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礼物_汤咒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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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礼物(1 / 1)

“这两只猫头鹰是九年前该系一个学生小时候捉住的。

这个学生来自青海一处偏远的农村,自小就很爱动物,捉到两只猫头鹰后更是把它们当成朋友对待,形影不离。考上这所大学,是他第一次走出山村,他不懂大城市的规矩,居然把这两只牲畜带到学校来。

在学校养宠物,当然不被允许,而他坚持把猫头鹰留在身边。在校方的多次干涉下,他终于想了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把猫头鹰寄养在系里的生物实验园。

可惜事情并不如所愿,没有多久,关在实验园笼子里的猫头鹰就突然死亡,死因是吃下了带毒的食物,而那种毒素明显是人为造成。

有人毒死了他最爱的伙伴!

这个学生非常难过,他把猫头鹰制作成标本,用特殊的方法保存猫头鹰的眼睛,把两个标本制作的栩栩如生。自此这个男生再也不和他人交谈,课余就和标本聊天,舍友向校方反映他精神出了问题,不过他成绩优异,而且猫头鹰的死校方有一定责任,所以学校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然而在临近毕业的时候,他和猫头鹰标本都突然消失了。

他去了哪里?种种猜测在校园中弥漫又随着这些学生毕业而散去。

两年后,和他同班的学生来到学校聚会,出于怀念,他们到各个教室参观。当他们来到标本室,又看见了和那学生形影不离的两只猫头鹰标本。可怕的事情就从此刻开始……

聚会后不久,班上的一个男人车祸死亡,撞死他的人正是他的女同学,女人发现自己杀人后便逃往她的初恋男友――另一个同班同学那里求救。初恋男友并没有帮她,而是以告发为威胁要挟一大笔钱。女子情急之下破罐子破摔,企图把初恋男友杀死,但反被对方所杀。这个男子带着女人的尸体回到车祸现场――一条盘山公路,他把尸体都丢下山崖,销毁证据,正得意洋洋的开车下山时,一辆车子撞上了他的车,他临死前看见肇事车主――一个有着黄色眼睛的女人――他的初恋情人……”

“等等,我没有听懂。”我忍不住又开口问,“女人活起来了?或者一开始被杀的男人就是这个初恋情人?或者……”

我还没有说完,蜡烛突然熄灭,女孩们惊慌失措的大叫起来。

“有什么好怕?”我打开电灯,三个女孩抱成一团,沈芸则躺在她自己的上铺位,闭着眼睛。

她什么时候爬上去的?

和老曹一起办案的经验让我不自觉地往坏处想,伸手就想探探她是死是活。刘巧柔连忙阻止我:“她每次都是这样,你今天犯大忌了,别再烦她。”

三个女孩把我扯到宿舍外,七嘴八舌地把沈芸的事和我说。按照她们的说法,沈芸会‘通灵’,沈芸说的事并非真出自她口,而是‘招魂’。魂走了她便陷入沉睡,第二天就忘的一干二净。她们反复交待这晚的事千万不能追问,倘若惹她不高兴,倒霉的事情就会接二连三。

虽然说的玄之又玄,我不免心存疑惑,提溜起了防备。有人喜欢招魂讲故事?而且还习以为常?再说,杀人故事说不通,究竟和两只猫头鹰什么关联也没有说清,显然故事还没完。且不论这些人的怪异,单是这故事就足以引起我的兴趣。

这夜,孟欣没有回来。

次日起床时,所有人都已经不在宿舍,我直奔生物系。学校很大,生物系并不在该校区,而是安排在郊区,并配备了专门生物试验所和试验基地,校区背后的几个山头都就是和专业机构合作的科研基地。

我在这个校区的标本室看管人处得知,这个学校的确是有一对猫头鹰标本,不过这组标本前年已经出售了,并且这标本是买来的,无真眼之说,至于是否饲养过猫头鹰,他尚不知。

说法不定的东西,往往就是鬼故事的根源,不能当真,想到这些,我心里不免宽慰几分。回到本校已是下午,刚进宿舍我就吃了一惊,宿舍里居然空荡荡!除了我的床位,其他的五个床位就连个床单也看不到!

一打听,五个人是离校了。

她们为什么在同一天离校?是否和昨晚的故事有关?留在这里的原因是什么?仅一宿之缘的舍友,居然给我留下了如此多的问题!

我把她们留下的东西全翻出来。唇膏、洗发水、卫生纸,日用品留了不少。唯独孟欣什么都没有留下,干干净净,甚至在床上找不出发丝。

这晚我彻夜未眠,总觉得放心不下。

第二天一早,我在校园内一个偏僻的电话亭给老曹挂了个电话。然后带着打探帅哥的不良意图,去医务室纳凉。也许是来的太早,人很少,汪烨伟看到我很大方的给我一个床位休息。

乘他闲,我和他东拉西扯,然后转到我的目的――刘巧柔上。遗憾的是,除了知道她贫血,身体不好外,没有任何线索。当然午睡帅哥我也没忘记,不过汪烨伟以前也没有见过,没有得到任何信息。

傍晚,我在给老曹挂电话。

“早上交待你那事查的怎样?”

“你这不是刁难我?标本早给我丢到垃圾堆了,还非要找回来。”

“别抱怨的跟娘们似的。”

“啥?眼看就21世纪的大学生了,还这么不文明。标本是肯定找不到了,不过我找到延路小学的购买记录了,标本是从厦门一所教学器材公司买的,我打过电话问过,这家公司是从厂家直接订货,我明天去走一遭。”

“你也拿出点21世纪警察的干劲,今晚就他妈滚去查!”对他真是放不得好语气。

“这么赶?查这个做甚?”

“说不清楚,总之你尽快。”

“得,你不说还好,说了,一定是什么吓人的事儿,今晚就去。还有,你看到了我给你的‘礼物’吗?”

“什么礼物?”

“你离开前,我俩不是喝了一宿?看你醉了,我就把礼物塞你包里,你肯定还没打开。”

“什么东西这么见不得人,要偷偷摸摸塞我包里?”

“反正是个你会需要到的东西。我有事,就这样,明早联系。”

还没来得及再问,老曹就挂了电话。一想到是这家伙送的玩意,我心里一咯噔。立马奔回宿舍,把行李都翻出来,包底有个黑布包。解开来竟然是一只64手枪,还配了一匣子弹!

原本认识老曹之后,才知道刑警并非随身带枪,而且枪证管理有一套严格的手续,那晚我问老曹是否带枪根本是外行人的说法。后来见他执行任务配了枪,便胡乱闹着要,当时他说手头那只威力和大小都不适合我,会给我弄个合适的防身,没想到真给弄来了!哪有人上学带着枪防身啊!他定是知道我不会接受才乘我不备塞到包里!

枪丢了不是,寄回去也不是,带在身上更不合适!这下我可懂了烫手山芋有多难办了,老曹真是会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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