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夏 暗恋的终结――飞鸟和鱼_十年爱情风华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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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夏 暗恋的终结――飞鸟和鱼(1 / 1)

“小懒,你做人忒不厚道了。”我怒气冲冲地想冲上去拳打脚踢一顿,“要不是我逼你一定要跟我单独见面,你是不是又准备带上灯泡?”

从西安回到家乡后,真切地感觉出他对我态度的转变。我们还是死党,每天混在一块儿,与一群人嘻笑,可我无法再找到与他单独相处的机会。就算是晚上送我,他也总会拉上一两个人。

我伤心难过可最想要的是一个痛快,于是我打他电话约他晚上在桥上见面,让他带上所有我写给他的信,并且:“你要是再带上灯泡,信不信我一脚揣他到河里。”

小懒垂头,清俊的脸上有万般无奈,语气虽然一如既往地温柔,听在我耳里不异于尖刀割心:“春儿,对不起,我还是没有办法……”

“什么叫你还是没办法?你有努力去接受我么?从来没有!你只是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我对你的单恋,看我这样被你牵着鼻子走很有意思是不是?”不知为何,居然会那么气愤。抓狂地冲他乱叫乱嚷。幸好是深夜,没有行人。

“春儿,我没有。”他慌了手脚,想碰我肩膀,被我恶劣的眼神挡了回去。他躲闪着眼,语气沉重,“我怕伤害你,怕失去你这个朋友。春儿,我真的很珍惜跟你的友情……”

“你黏了吧唧的简直不像男人!”我踹他一脚,踢到他小腿骨,穿着凉鞋的大脚指生疼。他不躲,闷哼一声,摆明了一副任我处置的样子。

“你干嘛!以为受我一脚就当是抵销了?”我更来气,冲他的胸口又是一拳,“你在我威逼之下才告诉我你不喜欢我,你知不知道这样慢慢窒息而死对我的伤害更大?你这人怎么这么粘粘糊糊?你不喜欢我,给我一个痛快,让我早死早超生不是更好?”

“春儿,对不起。如果换了别的时间地点,也许我可以。但是……”他揉一揉胸口,偏头看泛着惨白月光的江面,眼里的哀伤百转千缠,“你还没毕业,未来充满渺茫。我真的不想再冒险一次,更不想耽搁你的未来。”

“明明是你自己没胆,一边抱怨着这里的一潭死水,一边又不敢真正迈出脚步离开。”我嚷出了哭声,恨恨地说,“小懒,你太懦弱了……”

小懒身体一震,看向我。路灯下,他的眼神迷离而痛苦。

那个夜晚我一辈子都无法忘怀,那是我暗恋的终结。我将信全烧了。点燃那些记录我心情的证据,一封一封,火苗跳动到快燃到手时扔下河,荧荧的弱光转瞬熄灭,变成灰烬,随河水流逝。我没形象地哭,哭得肝肠寸断。整个过程,他立在我身后一言不发,只是用那种迷离的痛苦眼神盯着我。

“春儿,我们还是朋友吧?”他看我哭完了,递来一包纸巾,小心地问。

“春儿,你说的没错,我总是畏首畏脚,犹豫再三。所以你这样干脆直爽的性格,我真的很喜欢。我更希望能有你做一辈子的死党。春儿,你能接纳我做死党么?”

他向我伸出手,眼里闪烁着真诚。我犹豫一下,还是握住。然后我们心照不宣,以大拇指为圆心,手掌互逆地转动,转了一圈,掌心贴在了一起。

这次的握手,是一辈子的承诺。

那晚我们依旧谈到深夜。心放开了,反而能正视自己的位置。有哲人说过,这世上适合你的人千千万,就看是谁在最恰当的时间最恰当的地点出现在你面前。因为我没有在最适当的时间出现,所以与他失之交臂。做死党是为了掩饰我的脆弱,因为我不想从他身边消失,因为他是我生命中第一次那么认真地心动。所以我想看着他,一辈子,以朋友的名义。

他送我回家,上楼梯时,他在我身后叫:“春儿,别回来。这儿的天空太窄,没有你飞翔的空间。”

“要你管啊!”我回头,恨恨地。转头一想,是啊,我还回来干嘛呢,已经没有回来的理由了。这里,终究只是我的起点,不是我的终点。你愿意在这汪死水中苟延残喘,可我不行,我还有梦,我得飞走了……

那一夜我允许自己折磨自己一个晚上。因为郝思嘉说过: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戴着walkman听他送给我的《飞鸟和鱼》,一直听到齐豫的嗓音随着电池没了变得暗哑。我盯着天空渐渐亮出的鱼肚白,告诉自己:明天到了。我与他,开始了真正的死党关系,一辈子。

你是鱼,我是飞鸟

要不是我一次失速流离,要不是你一次张望关注

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眷与恋

我勇敢,你宿命

我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你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

蓝的天,蓝的海,难为了,难为了我和你

什么天地啊,四季啊,昼夜啊

什么海天一色,地狱天堂,暮鼓晨钟

alwaystogetherforeverapart

睡不着的夜,醒不来的早晨

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今天的不堪如何原谅昨日的昏盲

飞鸟如何去爱,怎么会爱上水里的鱼

飞鸟和鱼

我把原作里的我与你倒了个。小懒,我就是那偶一停驻的飞鸟,你就是那永远不敢离开小水塘的鱼。所以我飞走了。还有后来的小雾,尽管你们爱得那么刻骨铭心,可是,飞鸟和鱼的结局不会改变……

许多年后,小懒跟我坐在酒吧里回忆往事,他说:“春儿,你是第一个那么看透我的人。”

三十岁的他清俊依旧,添了成熟魅力,却更黑更瘦。酒吧七彩的光投射在他黝黑的面容上,他盯着手中的烟,喃喃说,“懦弱,懦弱……”他对着我苦笑一声,又露出与当年一样的迷离眼神,“你真是一针见血。我的确太懦弱了……”

1998年秋天,冰箱名正言顺地伴在了他身边。

夏夕后来总结说:阿达,他没有选择你是对的。你们的性格相差太远,你跟他不合适。你如果为了他回家乡,在那个经济不发达的小城里,你很快就会后悔。爱情消磨掉之后便是无止休的争吵。所以,停留在这个阶段,做一辈子死党,是你跟他最好的结局。你知道么,一个一辈子的死党,比恋人还难得啊……

1998年夏天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个暑假。那个暑假我终于咬牙买了呼机,为了方便马上要面临的找工作。是小懒帮我办的,为我找了个特价套餐,300块的数字呼机,包三个月费用。那个黑乎乎的玩意儿,我一直用到了2000年夏天。

我在家只待了十几天,八月初就离开去妖妖家。妖妖那时候已经知道她的名额被人顶替,进法院无望。她的师兄在筹备婚礼,碟仙对她的预言没有一点准确性。为了安慰她,也为了逃避我无论怎么努力都逃不出的失落心情,我在炎炎夏日里登上了去妖妖家的火车。

妖妖家在一个富裕的小城,我以前就去过好几次。看到妖妖和她哥哥在出站口翘首期盼,我的心情一下子转好。妖妖家在临江的一套顶楼大房子里,上下两层,没太多家具,空荡荡地浪费大片空间。她父母一直在另一个城市开工厂,家里只有他们兄妹俩。这也是我喜欢去她家的原因,没人约束。

在妖妖家的那些日子,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三个人一起去买菜。兄妹俩不会做饭,一日三餐都由我操刀。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经常需要做饭给父母吃,所以厨艺不错。

妖妖的哥哥比我们大一岁,我叫他妖哥。他抗议过,不过无效。一米八的纤瘦个子,架副眼镜,看着斯文,却不爱读书。父母逼着高复了两年,读上一家没有名气的专科学校,跟妖妖同时毕业。妖妖没能去成法院,便打算九月份去上海外语学院读英文,然后去澳大利亚念企业管理。妖哥根本就没打算找工作,一天到晚在家混着。父母有钱,就有这好处。

我跟着他们兄妹混吃混住。妖哥经常有朋友来玩,一起打牌打游戏,很是热闹。几天后妖妖说想跳舞,晚上妖哥叫了个哥们,带着我们来到一家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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