北极熊是左撇子。

8.鸵鸟的眼睛比脑袋大;海星至今还没演化出脑袋。

9.跳蚤可以跳过比它们350倍身长的距离,相当于一个人跳过一个美式足球场。

10.一只被摘掉头的蟑螂可以存活9天,9天后死亡的原因则是过度饥饿

11.长颈鹿没办法咳嗽

12.猫头鹰是唯一能够分辨蓝色的鸟类

13.鲸鱼一分钟心跳只有9下

14.平均来说,一个成人在清晨比在傍晚时高上0.4吋。因为在白天脊椎的软骨组织

容易遭到压迫。

15.我们喝到肚子里头的水已经有3亿岁

16.巧克力含有一种称为苯基的化学物质。(这是谈恋爱时,大脑里头可以制造出来的

一种东西)

17.只有30%的人可以放大缩小自己的鼻孔

18.英文是所有语言中所含单字最多的,有接近一百万个,德语的字汇少于18万字,

而法语更糟,只有不到万字

19.一成d蛎的性别会由男变女,此后一生中还会变个几次

20.艾菲尔铁塔的草稿蓝图摊开来有超过14000平方呎的面积

21.根据一项1845年由英国通过的法律,自杀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最重可以处以吊

死的极刑

22.在太空中太空人是没办法哭的,因为没有地心引力眼泪流不出来

23.变色龙舌头的长度是它自己身体的两倍

24.最常用牙签的是美国人

25.瞎眼的变色龙,还是有能力变色来适应周遭环境的

26.有27%的美国男性大学生认为人生是一个没啥意义的活地狱

27.一个正常人的眼部肌肉,一天平均要动1万-1.5万次

28.大象死后还会保持站立姿势

29.有些昆虫没有头还可以再活上1年

30.达文西光是画蒙娜丽莎的嘴唇就花上12年

31.玻璃破掉时,玻璃碎片的时速最高可达每小时3千英哩

32.乳牛听音乐时可以供应更多牛奶

33.下午摘下的玫瑰比清晨摘下的玫瑰更能持久不枯萎

34.虎鲨的胚胎在母亲的里需经过激烈的搏斗,胜利者就是可以活着出生的小虎鲨

35.一只70磅的章鱼可以穿过一个仅一枚银币大小的洞,因为他们没有脊椎

36.贝多芬坐着写歌时习惯用冰水冲脸,他相信这样可以刺激他的大脑做出更好的东西

37.印尼的竹节虫是全世界最大的昆虫,有些光是身长就有1呎

38.男人身体含有比女性身体更多的血液,通常一名男子身上的血液可多达1.5加

仑,但女子身上却只有0.875加仑

39.降落伞的发明人把第一次乘坐降落伞的机会让给了一只狗

40.一台波音747的机翼长度恰巧是莱特兄弟第一次飞行的距离

41.一只日本大螃蟹可能长达12呎

42.一只鲨鱼可以侦测到水中仅百万分之一含量的血液

43.‘森巴舞‘的‘森巴‘,原来的意思是‘一起磨肚脐吧‘!

44.小孩子在春天长的比较快

45.你知道亚马逊河流入大西洋的水有多少吗?在河流出海口100英里以内的大西

洋,你所喝到的水都还淡水

46.刚出生的小火鸡要有爸妈教导如何吃东西,不然会饿死

47.月亮有810亿磅重

48.蝙蝠是唯一能飞的哺乳动物

49.一只毛虫身上有超过2千条肌肉

50.河马跑得比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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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尸体的死亡时间

更新时间2007-10-183:45:00字数:0

ps:有感最近起点侦探类小说火爆,找了个资料给大家,想跟风的就抓紧时间吧,目前看这一题材还是很有搞头的。

——小邪

7年10月18日3:44:29

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2.看尸斑的变化

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

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环境因素,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

3.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胃部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小肠。

4.看尸体腐烂程度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

尸僵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尸僵持续6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

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

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4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

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生活习惯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米饭、蔬菜类食物为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乳糜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则一般应当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食物已进入大肠,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青菜头粗皮纤维、海带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同的人的消化能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消化酶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为明显。

根据膀胱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排尿,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尿量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偶然性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一般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受内外因素影响较大。应综合全部材料进行客观的分析。

一、尸斑:尸斑一般出现于死后2—4小时,但也可早至30分钟,迟至6~8小时出现。尸斑的出现和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1.坠积期;一般发生于死后2—4小时,在尸体的下部位位出现淡紫红色小点、小条或小片状斑痕。用手指轻轻压迫,颜色即可消褪,去压后淡紫红色又显现。若于此翻转尸体,则原先尸斑可以消失,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再次逐渐形成新的尸斑。

2.扩散期:组织液也和血液一样,向尸体低下部位沉降,坠积于血管周围的组织液,透过血管壁渗入到血管内,和血液混合而促进溶血。血浆被组织液稀释,且被血红蛋白染色,并开始向血管外渗出,此即扩散期。一般尸斑发展到扩散期需12小时(至少8—10小时以上)。此期尸斑已融合成大片状,呈弥漫性紫红色。用手指轻压,已不易褪色。翻转尸体后,原先尸斑也不易消褪,新的低下部位亦不易形成新的尸斑.

3.浸润期:尸斑发展到浸润期约于死后24小时。此期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渗入组织内,使组织和细胞着色。尸斑显著,呈暗紫红色,指压不褪色,翻转尸体,原有的尸斑不消褪,也不出现新尸斑。浸润期持续时间较长,以后转人腐败.检查尸斑,同时要考虑死亡原因,因为这与尸斑出现的强弱关系甚密切,如大出血者尸斑出现晚而且不显著;急死者尸斑出现早而且浓密。

二、尸僵:尸僵一般发生在死后1—3小时,少数在死后10分钟即出现,也有迟至7—8小时以上才出现。尸僵的发生,通常有一定的顺序,多数是自上而下,即所谓下降型,先从咬肌、颈肌开始,其次为颜面肌,以后则为躯干、上肢及下肢。

验尸时,如见下颌关节开始出现尸僵,一般为死后l—3小时以内(偶尔为死后7小时,罕见16—18小时);上肢出现尸僵为死后5—6小时;下肢出现尸僵为死后7~8小时;全身发生僵为死亡已9小时以上;半天后均强盛。全身尸僵高度强盛,达于顶峰,为死后一昼夜左右。死后6—8小时内,用外力去消除,尸僵还可重现,但在死后8—9小时后,用外力消除,尸僵就不再重现。

尸僵经过1—2昼夜或更长时间开始缓解,肌肉变软,关节稍可转动。经2—3天按发生的顺序依次缓解,肌肉全部变软,关节均可转动。一般情况,下颌关节尸僵开始缓解,为死后已超过24小时;上肢尸僵开始缓解为死后已超过30小时;下肢尸僵缓解为死后超过36小时;全身尸僵完全缓解消失,为死后3—7天。但搬运尸体等人为破坏则例外。

心肌和平滑肌亦发生死后僵直,通常于死后l—3小时开始,一般持续1~2昼夜。由于心肌强直而将心腔中血液压出,尤以左心室为甚。因此,左心室常呈空腔状.但心肌变性者,则不发生强直,即使出现也微弱。平滑肌,如皮肤的立毛肌发生强直,将毛囊口上举,使皮肤呈鸡皮状(多见于大腿、腰部和臀部);虹膜肌的僵直可使瞳孔略微缩小。肠壁平滑肌因尸僵形成而呈收缩状,死后5小时达顶峰,9小时后缓解。

三、尸冷:人死后,尸体温度下降虽有一定的规律,但尸体冷却的速度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温度、衣着多少、年龄、胖瘦以及死亡原因等。当周围环境温度高、尸体穿棉衣或盖棉被、壮年人、肥胖者、或死于高热病者,其尸冷缓慢。相反,如穿盖单薄或裸体、环境温度低、年老、瘦弱、因长期慢性消耗性疾病而死亡者,则尸冷较快。一般说来,当环境温度为16~18摄氏度时,头10小时尸体温度每小时下降l摄氏度左右(0.5—1.5摄氏度c)以后下降率逐渐减少。

在冰雪中,尸体1小时完全冷却。用普通温度计测腋温推测死亡时间不准确,测直肠温度则比较可靠。如用特制的温度计测小脑延脑池温度,则可靠而且准确,因为它不受环境的影响,一般测定死后14小时内的尸温,可获高度准确的结果。

四、局部干燥:口唇粘膜、阴囊皮肤或表皮擦伤等处出现皮革样化,为死后2小时以上,皮革样化明显、干、硬、暗褐色,死亡至少已8—12小时以上。

五、角膜混浊: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下降。在一般室温下,角膜轻度混浊为死后6—12小时以上;角膜局部或弥漫性混浊,但瞳孔仍可辨认,为死后18小时一1天;角膜显著混浊呈白斑状,瞳孔已不可辨认,为死后已超过2—3天。

六、腐败:尸体腐败的速度受环境温度、死亡原因及个人体质影响极大。人体中,因回盲部容易积滞粪便,故死后该处发生腐败较早,产生硫化氢较多,所以尸绿首先出现于右下腹部。

尸绿通常于第一昼夜末开始出现,然后逐渐扩大,向全腹部蔓延,进而扩延至全身。一般说来,尸体夏天腐败最快,右下腹开始出现尸绿,死后已超过24小时;尸体呈巨人观则已死亡3天以上;死后15天左右全身软组织腐烂、糜化、崩溃、消化。冬天尸体腐败较慢,在冰雪中甚至可不腐败。

当存在有利于细菌的发育和繁殖的因素时,尸体腐败就快;否则减慢或停止。在温度25~35摄氏度、湿度适当和空气流通时,腐败快。实验证明:尸体在空气中、水中和埋在地下腐败程度相同所需时间的比例关系为1:2:8。此外,尸体腐败的快慢,同身体状态也有关系,如幼儿尸体水分较多,窒息死和急死的尸体因血液具有流动性,脓毒血症死者由于大量细菌的存在,腐败均较快

世界军史上五大藏宝悬案

更新时间2007-11-16字数:0

中外通史】世界军史上五大藏宝悬案

一:石达开藏宝之谜

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领的太平军覆灭于大渡河前夕,把军中大量金银财宝埋藏于某隐秘处。石达开当时还留有一纸宝藏示意图。图上写有‘面水靠山;宝藏其间‘八字隐训。抗战期间,国民党四川省主席刘湘秘密调了1000多名工兵前去挖掘,在大渡河紫打地口高升店后山坡下,工兵们从山壁凿入,豁然见到3个洞穴,每穴门均砌石条,以三合土封固。但是挖开两穴,里面仅有零星的金玉和残缺兵器。当开始挖掘第三大穴时,为蒋介石侦知。他速派古生物兼人类学家马长肃博士等率领‘川康边区古生物考察团‘前去干涉,并由‘故宫古物保护委员会‘等电告禁止挖掘。不久,刘湘即奉命率部出川抗日,掘宝之事终于被迫中止。根据研究人员赴现场考查后判断:该三大洞穴所在地区和修筑程度,似非为太平军被困时仓促所建。石达开藏宝之谜,只有继续深挖才能解开。字串4

二:拿破仑藏宝之谜

根据俄国历史学家亚历山大米哈洛夫斯基达尼列夫斯基的回忆录,以及汰尔特司各特的小说《拿破仑的一生》的记载。1812年拿破仑远征俄国失败,在从莫斯科撤退时,带走了从克里姆林宫掳取的战利品。曾任当时俄军统帅库图佐夫元帅副官的达尼列夫斯基说:‘这批战利品约重10-15吨,包括大炮、餐具、毛皮、金银币以及伊凡大公的十字架。‘因严冬来临,法军在撤退途中又不断遭到俄军的袭击,饥寒交迫,后来不得不扔下一部分辎重和战利品,据说就埋藏在维亚兹马附近的一个小湖--斯托阿切湖的湖底。20世纪60年代初,应苏联《共青团真理报》的倡议,一批专家前往斯托阿切湖边。在长约40米、宽5米的地带发现了大量的金属矿藏,化学家化验出湖水中的银含量要比一般银矿石中银的含量高出百倍。随之探宝者接踵而来,但他们下到湖中的深度从未超过5-6米,原因是湖里淤泥太多,结果什么珍宝也没找到。

原苏联解体后,一些俄罗斯专家决定再次开始寻找‘拿破仑的珍宝‘,但当地村庄的居民对此事却远没有这么大的热情,他们担心湖会被挖空,使生态系统发生变化。

三:赤城山埋金之谜

在日本,赤城山不以高大或雄秀出名,而是以传说中天文数字般的藏金量出名。据说,赤城山的黄金埋藏量高达400万两。

赤城山珍藏黄金,是19世纪万延元年(1860年)的事。当时正值日本德川幕府统治末期,世界的金银兑换率为1:15,而日本仅1:3,国内存在黄金大量外流的现象。为了阻止这种消极现象,也为了贮血财产以利于军备,‘大老‘(幕府最高执政官)井伊直弼便以贮存军费为名,高度秘密地制定了埋藏黄金计划,赤城山被选为藏金之地。当时强藩的中下级武士出身的改革派将幕府派武士刺死在江户(今东京)的樱田门外。他死后,属下林大学头和小栗上野介继续执行埋金计划。19世纪60年代末,德川幕府终于被倒幕派推翻,江户时代结束。1868年7月新政府改江户为东京,明治政府上台,赤城山藏金也就成了一个世纪之谜了。

一个多世纪以来,有不少想一夜之间成为富翁的人纷纷来到赤城山探宝。由于迄今未挖掘出黄金,有人便断言藏金之事未必可靠。事实上藏金是有可能的,德川幕府时斯的江户南北两町奉行所这种小部门都存有1万两黄金,更不用说幕府了。幕府有雄厚财力,这些资产哪里去了呢?字串2

四:山下奉文藏宝之谜

山下奉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日本陆军大将,曾任侵略东南亚的日本第14方面军司令官,由于性情残酷,作战勇猛,被人称之为‘马来之虎‘,其人战后作为战犯已被绞死在马尼拉。这个曾经涂炭生灵,搅得东南亚人不得安宁的魔鬼,就是死后也搅得当地人心神不宁,着魔疯狂。其中原因是这样的:

据说此人死前曾和他的部下在东南亚掠夺、搜刮了大量金银财宝和各国货币,摆在菲律宾的某处。山下奉文曾在圣地亚哥驻扎过。当时此地曾是日本宪兵宿舍,它被认为是最有可能埋藏着山下将军巨额财宝的地方。战后40多年来,有关这笔财宝的传说扑朔迷离,时而甚嚣尘上,活灵活现,时而又销声匿迹,若无其事。

早在1975年,当时的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就曾委托国际贵金属公司来人商谈菲律宾寻宝事宜。这家公司在从事寻找黄金和贵金属方面很有经验,当事情略有进展时,公司方面听说马科斯要杀人灭口,于是烧掉标明可能隐藏财富的172个地点的地图,逃回了美国。1983年马科斯宣称,已经在圣地亚哥要塞地下找到了财宝,不久将公布于世。但马科斯此举只是想让那些打山下奉文宝藏的人死心。实际上直到他下台,也未能见到任何财宝的踪影。

但这些并不能让那些为财宝而着迷的人死心,不少菲律宾人仍和外国人纷纷合作成立探宝公司,在菲律宾全国到处寻宝,因为据说山下奉文的财宝还不止埋在一处。一些被认为是藏宝的古墓、城堡、历史古迹、教堂和校园等,都已被挖掘的面目全非。可是包括圣地亚哥要塞在内,至今仍一无所获,到底山下奉文藏没藏财宝,藏了多少,尤其是藏在哪里,这些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说个明白,或许这就是那个不可一世、双手沾满东南亚人民鲜血的刽子手给菲律宾人民留下的最后一个不祥之梦。

五:纳粹藏宝之谜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法西斯对被侵略国的财宝大肆抢掠,贪得无厌。德国元帅戈林曾向他的部下指示:‘你一发现有什么东西可能是德国人民所需要的,就必须像警犬一样追逐,一定要把它弄到手送到德国。‘纳粹德国每占领一个国家,它的财政人员马上便夺取这个国家的黄金和外国证券、外汇等。德国法西斯用种种理由迫使占领国支付数目惊人的‘占领费‘、‘罚金‘、‘贡金‘,据美国调查统计,德国共榨取被占领国金额达1640亿马克(约合410亿美元)。

希特勒政府除了掠夺别国金融财产外,还抢夺了无数珍贵文物。在征服波兰后,戈林下令掠夺波兰文物。据德国官方的一份秘密报告表明,到1944年7月为止,从西欧运到德国的文物共装了137辆铁路货车,计有4174箱,21903件,单单绘画就有10890幅,其中不乏名家杰作。纳粹头目们借机扩充‘私人‘收藏,经过瓜分形成了令人垂涎的八大宝藏,即希特勒金库、隆美尔藏宝、墨索里尼东林宝藏、凯瑟林财宝、福斯中潜艇藏宝、南太罗的三处宝藏,仅戈林一个人所收藏的文物,据他自己估计价值就达5000万德国马克。他的家简直就是一个‘博物馆‘,有5000幅世界名画,16万件珍宝镶嵌的宝物,2400多件古代名贵家具,其中1500件属于世界珍宝。

1945年4月20日,戈林离开希特勒,坐着他的装甲‘梅塞施密特‘汽车飞快地开往巴伐利亚--他认为安全的地方,后面紧跟着装满财宝的卡车护送队。其中,最后一批在运送途中被美国部队截获,其中有27箱绝了版的书,4箱贵重玻璃器皿,8箱金银器,无价的东方地毯等。纳粹法西斯灭亡后,人们只见到极小的一部分,纳粹的大量财宝藏在什么地方呢?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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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残忍的三十四种死刑

更新时间2007-11-1623字数:0

在上一世纪结束时,法兰西学院的教授弗朗索瓦·拜鲁写道:“在这个地球上,折磨空前残忍,而以残酷折磨为主旨的极刑也远远没有成为过去。……杀人不仅存在,而且在世界共同体中三分之二的国家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在这些国家,应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却在递增。……只有不再杀人,人类才真正得以为人。”

但他承认,即使到了下一世纪,人类仍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法摆脱其“动物性”,因为人类几乎将所有的科学与智慧都用于致死的可怕“艺术”中,在死刑的发展过程中,体现出规则、技术、发明、革新。而就死刑的杀一儆百性,是对胆敢挑战权力与秩序的人的最严厉警告。

一、动物行刑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而印度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用大型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细。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尸,马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蛇。纵观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在古罗马的角斗场里,两个角斗士中受伤的一方会在倒下后举起自己的膀子,并用左手无名指指向观众,一方面是通过这样的手势承认失败,而另一方面是请求观众从宽。这时,胜利者会来到他面前,做一个单腿跪地的造型,并控制住他的头,将刀深入他的头下,再昂起头,等待观念的裁决,如果失败者在角斗过程尽了全力并勇敢而灵巧,博得观众的喜好,他们就会举起手示意赦免,如果他的表现不令人满意,他们就会伸出大姆指向下判他去死,如果这样,竞技场主席便会喝一声:“割喉”!

割喉的确带有几分荣誉与悲壮的意味。

割喉刑也用于制裁罗马的意识形态对手———基督教徒。

亚、非、拉美的一些原始部落在祭礼时也用割喉刑。在欧洲,割喉只是为了加重刑罚而设,是为了“割开喉咙,塞进烙铁,将舌头挤出来割掉后再吊死。”在英王亨利四世拟定的法典里曾有规定,割口必须高及颈下,这样行刑者便能通过割口把犯人的舌头拽出来。

到了20世纪,柬埔寨一度又采用了割喉刑,他们用尖利的棕榈叶慢慢地剪开犯人的喉管,在颈动脉附近的位置来回不停地割,“拉出一个很细的口子,然后用尽气力横向一拉。血当即四处喷溅,射得很远。”用这样的方法,他们处决了成千上万的人。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里……

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投掷刑的区别只在于犯人最后落在什么地方,罗马人把犯人投入喀斯特石林,希腊则在落点上布一些棱角尖利的大石。波斯人喜爱选择石板平平的街道。墨西哥则是在水中竖起铁钩,再把人掷上去,最讲排场的当数欧洲亲教战争的地方,都崇尚让士兵排起方阵,手执矛戟。然后把犯人带到塔楼、城墙或是教堂顶上,喊着一、二、三扔下去。历史学家于贝尔·蒙泰耶写道:“这是一种最具戏剧效果的刑罚,非常戏谑”。

二十世纪中叶,法军和美军又重新使投掷刑死灰复燃。在阿尔及利亚和越南,拒绝说出自己所掌握情报的囚犯往往被从直升飞机里踢出来,承接地点没有古代那般考究,但投掷高度却是古人做梦也想不到的。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

“天才的发明”是一种被称为“恐怖梨”的玩意儿,铁制,呈梨状,通过机关可以打开。用它塞进犯人的嘴去,使其无法喊,无法讲,当然也无法进食。有些“恐怖梨”内藏尖刺,可以慢慢从制动口里伸出,将口腔夹破,喉咙戳穿……

在印度和缅甸,被判了饿刑的人则会被烧熔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

在十九世纪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杀人犯与受害者的尸体很对位地绑在一起。“手手相连,唇唇相处,这些受刑者浸润在腐血中,饥渴交加,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会让饥渴的犯人在饿死前狂饮暴食一通,然后扎紧小便的玩意儿,再堵塞肛门,让其胀死。二战期间,纳粹在集中营里经常对囚犯干这类事。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作为刑具的十字架通常由两到三根木桩构成———如果是四边形十字架甚至有四根,形状各异。有的是t形,有的是x型,还有y型的。t型十字架主要是用来处罚暴乱者,有的时候要倒过来,头冲下,脚朝天。圣徒皮埃尔便是被这样处死的,据说是他自己要求的,因为他自觉不能与基督受用同一种刑罚。早在犯人和刽子手到达行刑地前,十字架的直杆已插入地中。后人描绘的基督背负十字架走向“颅地”的场面,从刑罚角度来看是违背事实的。

在行刑地,用绳子把犯人绑缚在刑具上,不过更经常的是直接用钉子钉,先钉手,再钉脚,钉子从来都不会钉在手掌上,因为手掌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会撕裂,而胳膊便可能因此得到解放。有经验的刽子手会将长钉钉入腕骨间一个狭窄空隙,如今解剖学称之为德斯托宽隙。

进入现代社会后,十字架刑仍有其生命力。20世纪70年代,越南军人曾将“叛徒”钉上十字架;80年代,有的国家的小偷会被处以此刑;90年代,苏丹等7国则将犯人送上十字架以示众。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

罗马人处罚犯法的女人时,也多采取“活埋”。

古波斯人在活埋实施前,会将犯人从高处掷入一大堆刻意烧成的灰烬之中,灰烬进入犯人肺部所引起的窒息远比一般活埋所引起的单纯缺氧要可怕得多。

高卢人和日耳曼人用活埋对待叛徒和逃兵。哥特人则用之专门处理同性恋者。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是不会被吊死的,毕竟一个女人吊在半空中,在众人的眼皮下甩来扭去,晃动着双腿是极不合礼仪的事,所以必须活埋她。现代的活埋记载见于越战时期。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

根据木桩直径的不同,有时肛门事先用扩张器张开或用刀割开,然后刽子手将木桩插入,再用锤子钉。在有的地区,木桩插入五六十厘米后,刽子手会把木桩竖起来,插入先打好的铜里,让木桩配合犯人的自重,一点点地深入,直至其从腋下、胸部、背部或肛腹穿出,在一般情况下,被如此“修理”的犯人往往要承受三天以上的折磨。

欧洲亲教战争期间,木桩刑尤其流行,在1669年的意大利皮埃蒙城,一个贵族的女儿德拉图尔浑身地被穿身而死,一群刽子手将她高高举起游行,并宣称尸体便是他们的旗帜。

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刑,之所以选择该刑是因为他“喜欢在里插玩意儿”。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准。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变态收藏家追寻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灯罩、垫纸板或其他艺术品的良材。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十一、凌迟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罗马人处理女犯时先割去双乳,对男犯则先去其生殖器。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中国人将凌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绝技。行刑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十二、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十三、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

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一片酱沫。

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日本人在1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篮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满了干柴并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很具警诫效果。

罗马人把犯人钉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火把,抬着示众。在中世纪的英国和意大利,则是用柴草将犯人裹得严严实实,捆得如同棕子,然后点火。

至于专门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绑起,在脚下堆柴烧火,法国的圣女贞德便是这样被处死的。在她被烧的整个过程充满了下流的展览手段……

据说,火刑有净化的作用。是故,火刑总是和消灭异端邪恶联系在一起的。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罗马帝国时期实施此刑最著名的牺牲者为基督教派的圣·洛朗,为了纪念他,巴黎有一家以他命名的时装企业响誉全世界。当时,他为穷人的事得罪了当权者,于是,他首先遭到鞭笞、又被拔去指甲、敲碎牙齿,然后放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不短的时间后,洛朗对刽子手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太过了么,翻翻行不行”等到翻过来后,他又说:“烤得很香,差不多了,你可能吃啦。”然后就死去了。至于把犯人全身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烤,便是炙刑了,一些人在行刑过程中尚未“熟”,便已被火烟呛死。

而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常常将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放入事先在犯人头颅上开好的口子里,这样,犯人的脑浆旋即沸腾,从口子里溢出。古印度人用的是铁棍,在火中烧得发白后,从犯人的咀里插入。

在旧中国,有专门为施“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

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用箭射死即为箭刑,似乎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普遍运用的刑罚,只不过用箭先射身体的哪一部位,在处理手法上有差异而已。

贯穿刑的关键在于用尖利物穿透肌肉和组织。但作为一种既定的行刑方式,行刑者总要体现一番创意,于是有了不少种贯穿手法。用长钉将人一串地穿在上面示众,是欧洲各诸侯们爱用的,犯人往往要好几天才死去……最可怕贯穿刑具是一种称之为“玛特·多罗洛萨”的铁制刑具,它与先前发明的刑具“努朗堡的圣女”有所不同,它不靠刑具上的“少女胸部”位置夹紧犯人,而是用灵活的机械臂。它也不是用遍布刑具内的各种铁刺来贯穿犯人的身体,而是收紧臂来让犯人窒息,然后刑具的心脏位置会伸出一根钢刺,插入犯人身体……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鞭可以用各种绵缠材料制成,皮革、植物纤维……上面可以有附着物,例如尖钉、钩刺、石块、金属球之类。总之,如果决定这根鞭是专门用来打人的话,那它一定是根充满了恶毒意向的人类杰作。被打的犯人结果就是“变成一块人形的烂布”。

棒可以是木、竹、铁、铜等材料制成,要致人死命比鞭刑来得干脆,痛苦程度远不如鞭刑,所以棒刑很不受人青睐。拿施刑行家的话来说就是:“当犯人还没有对自己的行为结果的严重性做出深深悔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而鞭刑的行刑自由度就大得多,打到一定的时候,可以把受刑者浸到盐水里、酸水里、碱水里……还可以在烂皮肉上涂抹各种“酱料”,最令人发指的莫过于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披麻戴孝”,即将被鞭打者血肉模糊处用白麻布包上,等二十四个时辰后,再一条条地把麻布从犯人身上撕下来……是故,许多受刑者的喊声是,求求您,给个痛快,杀了我吧……对于施刑者,剥夺生命虽然是最终目的,但犯人临死前表现的一系列痛苦和无助却只有受刑人知道。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刽子手执铁棒,按照行刑程序,必须先打断犯人的四肢,一共打八下,将四肢打断成十六节,最后朝胸口上来两下,结束犯人的生命,致命的后击被称为“慈悲的一击”。说起来似乎难以想象,大部份犯人在胸口上挨过两下后依然还气息尚存。刽子手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手下留情,便会将犯人的手和腿拧到背后,让它们和犯人的头碰在一起,在这样具有悲喜性效果的姿式里,观众或哭或笑或叹息。

由于车轮刑所具有的展示性,要求刽子手表现出特殊的专业技能。一名叫拉朗德的法国犯人因一句指责刽子手的话而载入史册。当行刑者已利索地解决了他的双臂双腿,正要打断他的胸廓时,棍子轻轻地滑了一下,碰到了他的下巴,拉朗德一声大喊:“嘿,这一下不符合规定”。于是,观众开始呐喊、有人还举起了拳头。刽子手对他道:“怪事,看来他们希望死的人不是你,而是我”。

二十二、磔刑

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关于此刑的最早记载是在希腊人的书里,他们执刑的方法是将人的四肢绑在被人为弯曲的树上,利用树的弹性拉裂人体。

古中国人和古罗马人则是用马拉的战车来分尸,著名的秦国丞相商秧便是名垂千古的受害者。但似乎该刑执行起来也并非想象中那么轻而易举,人并非像纸那般容易扯碎。16世纪的法国作家米什莱在《法国史》一书中写道:“骑在鞭打着马匹,并疯狂地紧拽系有四肢的绳索。尽管先前刽子手已用钳子扯裂了犯人腿上的皮肉,并将双臂拉得皮开肉绽,但肌肉依然能够承受住这么强劲的拉力。无奈的刽子手只好拿来一把大的剁肉刀,割去了一块块他认为对执刑有阻碍的肉。这样,马才终于拉断了四肢……还活着的躯干落在地上。”

还有记载表明,有时行刑的马匹都已累得口吐白沫倒下,但犯人的四肢依然连在躯干上,弄得刽子手,犯人,观众都十分不耐烦。所以在执行磔刑时,刽子手要动十分心思,要研究犯人的身体特性,又要了解行刑马匹的各自力量……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从有文字记载始,中国人的扼杀记录昭著,但似乎此刑专用于上流人士,因为死后尚有“全尸”。直到满清后期,才有人发明了一种特殊形式的扼杀,称为立枷,专门用来处死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下等人。方法如斯:先绑起犯人的手,将其脖子套入一块木板的圆孔里,然后升起木板,置放在一个栅形行刑架的顶端。这样,犯人的颈和下颚便被悬吊起来,脚悬地约50厘米。如果需要犯人快死,就往脚上绑石块。若想折磨他,就由犯人自身重量来决定,通常会需一两天的时间,人犯才会真正断气。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偏爱绞杀的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两个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因为拉丁美洲诸多国家曾是它们的殖民国,所以,在那儿也十分流行绞杀……

在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绞杀当数吴三桂亲手处死明末永历皇帝,而工具是用一把弓。

二十五、以石击毙

该刑几乎在所有社会都存在过,它带有一种集体复仇的特性。

不约而同的是,以石击毙在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都针对在两性关系上违规的男女,时至今日,尚有十数个国家将之列为主要死刑法。在处刑时,有将犯人缚在十字架上的;有将犯人置于某个难以回旋的环境中的;在16世纪的瑞典,犯奸科的女人要被剃光头发,在头皮上涂满松香,粘上五彩斑烂的羽毛,两臂做翅膀扇动状,跑过三百公尺距离,而在这段距离的两边,布满了手执石块的男人,假如她能逃出,便能免一死之厄。

以石击毙的诸种表现形式,与其说是死刑,不如说更像宗教性质的逐出教籍仪式。是故,施刑主体并不赞成用几公斤的大石将犯人很快处死。伊朗1979年后采用的法典规定,不可以只用一块石头来击毙犯人。“石头不能大到犯人只挨一两下就死去,但它也不能小到称不上是石头的地步。”为了防止行刑时石头的大小上出现错误,政府全权负责提供石头,并用卡车押运到行刑地点堆放。

二十六、溺刑

水与火都是纯净的象征。在基督徒眼里,圣洗仪式甚至洪水都是公认的纯净的表现。大部分原始文明社会广泛用水来处决罪犯,无疑是受到了宗教信仰和迷信的影响。水是大自然的一个特殊组成部份,将犯人入水,也便是变相地把罪人交给了创世者。于是,最初的溺刑仅只是把人扔入水中,只要能上岸者,便体现了上帝恩赐的征兆。但这种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后,便产生了大的变数,对执刑者来讲,已经下了决心让人死,又怎能让他们有逃脱的机会呢

于是,如果把犯人投进湖海中,则会在他的脖子上挂上锚,或是铁链,或是石磨,再不济也会绑上块大石头。古日耳曼人和高卢人发现把犯人扔入沼泽地,溺死率是百分之百;罗马人知道把犯人头朝下扔入一口小眼井也决无逃生的可能;而把人装入袋中再扔进水里则是中世纪欧洲的常用方法。亨利八世时期,英国人将刑犯用木桩固定在落潮的沙滩上,等涨潮时,海水便会一点点地将他淹没。而在拿破仑时代,则盛行用壮汉活生生将人按入浅水中溺死或是把犯人集体捆在船上,然后将船凿沉。

近现代的欧洲流行一种溺刑,是用灌水的方式。让犯人直躺在一条直杠上捆住手脚,将漏斗深深插入犯人喉部、刽子手慢慢地不间断地倒水进漏斗中;或是在犯人嘴上蒙布,把水倒在布上。这两种方法都致力于让犯人在吸气时吸进水而窒息致死。这种“玩法”在法国还有章可循:“大刑18升水,小刑9升”。据称,在施刑时用清水称是“以礼待客”,过份一些便会用脏水和粪水,别出心裁的施刑者则会用醋和辣椒水,对持有身份的人则灌入名贵的葡萄酒……

二十七、绞刑

绞刑伴随了人类历史的各个时期,它是几乎所有古代文明民族最常用的极刑之一。

由于该刑的简单直接,操作方便且经济实惠,现在世界上仍有80多个国家把它定为合法死刑。

绞刑分三大类:第一种是让犯人爬上椅、桌、火车、马或梯,在其脖子上套一根与直角形支架或树枝相连的绳子,然后抽掉支撑物使其悬空。这种方法最通俗,也是历史上广泛采用的,犯人死得缓慢,也很痛苦。第二种是将活套套住犯人,把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使劲拉绳将犯人从地面吊起。犯人实际是被勒死的,美国的“三k*”处私刑时偏好这种方法;中东的伊斯兰国家的公开绞刑也是这般执行的。再一种是经英国人改进后被认为是比较人道的,但需要一些设施:一个固定在某高度的脚手架、一块可抽动的木板。执行时一抽板,犯人的身体便落下,一般说来他的颈椎就断裂了,结果导致窒息和脑部贫血,顶多几分钟犯人便鸣呼哀哉!

但即使是这种较完美的绞刑也有不尽人意之处,1927年,两名英国死囚处刑完毕后被从刑架上解下,十五分钟后,他们重新开始呼吸,只得赶快又挂上去,加吊三十分钟,后来人们发现,要使颈椎快速折断,犯人的体重和吊绳的长度之间的比例很关键。于是,刽子手们手上就有了一张数据索引表,例如一个80公斤重的人,最好是从2.4米处落下,体重每增加3公斤,绳子应减短5厘米……当然,被处刑者脖子的粗细也很关键,如果忽略了这个问题,就会闹出尴尬的笑话,结果不是不能马上吊死犯人就是把犯人的头拽掉,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希望博得喝采的刽子手愿意看到的。

关于绞刑的特殊处理手法还会因地区而异,如土耳其人热衷于将人吊在大铁钩上;而美国南北战争前吊死黑奴的系绳位置是以胸肋处;而波斯是倒悬、古罗马人则别出心裁地吊住人的头发,吊住人的生殖器……

二十八、斩首刑

纵观各种极刑的多样性和残酷性,斩首刑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死刑,它是随着人类使用冷兵器而产生的。

斩首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施刑者,有能力者常常是一刀就解决了问题,而能力欠缺者则会连砍数刀然后发现头依然连着躯干,许多案例表明,因为脖子上有脊柱,因此脖子比人们想象的要结实,而刀、剑、斧之类的工具由于当时的制造工艺缘故,常常令刽子手大伤脑筋。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出现了专职的刽子手和专为行刑而制造的工具,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刽子手的小费。有人这样写道:“犯人们跪在地上,排成两行,手绑在背后……刽子手举刀砍下,犯人的头似乎迟疑了一下就滚落在地。大量的血从颈动脉喷涌而出,而身体也突然变得软弱无力,缓缓地倒在了血泊中。只有一个犯人的头没有被一刀切断。犯人发出了凄厉的叫声:“不是不给,真的没有钱哪!”全场人都盯着刽子手,他一下就砍断了犯人的脖子,但人们数着,那是第五刀。”

据说斩首刑水平最高的地方当数旧中国,斩首在这里成为一项传世的绝技,“对颈椎骨的精确了解保证快刀在骨间的游刃有余,而纷繁的手法让人想起令人眼花缭乱的中国武术和中国的烹饪。”这是一个法国军事参赞的记载。

有研究表明,就人而言,由心理感受造成的抑制比割断血管更致命,割断脖子引起的疼痛让人没来得及感受到疼痛人就死亡了,所以死者的脸一般说来都是疲惫的,无表情的。

而断头机和断头台的出现使斩首完美化。

目前世界上有三个国家在公开处决时对罪犯施斩首刑。它们是:沙特阿拉伯、卡塔尔、北也门。

二十九、断头机

断头机的出现是人类行斩首刑遇到问题时的首次创造。

中世纪的莱茵河沿岸国家经常使用一种装置来处决犯人。这是一种由固定在一块木砖上的半米高的两根支柱组成的窗口。犯人的头被置放在两根柱子中间,柱子的内侧挖了两根槽、槽内放了一把厚厚的刀,锋利的一边朝下,铁砧形的一边朝上。刀架在犯人的颈背上。刽子手用一把沉重的大榔头敲在刀上,将犯人的脖子割断。

随之出现了带有可以滑动的刀片的断头机,这种装置“有一个承颈圆孔,犯人脖子伸进去后,有个牢固的关闭装置将他固定,用铁链挂在上面的钢刀从装置上方落下,将犯人的脖子切断。”

这种装置在英国叫“哈里法克斯禾架”,苏格兰叫“断头机”,法国叫“臂削刀”……

不管叫什么,但这种装置仍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它在行刑时经常是折断或压断而不是利索地割断犯人的脖子。很多人戏称为“狗尿刑台”。

三十、断头台

断头台分别源自法国的吉约坦和路易两位博士的人道主义和科学的智慧。

在断头台行刑发明之前的诸种死刑都是专制、蒙昧时代的产物。法国的人文学者让一米歇尔·巴基特在其著作中称:“有了断头台,不再是人在操作,人的思想支配着手,而是机械操作,刽子手成了司法机器原机械师……祖传的死刑需要施刑者有一种相对复杂的能力,不能避免因其道德、身体甚至渎职等引起的失误。”

吉约旦在法国大革命刚开始时提出了他关于断头台的构思,那时“刑罚的不平等和残忍早已引起了舆论的不满,“死亡面前人人平等”是当时热切的社会话题。而在此之前,不同的社会阶层有不同的死刑对待,低阶层的人在死前会饱尝折磨之苦……大革命前,贵族才能享受斩首,拦路强盗必须在公开场所施以车轮刑;弑君者判四马分尸;制造假币者用沸水煮死,异端纷子用火刑,平民小偷用绞刑……

吉约旦说:“当法律判处一个犯人死刑时,不管犯罪的性质如何,死刑的性质应该是一样的……而用这种装置,旨在剥夺生命,不附加任何污辱人格的条件……机械闪电般落下,头飞了起来,血溅了出来,人已死了!最多让犯人感到颈背上有一股清凉的气息。”

1791年,大革命中诞生的人民陪审团公告:统一在断头台上行刑。而断头台的制作标准,采用吉约坦与路易两人的“智慧结晶”,由一名名叫托比亚·施密特的能工巧匠建造样机,他原是德国的音乐家,专营制造羽管琴键。

断头台的各种技术参数如下:垂直支柱高4.5米,支柱间距37厘米,铡刀总重40公斤,落差为2.25米,铡刀速度±23.4km/小时。割断脖子的时间±1/50秒,刀刃倾斜45°。

断头台制造安装完毕后,在许多权威人士的监督下,用活绵羊做了试验,结果完全达到设计要求。第一个被断头台处决的犯人是盗窃伤人者雅克一尼克拉·佩尔蒂埃。自此后至1981年法国废除死刑止,断头台共割下了约五万个人头。其中最著名的有法王路易十六,革命家罗伯斯庇尔,蒙莫朗斯公爵亨利二世……

路易十六被断头台处决后,许多人用手帕、领带或纸头去吸他的血,有些人尝了一下,发觉“非常咸”。人们还看到有个人把一副骰子浸在血中。当亨利二世在死刑过后,也有众多当兵的人喝他的血,以获取“一个伟大心灵的品德、力量和魅力”。

在断头台行刑近两百年的历史中,创造了一些世界之最;最顽抗的男犯特罗普曼,他几乎咬断了刽子手的食指;最顽抗的女犯博内,她疯狂地抵抗以至铡下的头滚到高于断头台十五米远的地方;最年少的是一位13岁的男孩;最年长的是一位93岁的杂货商。最可怜的刽子手名叫皮埃尔·罗克,他为了按住极力反抗的犯人的头,被割断了三个手指头。

由于断头台切割的速度太快,许多头被切断后仍产生让人困惑的现象。博利尤博士在《人类犯罪档案》中写道:“斩首后,犯人的眼皮和嘴唇立即表示了抗议,我等了几秒钟,抽搐结束,脸放松了,眼皮在眼球上合拢了一半……然后,我大叫一声:‘朗吉约’!我看到眼皮慢慢地有规律地抬了起来,很清楚、很正常。朗吉约的眼睛在盯着我看,那是双活生生的眼睛,不容置疑地盯着,几秒钟后,慢慢地、有规律地闭上,我又叫一声,眼睛又慢慢地睁开,那目光比第一次更锐利……整个过程持续了二十五到三十秒钟。”

著名学者法国人佐默林写道:“我用一根套针探查断开的脊髓,那头抽搐了一下,闭上了眼睛,用力咬紧牙关,而颌部肌肉往眼睑方向上升……他的脸部表情很让人害怕,几个助手叫了起来‘他活着’,而我也相信了,也叫了一声”。

面对断头台,法国的名人们也留下了不少从容的话。路易十六说:“我死得很无辜,我饶恕你们并希望我的血能对法国人有用”。而他的女人玛丽一安托瓦内特在断头台前踩了刽子手的脚:“先生,请您原谅”。他的将军对急于想要他靴子的刽子手道:“别急,呆会儿你们在尸体上脱更容易”。而著名的革命家丹东对想阻止他与战友拥抱的刽子手说:“笨蛋,你不会阻止我们的头在篮子里接吻吧!”接着又说:“你把我的这颗头给大家看看,它值得一看”。

三十一、枪刑

在火器出现之初,火枪与滑膛枪用来执行死刑,除非有特殊情况,因为在欧洲,枪刑曾是一种高贵的死法,称得上是一种荣耀。进入十九世纪后,枪刑才普遍起来。目前,一百零二个在军事刑法或民法中采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有八十六个采用枪刑。

但枪刑在现代被专家认定是缺乏人道主义基础的,因为受枪刑的犯人在被击中后,有很大一部份并不会立即死去,痛苦的过程似乎比斩首刑和断头台普遍要长,但由于枪刑的简便易行和经济实惠原因,枪刑在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仍作为死刑手段的首选。

枪刑被认为是一种直接的表达方式,给人一种心理份量不足的感觉,尤其是对罪大恶极的犯人,于是有了被判枪毙者改用炮来执行的例子,将犯人捆在炮口上,开火时,尸体的碎片随着弹片飞散开来。在二十世纪初,美国、法国、阿富汗等国都有用大炮行刑的记载,在这一时期,某些国家也将判枪刑的犯人通过嘴或肛门充填火药与汽油,使之像一颗炸弹,然后引爆致死。

作为一种判决后的执行死亡手段,美国人首先发明了它。第一个正式享用毒气室的是美国人约翰·李,他于1924年2月8日在内华达州以谋杀罪被判处死刑。

行刑的原则很简单,即在一定的密封空间内,让犯人呼吸致死的有毒气体。经过反复的试验,氰化物气体是最佳选择,由片状或丸状的氰化钾与硫酸反应而得的这种气体属于“细胞毒药”。一旦作用,它可以麻痹进行血液和身体细胞之间氧气交换的呼吸酶。没有氧气,身体细胞立即开始死亡。紧接着出现肌肉抽搐。脑中枢一个接一个地关闭,一般大脑死亡出现在心脏停止跳动之前。

三十二、毒气室

作为一种既定的死刑设施,毒气室制造得很考究,从外观上看有点像原始的太空舱,内部有两张金属椅,大部份的毒气室是用来同时对两名犯人行刑的。室壁上有巨大的玻璃窗,可供官员和记者观察室内的行刑情况。毒气窒息法是惟一一种需要犯人配合的行刑方法,如果犯人在死亡程序启动后深呼吸气体,他将在十至十五秒内丧失意识。但如果犯人试图通过控制呼吸或缓慢呼吸延长生命,死亡过程可以明显地延长,但这样做被认为是愚蠢的,因为死亡是无法抗拒的,莫如尽量避免死前的巨大痛苦。

毒气室的运作过程含有较复杂的技术成份,一份全面的说明书有二十多页。一个犯人从准备行刑前的四星期始,便会受到特殊关照,在规定范围内,他的要求都会被尽可能地满足,但例如杀人犯杰西、毕晓普要求给他“一个女人和法国葡萄酒”,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用毒气室处决犯人,其费用是相当惊人的,也许只有在美国才能广泛地使用这种死刑工艺。在马里兰州,一项调查表明,每次使用毒气室的行刑费用高达七百万美元。有知情者声称,“在整个过程中,人为的小题大作因素真是太多了。纳粹二战中在奥斯威辛毒死一个犹太人的花费平均为一百多马克……”。

三十三、电椅

最有争议的死刑刑具“电椅”是在两家对立的美国公司在经济工业上的明争暗斗中产生的。两家公司为了各自使用的两种不同电力的利益,即交流电和直流电,进行了激烈的竞争。灯泡和留声机的发明者托马斯·爱迪生生产和发送直流电。他的对手、发明了压缩空气刹的工程师乔治·威斯汀豪斯则是交流电。交流电在竞争比较过程中被普遍认为在使用上更具优势,尤其是利润更大。面临被击倒的爱迪生竭尽全力展开了一场撒对方“烂药”的舆论攻势。主题是交流电与死亡相关联。一名爱迪生的崇拜者哈罗德·布朗为了支持这位著名的发明家,不惜用交流电对狗、猫、猴子和马进行电击,用实验显示,受到1000伏直流电电击的动物仍然活着,而受到350伏交流电电击时就会被电死。他宣称:“交流电只适于屠宰场的动物……还有处决死囚。”正好此时纽约州正为几例令人毛骨悚然的绞刑结果困扰,特别是一名犯人不慎脊椎骨折断,被意识清醒地吊在绳子上摇晃达近半小时才被自己的唾液呛死一事,更让强调人权与尊严的美国观刑者怒不可遏。当他们抬眼四望时,电椅作为一名冷酷的杀手进入了他们的视野。在一片热切的喧嚣声中,爱迪生的直流电公司采取断然措施,从泰国进口了六只大猩猩为立法委员们做交流电电刑试验,结果表明“电刑可以引起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器官的瘫痪导致快速死亡”。美国最高法院立即认定电刑合法。紧接着爱迪生委托哈罗德·布朗制造了第一把电椅,并想方设法地从威斯汀豪斯的公司买到了三台大马力发电机,旨在一举打垮交流电公司。交流电公司则作了一系列的反击,包括上诉最高法院认定电刑违宪,残酷且不人道,但在这一点上,交流电公司最终败诉……

第一名被处电刑的犯人是用斧子劈人的弗朗西斯·凯姆勒,他死得非常难看,几乎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几下不了台。于是爱迪生之流又进行了无数次的技术改进,结果发现:1900伏的电压与7.5安培的电流配比是最佳的死亡选择。

电椅被美化了,但爱迪生的直流电公司仍是交流电公司的手下败将。市场始终钟情于有巨额商业利润的一方。

电刑也是一种奢侈的行刑方式,仅比毒气室行刑费用稍低。《迈阿密先驱报》披露,各州的电刑费用不等,多的将近六百万美元,少的也不会低于三百万美元。

三十四、死亡注射

断头台是机械学进步的产物,而电力的使用制造了电椅,化学的的发展产生了毒气室。之后,人类在寻求“死刑的人道主义”过程中又找到了死亡注射,1977年,它成为合法的行刑方式。1982年首次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州使用。

行刑过程是通过一至二次静脉注射,向犯人注射有迅速麻痹效果的巴比妥酸药剂,这种针剂由三部分组成:使意识丧失的硫喷妥酸;麻痹心脏和终止肺部活动的溴化双哌雄双脂;导致心脏停止跳动的氯化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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