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朔曾在一本书里这样描述过这样一种生物:
“这世上有一种人,其实是吸血鬼,不是用牙咬,是收你的精气神。一群人中有一个这种人,别人都会感到苍老,乏力,特别累,他却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健谈,红光满面。一个屋子住着一个这种人,花都养不活,屋外的草地一圈黄,树半扇枯,猫瘦,狗,蟑螂死于道,蚊子不进屋,他长寿,别人都折寿。”
――《和我们的女儿谈话》
真正写小说的人都知道有这种生物的存在,我从小并不知道自己是这样的种族,只是听有些老人讲过有这种生物,也没在意,我总是把那些好运都归结为自己的努力。随着长大,越来越怀疑自己能够“损人利己”。
首先令我生疑的是优秀的成绩,全家族的弟弟妹妹没一个成绩稍微好点的,最好的连个二本都没考上,家族遗传都到哪儿去了?由于电视剧看多了,我甚至一开始一度以为我是什么王公贵族的后代,寄养在平民百姓家,有朝一日会告之身世,后来懂了科学,我就坚决以为是基因变异,没有往心里去。
第一个受伤的女孩是我的初恋苏果,苏果中学时候还能位列全班二流高手水平,自从和我交往开始,惹了一堆麻烦事。高考只上了一个专科,一个英语四级考了两年没过,第三年请了枪手被抓,差点被学校开除,成绩不好毕不了业。而我则越来越顺,一个没读过几本书,只看武侠基本算是文盲的理科生,第一次露面就出版自己的长篇小说,哪怕不是写得很好,也算小半个奇迹。直到那天看到上面那段话的时候,我才像恍然大悟,终于搞清自己的种族,有一种找到归属的感觉。反思发现,这个种族大多数都是作家,这种功夫就类似“北冥神功”,吸人内力于无形。一般的作家就玩一点儿“移花接木”之类的把一个人的故事安在另一个人身上这样的招数,玩大一点就是“乾坤大挪移”。
我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包括我的父母,亲朋,好友,死党。我尽量掩饰自己的非人的一面,我走在大街上也害怕过别人认出我的来历。那种感觉如此之强,让我常常有一种站在舞台中心的感觉,一道光就从我头顶打下来,我不得不经常用颓废的样子来掩饰我非人的一面。我越来越迷恋黑夜,害怕阳光,我反复照过镜子,我的唇红齿白,看起来的确是个正常人,可一到晚上我又异常兴奋,我甚至发现我白天晚上长相都不一样。
2
飞机在北京国际机场降落的时候,我终于对这个城市有了一点亲切感。那是一个静谧的夜晚,大地展示了它最美丽的一面,城市的灯火像是一个巨大的机关,亮着灯的汽车像是水银一样在其间流动,我看到灯火璀璨得如同一块锦绣上绣着宝石的大地,总是以为“到了到了”,结果还只是郊区,我试图分辨二环三环,却总是找不到特别标志性的建筑。飞机降落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接下来的生活,以及如何对朋友解释我又回来的理由。同时我也一直在想为什么老男孩亦正亦邪,忽神忽魔。
我百思不得其解。
3
再次回到我的房间,居然有一种重回“故居”的感觉,每次房东催帐,我就会跟朋友咕哝,嘲笑这个北京老太太没有眼光。
“你们想,多年以后我出名了,这就是那谁谁的故居,这个老太太根本不用挣这点出租的小钱,直接保持原样,我那不羁的酒瓶,唏嘘的烟灰缸,凌乱的书,丫收门票就赚得盆满钵溢的了”。
不过房东还是没认出我是搞写作的,倒是社区的小脚侦察队因为奥运会要来了,密切监视陌生人,防止恐怖袭击。由于我宅在家里赶稿长期不出门,不修边幅,脸色憔悴,有天偶尔下楼去买方便面时,差点被老太太当成恐怖分子报告公安局。
房东是个北京老女人,我刚搬进去的时候,她忘记了把她要治病的虎骨放在冰箱里,被我当成垃圾扔掉了。后来她在小区里的垃圾桶里,问小区保安借了两个手套,把所有的垃圾都扒拉了出来,红红绿绿,五彩缤纷,应有尽有:吃剩的水果,半腐烂的饭菜,卫生纸,杜蕾斯避孕套等等,像一幅后现代的油画,最后终于找到了像鸡爪子一样的虎骨。确认那是虎骨的那一刻,我俩差一点就像申奥成功那样一边说“耶”一边跳起来拥抱。老女人弓着背翻垃圾的一幕深深刺激了我,指不定艺术家也就是在这垃圾世界里发掘那一点点美的。那种执着至今鼓励着我,每次我想放弃写作的时候,我就想起她能把垃圾扒成一幅后现代派的油画。
另外,我找了一个图书公司的朋友,他是我在网站时候认识的好朋友。这个朋友是和我在新浪内部的足球联赛认识的,他叫申英俊,他帮我们所在的野球队踢了一场球后认识了,总是号称参加过“飞利浦大超”联赛,每天叫嚣要给我点颜色看看。终于有一天我知道他的优势在哪儿了,我们都是晚上踢球,他换上球鞋后,随即宽衣解带,然后就不见了,我们开始以为是上厕所,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的肤色居然和黑夜水x交融,不认真看,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哪,从此我们球队多了个隐身人,经常在对方球员不注意的时候突然从黑暗里冲出来断球射门什么的,屡立奇功。
申英俊对图书方面的法律非常熟悉,他告诉我虽然我的合同明确写明,但对方也可以钻空子要求我们在市面上面买到有印数的书是盗版书,证明一个盗版的是盗版非常容易,但证明一本正版书是正版书,则有点难。所以,我们那天合谋想了个办法。
第二天,我让张圆圆在广东伪装我的书迷订了一套书,她打电话给出版社说她是我铁杆的书迷――她差点说成了球迷――然后要邮购十本我的处男作《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其实是取证。
我和北京的很多朋友都通了电话,让他们留意一下如果有月薪两万的工作大可致电我,不用担心条件是不是太低,他们都说梦游症又回北京了。
我也告诉了于小可我回北京了,我们的反装逼委员会可以开始筹备了,她约了我下次去看话剧,给我们的成立大会祭祀。我和一个工作时候认识的北京女孩闲聊,聊起北京妞儿的概况。她说,“你要指北京妞儿,不好说,我们北京妞儿各种分片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朝阳、海淀、东西城的妞儿各有特色。”
“我不知道,你都说说。”
“海淀妞儿成绩特好,西城的比较乱。”
“朝阳妞儿呢?”
“朝阳妞儿特别爱赶时髦,爱逛街购物,动不动还喜欢去看个话剧什么的”。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张圆圆收到出版社屁颠屁颠寄的书后立刻告诉了我,我让律师直接发律师函到出版社,并通过电话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们,我已经联系了几家媒体,如果不马上交钱的话,“贵公司拖欠作者稿费就立刻见报,就你们这血汗出版社还想上市”。通过这样的半流氓手段,那个编辑被迫和我拟了新的协议,把钱分三批给我。
拿到第一批稿费后,我续租了一年房子,剩下一些我存着留作生活费,我暂时还是不想工作,但我想我应该老老实实挣点钱了。有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重新加盟了企鹅公司工作,那时企鹅公司已经成了全球最大的公司,改名叫帝企鹅公司。帝企鹅公司的大楼有喜马拉雅山那么高,上下楼都要坐火车,盘山而上,所有的小企鹅都在那直接出生,上帝企鹅幼儿园,然后是帝企鹅子弟小学,子弟中学,子弟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帝企鹅公司,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就是传说中的共产主义。梦醒后,我惊出一身冷汗。
4
出租车直接停在了气势辉煌的大酒店门口,衣着华丽的门童给我拉开车门,我下车进了旋转门,饭店大堂里有着各国走动的人士,总服务台墙上挂着两排石英钟,分别指着世界各地此刻地不同时间。顶上是璀璨华丽的大吊灯,一间间充满异国情调的咖啡厅和餐厅,每个厅都有着好听的名字,泰国菜的餐厅里种满了不辨真假的热带植物,日本料理的门口则吊着两个红灯笼,上面写着日文,几个穿和服的漂亮女服务员两排分立,用日语对每一个进门的顾客说欢迎,同时鞠躬。我四处寻找一个叫“雪茄吧”的厅,但整个饭店巨大得像一个迷宫,我完全迷失了方向,我找了几个服务员问路,她们也不知道,终于有一个人指了指楼上。
上到二楼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西装革履打扮得像黑社会的男服务生,他礼貌地告诉我“雪茄吧”是周总的私人会客厅,并问我是否有约,我告诉他有,让他确认一下,他通过对讲机问了几句以后,带着我曲折反复地走到了一个狭窄走廊,天花板低至头顶,灯光昏暗,像是去参加一个毒品军火的秘密交易。
他推开一个古色古香的木门,我一下子仿佛坐着时光机来到了中世纪,一米多高的古罗马铜像,端坐在柜中的繁复古式座钟,摊开的巨大赤金扇面,还有一些不知道哪来的古物。一支青铜长剑,几只交叉放置的猎枪,一幕雕花屏风,酒和雪茄分别陈列在不同的玻璃壁柜里,有着浓郁怀旧气息的沙发空着,让人联想到这个地方曾经有过多少密谋。
“你在这里等一下周总,你喝点什么?”
“不用了,谢谢。”
他推门走了,我坐在有着宽大扶手的沙发上,窗外是一个绝佳的风景区,从那个角度看过去,正好能看到北京环路上车水马龙,近处是一个小小的后花园,从外面看,根本不会注意到这里还有如此一个世外桃源。
过了一会儿,老周推开了门,人未看到就先听见热情的声音:“兄弟,好久没看到了。最近在哪儿发财呢?”我起身,他示意我坐下,然后他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吩咐男服务生上一壶茶。
“我前一段微服私访了一下江南。”我笑着说,“人民生活得很好,您放心。”
“最近有大作吗?”
“有一个题材,不过还在酝酿中。”
老周,本名我也不知道,他是我工作时候的作者,当时我们的网站每个人分片都有点击量的指标,每天早上都有专人发图,谁的辖区的点击量的升降图,我们看那玩意就跟股民看k线图一样刺激,每天早上发图的时候,编辑们都会奔走相问。
“你的涨了吗?”
“我的涨了三个点。”
当时我的辖区有一本52万字的长篇小说号称镇站奇书,每天给我固定带来点击量40万,书名类似90年代初小镇火车站旁边录像厅的取名方式,香艳扑鼻,大家宠着它跟高中时候我们班主任宠着我这种尖子生一样――但谁也不知道作者是谁,直到有一天,一个手上带了几个金戒指的人来到了我的办公桌前,告诉我他就是那本书的作者的经纪人。
一本三级小说的作者还有经纪人,这足以吊起我的好奇心。
他让我去见见那个作者,我鬼使神差地去了,在一个浙江菜馆,古色古香的小院落里我见到了神秘作者老周。那天晚上,他说了他很多传奇故事,他曾在金三角茶马古道搞过一段时间的走私,当时三个大汉包围了他,他从脚底抽出匕首,扎伤一人,然后狂奔,逃离虎口。
和老周熟起来就是因为改编一个电影的过程,那些日子我每天给他出点馊主意什么的,老周也会给我们讲一些坊间趣闻。但真正和他能混熟的原因我想我和他都知道,我们肯定通过种种特征认出了我们是同类这个事实。
“事情是这样的”,老周开门见山地告诉我,他要拍一个关于盗墓的电影,毕竟现在盗墓很热门,时间安排在民国时期,大致情节是无非就是军阀盗墓,英雄主人公保护国宝,还加了一段爱情,军阀手下的一个美女爱上了主人公而投身正义。
说完了这个项目以后,他让我考虑一下,如果有合适的枪手可以介绍给他,我连说不用考虑,直接就让我上吧。
我们叙了下旧,然后我就离开了,走的时候,在大灯的照耀下,我看到他西装衬托出他惨白的脸,没有一丝血色,眼睛也透露出无神,他肯定很久没有享受过新鲜的猎物了。我不想落到他的下场,我必须尽快搞定于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