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雾一个人来火车站接我,她男朋友没陪着来。小雾见到我时张牙舞爪地飞扑进我怀里,跟我抱个满怀。我把夏夕介绍给她,她落落大方地跟夏夕握手,一边介绍我跟她从高中时代建立起来的超级友情:
“你不知道,如果我俩是一男一女,绝对是老师打击早恋的对象。我本来也不介意我俩是女的,感情还分啥性别呢?可惜春儿只对帅哥有兴趣,我对她抛了三年媚眼,她死活对我这么个大美女无动于衷。我只好退而求其次,甘当她一辈子的姐妹啦。”
1998年整个社会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远不如现在开放,小雾这样乱讲一气,也算是那时候的异类了。我们那时代的高中女生,同性之间的确都有些亲密举动。如果让老外看到,绝对会认为是同性恋。手牵手不说,冬天里为了取暖,我们这些住校女生便一对对挤在窄小的床上共眠。小雾长期霸占着我,因为我每次都摆脱不了她冰凉的手脚往我身上搁。直到现在她还是很怀念我的体温。
我很奇怪的是:尽管我自己的长相只能说过得去,可与我关系好的女生大都是美女,而且是很有个性的美女,小雾就是其中之一。小雾的皮肤白皙细腻,瓜子脸,眼睛大而灵活,不到一米六的个子,玲珑有致,整个人散发着一股灵气。她的脸型和身材也属于不会变老的那类人,到现在孩子都五岁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大学毕业没多久。
她高中时就很招男生,时常拉我去挡驾。被缠急了,就说她跟我是同性恋,把那个时代的高中男生们吓个半死。不过我那时是挺像男生的。自然卷的短发乱得跟鸡窝有一拼,经常穿我爸的工作服,加上在江南还算高的个子,背后看上去的确可以乱真。
夏夕本来还在犹豫是否要跟我去小雾的学校住,听了小雾的话,乐呵一笑,背着包随我们来到了外院。小雾安排我们住她的宿舍,她有几个西安本地同学已经搬走。中午时分,她帮我们搞到了两本导游证。她的专业是旅游日语,必须在毕业前考到导游证。这便是我敢带着五百块闯西安的原因:住宿还有门票,全免。来回火车票,半价。
小雾带着我们去食堂吃饭,还没走到跟前她就说:“我先带你们去学校逛逛吧,现在太挤。”
我疑惑:虽然有不少人往食堂方向走,可是她怎么判断出的?
小雾神秘一笑:“我们食堂的师傅们可懂心理学了。你们可以根据他放的歌曲,判断出现在食堂的拥挤程度。你听,现在在放《饿狼传说》,所以肯定狂挤。等啥时候放《千年等一回》,就不挤了。”
转了一圈回来,果真在放《千年等一回》。不过小雾判断失误,食堂人还是很多,男生们挤在电视机下看体育新闻。大师傅们眼睛盯着屏幕,魂不守舍地往小雾和夏夕碗里扣了一大勺,往我碗里扣了一小勺。
那是1998年法国世界杯足球赛,7月初四强已经赛出。紧张的半决赛和决赛让男人们热血沸腾,晚上外院附近的酒吧人满为患。半夜三更经常被惊醒,男生宿舍那里传来大叫大嚷还有砸东西的声音。
我们三个对足球都没兴趣,唯一感兴趣的是热力四射的拉丁帅哥瑞奇·马汀。1998年世界杯主题曲《生命之杯》(thecupoflife),一直深深地留在了我脑海里。十年后听到这首歌,血液依旧会狂野地奔腾,脚趾头都会随着热舞起来。
1998年7月,法国凭借主场优势打败巴西,成为世界杯冠军。
几天后一个晚上小雾的男朋友小商请我们去校外吃新疆大盘鸡。这次的西安之行,我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小雾的初恋男友。小商是她的同班同学,班长。他们从大一开始,谈了四年。
小商长得很高大,品学兼优。可惜,太品学兼优了,日语专业的他居然考上华南政法研究生,还硕博连读,要去广州待五年。而小雾,已经在杭州找好工作,一家国有大型旅行社当导游,办完离校手续便会跟我一起回浙江。当小雾慢悠悠介绍时,我和夏夕对视一眼。当时我和夏夕想法一样:完了,要拆开了……
小雾脸上看不出一点悲伤,大口喝啤酒,啃鸡骨头,学着陕西话说西安的乐事。而小商,一整晚没怎么说话,闷闷地抽烟,时不时对小雾瞥来哀伤的目光。
夏夕以为小雾对这段感情不太在意。只有我知道,小雾笑得越开心的时候,是心里最痛的时候……
回宿舍时小雾问我东西带来没。我从行李里面找出一叠手稿交给她。夏夕好奇地凑过来,我告诉她:那是我写的小说。
我和小雾高中时有个乐趣:喜欢偷偷写小说换着看。后来她不写了,说我写得更好,她宁愿做我的读者。高中时期写的风花雪月,她都是第一个看的,边看边帮我修改。她的文学素养不错,能给我很多意见。
我不太爱诗啊词啊散文什么的,就酷爱写小说。高中时每周要交给语文老师一篇随笔,我就在上面连载。记得写了一个发配到小岛上的气象播报员的故事,连载了几个月,写着写着自己就泄了气,没再写下去。语文老师还跑来问我,后来怎么样了。
1998年网络并不普及,也没条件在电脑上写作,写的都是手稿,修修改改有时都辨不清写的是什么。现在再翻开那些手稿,看着当年冥思苦想中凝成的一个个凌乱的字,不由唏嘘。网络为很多想写梦的人提供了自由的载体,毋须背着稿子跑一家家出版社看编辑冷脸,读者的认可成了最大的市场推动力。
小雾翻了翻稿子,眼神有些恍惚。叹了口气还给我:“今天没啥心情。你写的又是一悲到底的故事,我怕看了心情更不好。”
夏夕伸手接了过去:“那就给我当枕头读物吧。”
夏夕用了三个晚上看完二十多万字的手稿,边看边叫嚷:阿达你的字能不能写大点,漂亮点,最重要的是:清楚点!
几天后我和夏夕去扶风法门寺,路上问夏夕觉得这小说如何。夏夕点点头:“文笔不错,情节也构思得算巧妙。只是,太悲剧了吧,看不到一丝希望。这样的小说,看了让人颓废。”
那是民国时期一个识文断字却貌不出众的女孩沦落到卖身做打杂丫鬟,不甘心命运的戏弄,一步步往上爬,又一步步将整个家族推向衰亡的故事。她爱上了少爷,可是少爷心有所属,她费尽心机将情敌铲除,却让少爷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最后,她守着荒芜的园子,一直到日本人的飞机轰炸将一切夷为平地。
十年后我翻这些手稿,也跟夏夕发出一样的感叹:怎么这么悲呢?一点希望都没有。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过三十的我,自己经历了悲欢离合,反而不希望看到太过灰色的文字了。
夏夕突然问我:“你知道某某么?”
她说的是个陌生的笔名,我摇头。
“她是我表姐。跟你一样喜欢写小说,已经出版了七八本言情书,但都不太红。”夏夕的表情很是怅然,“她大学毕业后工作了一段时间,不喜欢那些复杂的人事纷争,辞职在家当专职作家。现在已经四十岁了,在家窝了十几年。”
“她长得还可以,最适婚的年龄里也跟不少男人交往过。可是,她太挑了,没有一个男人堪比她虚构的男主角。她对现实中的男人失望透顶,于是更加封闭地去寻找故事里的浪漫与痴情。”夏夕看着我,眼里有丝怜悯,“她到现在还没结婚。”
“而且,她与现实严重脱节。不买衣服不化妆,每次看她的打扮,简直就像回到了八十年代。对我们其它姐妹的话题也不感兴趣,人变得越来越古怪,被社会彻底边缘化了。”
夏夕严肃地看着我:“阿达,十年后你希望变成这样么?”
我恶寒了一下。眼前浮现一个蓬头垢面衣衫凌乱架付厚瓶底眼镜的老女人,被横七竖八的书稿几乎淹没,茫然不知身处何时何地。
因为夏夕的这段话,我从此不再写小说,直到2007年终于记忆起原来我还有这么项爱好。心痒痒之下重新拾笔,而整个写文的时代已经变了,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原创小说,改变了人们捧书的习惯。
小雾陪着我们玩,充分发挥了一名未来优秀导游的潜质。她历史知识丰富,语言风趣幽默,再配上多变的面部表情,一处不咋的地方,都能被她说得妙趣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