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新年 我陷进去了_十年爱情风华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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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新年 我陷进去了(1 / 1)

从那以后我们似乎多了一份默契,看着他时我能捕捉到他的心情。我经常中午时分溜到传呼台跟他一起吃饭。我们吃遍了城里的快餐店。他常笑我明明家里有好吃的,非得跑来跟他吃快餐。我借口要准备考英语专业八级,得有个安静的地方看书,骗了一把他的钥匙。

其实我哪有心思读书。他有一台录音机,有不少我喜欢的轻音乐磁带。那时cd还是昂贵的高级玩意,学生都是用那种放磁带的walkman。下午时分,我经常静静地在他简陋的小屋里听喜多郎,雅尼,齐秦齐豫,直到门被打开的那一刻。

晚上他那里照旧是高朋满座,我依旧跟着那群人打打闹闹混吃混喝。他送我回家时我们会有意无意去那座桥上聊天。他聊那不能忘的感情,新人工作的压力,对小城的不满,对大城市的渴望。我聊学校的趣事,当家教赚钱的艰辛,对未来的憧憬。具体对话早就模糊不清了,只有被江风吹透身的凉意,现在都还滞留在心中某个小小的角落。

元宵节过后我就要回学校,我竟那么地舍不得走。元宵节晚上街上有花灯,还有舞龙舞狮表演。我打他传呼,邀他去看灯,他却说元宵他妈妈会来。心里有一丝失落。吃过晚饭后陪妈上街,我一直在锦簇的花灯下拿眼寻他。

那时侯我的家乡还没有大面积扩张,老城中就几条主干道,没什么高楼大厦,弯弯曲曲的小巷子里到处是明清时期的老房子。在十字街头站着,每分钟几乎都能看到某个熟悉的面孔。我现在回家经常迷路,因为改建得太厉害了。小时候记忆中窄窄的街道早已不复存在,这座每天基建不断的城,却离我心中的家乡越来越远,存在感越来越弱。

我跟妈站在十字街头看舞狮子。敲锣打鼓声中正看得专注,突然肩头被拍了一下。回头,巧克力色的温柔面庞在花灯柔和的光线下浅笑。一瞬间,突然领会了“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份怎样的惊喜。

他将头靠近我,大声喊:“叫你老半天了,愣是没听到。”

我傻笑着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礼貌地跟我妈问好,我才想起来给我妈介绍。他身边有个瘦弱的中年女子,纤细矮小,看上去弱不禁风。我知道是他妈妈,赶紧甜甜地叫阿姨。

寒暄几句,他便要带他妈妈走。临走时对我点头说:“等会儿结束后,十点钟我给你打电话,有事找你。”

因着这句话,我一直心不在焉地看龙灯,早早催我妈回了家。十点钟他果真打电话来了,说正在用我家楼下小店的公用电话,让我下楼找他。

他跨坐在自行车上,见我急急奔来,嘴角露出温和的笑,从口袋里摸出两盒磁带递给我:“送给你。”

是齐豫的“飞鸟与鱼”,还有齐秦的“边界”。意外地收到礼物,这可是他第二次送我东西。不禁莞尔,心里涌出一丝甜意。

“还记得长鼻王么?”

他的手撑在自行车上,莫名看我:“什么长鼻王?”

我呵呵一笑,果真忘记了。“没什么,我挺喜欢吃这玩意儿的。”

他微笑着点头:“好,下回买给你吃。”

他很快就回去了,剩下我一人拿着这两盒磁带在楼下发了好长时间的呆。那天晚上躲在被窝里用walkman反反复复听,一直听到没电为止。

现在我依旧喜欢着齐秦齐豫两姐弟,尤其喜欢听他们的老歌。

家里买了沙发,这是我家第一次有这样软软的座椅。只用了三百块钱,是爸从家具市场淘来的。刚买来几天,我们一家都很新奇,老是抢着赖在上面。

我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心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思乱想。眼前总会晃动着那双晶亮的眸子,还有那温和的笑容。我的心很乱,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那么认真地为一个男生心动。我确定,我喜欢上小懒了。

“妈,毕业后我回家乡工作,好不好?”

妈在我身边织毛衣,胖呼呼的手上下飞动,头也不抬地说:“随便你。”

我咬着嘴角,犹犹豫豫地说:“妈,我好像喜欢上一个男生了。就是那个传呼台的小懒,你见过的,高高瘦瘦的那个。”

妈依旧不抬头,只是“嗯”一声。

我本来还很忐忑的心,一下子跑得没影。忍不住抱怨:“妈,人家女儿谈恋爱找工作,父母都恨不得替女儿决定一切,就怕女儿吃亏。你怎么什么都不在意,一点都不管我呀?”

妈终于停下手,抬眼看我:“女儿,妈小学都没毕业,不懂大道理,怎么替你决定?你从四岁离开福建后,什么事不是你自己拿主意的?”

我沉默。

“不是妈不管你,而是妈没文化,见识浅,没法为你做主。”妈叹了口气,继续低头织毛衣,“你要回来工作,能陪着妈,妈当然高兴。你不想回来,在大城市闯,妈也随你。毕竟这里太小,你学英语的,回来除了当老师,也没别的用场。你想跟那个小懒谈恋爱,妈不反对。你挑谁妈都不会反对,反正是你自己挑来的。挑得好,你生活幸福,老了也有依靠。挑不好,像妈这样一辈子吵闹,也得你自己去承担。”

我再次沉默。多年以后,看着妈憔悴苍老的容颜,就会想起那个午后妈说的这番话。的确,我走的每一步路,都是自己做主。荆棘满地也好,康庄大道也罢,都得自己去承担。一步步走到了我的今天。

有了妈这番话,我打定主意,要向小懒摊牌。他是个好男人,我的幸福要靠自己创造,所以我不能坐等干耗着。谁追谁有什么关系?关键是我喜欢他。

所以走之前的那晚,我和他又来到那座桥上。

“那个,小懒,嗯,我呢,是这么想的,你看看你可不可以……”事先想好的台词居然一点不管用,临到现场,我还是结巴起来。

他看着我笑,温柔的眼神让我一下子冲口而出:“那个,那个,你可不可以等我一年半,我毕业后会回来……”

他敛住笑容,默然片刻才微微叹气:“春儿,别回来。这个小城没有你发挥的天地,这里用不上英语……你的性格和能力,适合到更大的地方发展。”

“小懒,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我懂……”他眼里有一层薄雾,想了想从怀里掏出烟点上。他很少吸烟,有心事了才会吸两口。“可我不能耽搁你。我自己都想离开,怎么能让你回来呢?从回来工作的第一天起我就想离开。这里只是小池塘,一潭死水,憋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那好,我帮你在大城市找机会。你是学通讯的,这个专业很吃香。”

他笑一下,点点头:“好啊。”沉默了一会,还是嗫嚅着说,“不过,春儿,我还是不能……你知道的,我还没准备好……也许,你没在最恰当的时机出现……”

“是的,我应该几个月后再出现。等你淡忘了那段历史,可以正视我的存在。”我看向他蒙着薄雾的眼睛,鼻子有些酸意。

“可我不后悔。爱了就爱了,管它时机恰不恰当,这种鬼东西我怎么能控制得住?”

“春儿……”

“给我半年时间,让我来追求你。”我喊得很大声,惹得几个路人侧目。“如果暑假回来你的心还没有办法解冻,我就放弃对你的感情,做你一辈子的死党……”

他有些动容,掐了烟,低头说:“好……”

我的手被握住了,掌心冰冷,却握得很紧。我眼眶有些湿润,嘴角扯出一丝微笑:“小懒,教你一个握手的方法。”

我拿起他的右手,掰开他瘦削的手指摊平,用自己的大拇指顶住他的:“来,跟着我做,顺时针转动手掌。”

他有些笨拙地学我的样。我们以大拇指为圆心,手掌互逆地转动,转了一圈,掌心贴在了一起。那一瞬,我真的很想将手指交叉进他的指间。还是不敢,再转90度,握住了他的手。

“会了么?要不要再学一遍?”

这次,他主动地用我的新方法,再握了一遍。

尽管十年后我依然能忆起他掌心糯湿的冷,可我惊讶地发现,我和他之间,数得出的暧昧举动,就只有那样的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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