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
“你知道?我以为没有人知晓了。”
乌兰哈达是蒙语,意为红色的山峰,虽然存在这座山,但我指的并非山,而且指聚集在那一带的红山文化。红山文化是距今五、六千年间一个在燕山以北、大凌河与西辽河上游流域活动的部落集团创造的农业文化,因最早发现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郊的红山后遗址而得名。红山文化距今五、六千年左右,早就绝迹了,我之所以会对此有那么点了解,是因为红山文化的遗址中出土了不少以动物为主题的玉器,包括以龙为主题的玉器,为了我手上的土鸟,曾经翻过这些资料,照这人的态度,很可能红山文化中还有复杂的猫头鹰崇拜。
“没搞错吧?红山文化几千年就绝迹了。”
“外人所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脚,居住在乌兰哈达并非一个民族,只有我们族人在天神的眷顾下代代相传,多少年来,我们被其他民族同化,但我们血永远是一脉。”
“你也是混迹于他族的遗人?”我虽然这样问了,但心里不免怀疑,距今如此长远的文化遗传即便能延续下来,也都变了样,很可能是一种‘断代遗’,就是某种文化遗失多年后,某个人突然跳出来说xxx原来是俺的祖先,硬扯上关系,聚集一些对此信仰崇拜的人,成为一族。当然不能排除有真正的遗族,但这种方法更多的是被借鉴于起义、宗教战争、邪教组织、部落统治――通通都是些没有文化根基的集体。
“嗯,在一代代的贫穷中,本族已经所剩无几,九年前,我在县里的学校念书,终于考上了大学,族长赐予我这对母子猫头鹰,望我在天神的佑护下学成归来,用外族的知识来壮大本族。可是,当我带着神灵来北京的时候……那些人,那些被称为同学的人!”他的语气越发激动,看着我,眼里全是愤怒,“他们不懂!他们嘲弄我,污蔑神灵!他们杀死死它,剥下它的身躯,用砒霜膏涂在它的体内,挖出了它的眼睛!那能在黑暗中看清一切的天神之眼!”
“所以你杀了你的同学,把他们的眼睛挖下来作为收集品?还有血!十一支!十一个人!这些都是九年前的事,和我什么关系!”
“你吓到神经失常了?我说过我没有杀过任何人,别在诬陷我杀人,天神不允许屠杀!那些屠杀的人渣我不曾动过他们半分。那样的人,神明自会惩罚,或许,已经惩罚了,还有,你是第三个猎物而已,十一个也未免太抬举我。天神九祭,世代相传的故事中,即使天神凡体死去,但每隔九年会开一次神眼还能复活。天神开眼的祭品便是女子的活眼,我原本只是取孟欣的眼球――对于这点是很矛盾的,她是我的女友,因此我曾经和她提出分手,不过后来下定决心下半辈子都照顾她,才取了她的眼球,可惜丢失了。祭日将近,刘巧柔找孟欣送上门来,我只好下手,偏偏才拿半个,她就死了――在安上天神眼眶之前,必须是活着。然后你自己送上门来,对了,你叫什么?”
“霍晓捷。”
“天神会记住你的。”
妈的!我才不要它记住呢!敢情我是自己撞在枪口上!
“祭日就是今晚?”
“恩,天亮时分,太阳会给予神眼以月亮不曾赋予的生命。等一切结束后,我会去找你。”他摸着孟欣的尸体,残忍的情景,他却笑着,看不出几分爱。
“我还能再看多久?”
“也许你觉得这夜晚很漫长,但是其实我们从公司出来时才九点,现在不过凌晨三点,你仔细看看周围吧,再过半小时,我就动手,天亮之前仪式要结束。”
这一堆话后,我已经很冷静,没了眼睛,下半辈子怎么活?我得活着,并且是完整的活着!
“我的包里,有糖果。我这人没什么爱好,至少,痛苦之前给点甜蜜,你们的天神也一定愿意给即将成为它身体一部分的祭品些仁慈。”
那个并不被他注意的包,躺在近门的地方,刚才他为了准备刀具踢到那里。他没有多说,走到那里打开包,糖果在显眼的地方,更显眼的是那支枪。
“枪?真家伙?”何绍伟拿着家伙打量许久。
“真的。”我回答的毫不犹豫,顺带换了个跪姿。
他举起枪指着自己脑门,扣动扳机,笑起来。
我没说话,冷冷地看着他,这人精神失常的厉害。
他见我没反应,突然枪口对准我:“你说是真枪,那么拿你练练靶子!”
我依旧不发话。
“哈哈……”他蹲在我面前,“你真有意思,学生怎么可能随身带着真枪!”
说时迟,那时快。我伸手扭住何绍伟的手,枪口掰向下,扣动扳机,子弹射进他的膝盖,致使他本能的松开枪护住膝盖,我乘机把枪夺过,退开几步,又发一枪,他的另一个膝盖也中弹。这一切只是在电光火石之间,何绍伟一头雾水抱着双膝在地上打滚呻吟不断。
“什么时候……”
我晃了晃手上手术刀,得意洋洋:“知道什么叫静待时机么?刚才说了那么多屁话,就在你转过身拿我的包时,我才拿到手术刀,顺带换了个姿势,把脚上的绳子也割断。”
何绍伟还不死心,靠墙曾地爬起来,上次刘婶的经验不会忘记,该狠的时候就要狠。又是一枪击中他的右大腿,这下他立马倒地,只能恶狠狠的盯着我。
“别这么凶啊!我也不会杀你,只求自保。”我枪口朝地,把自己的包捡起来,又把手术刀放回原处,关上箱子。
“你干什么?”
“走人!没那么多功夫陪你。放心,警察叔叔会来这里找你。”
“你……”
“别说了,留着体力吧。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为什么我会带着枪,为什么会留在你的办公室,不过我没有那么多闲工夫解释,为了防止你自行了断,这些危险的东西,我还是带走比较好。”
我把箱子放在屋子外,把刚才绑我的绳子结成一条,一头系住外门把,一头系在门旁一棵大树上,虽然不知道这门把质量如何,但就这情况,他一时半会跑不了。
这是间在荒山岗的房子,我这人挺没方向感,夜又深,一时半会没找到下山的路,四处绕了有半个钟头,在附近的林子里找到一辆黑色轿车,想必就是何绍伟开的,这下好办,顺着车轮印方向定能到大路。
顺着车辙方向走了又是大半个小时,终于看见了平坦的水泥路,我正雀跃呢,转念一想,不好!警察要是找到何绍伟,他反咬一口,说我是凶手,怎么办?现场有我的血迹――撞出的鼻血,和刘巧柔争斗中必定也留下痕迹,再加上身上带着枪,怎么辩都是理亏啊!不行,得回去,把一切不利证据毁了。
回到屋子,已经有了点天色,门外还是老样子,但是听得见何绍伟不停的惨叫。不至于吧?疼到这种地步?都疼一个多小时,也该神经麻痹了都。
打开门,何绍伟疼的指用脑袋撞地板。我连忙制止住他,他一抬头,吓我一跳。何绍伟满脸满手都是血,眼睛是淌着血的窟窿。我下意识的去看猫头鹰标本,果然眼洞里填上了俩血球,但它并没有活过来,仍旧纹丝不动站在那里。
“你把自己的眼睛抠出来了?!”这家伙一定是病急乱投医,不管是男女,只要是眼珠子就填上。
“杀……杀了我……”何绍伟抓住我的衣服嘶喊。
他不是没得救,我已经找到车和路,可是……救他是更大的麻烦。卑劣,自私,可是现在我脑子里只容得下自己。我把枪上的指纹擦干净,塞到他手里,他想也没想,就对着脑门开了一枪,躺在血泊里不能动弹。
这是怎样一副惨景。三个无眼的尸体,一张无血色的脸,还有一个有着血眼的猫头鹰标本,惨淡淡的全无生机。我把有自己血迹的地面清理干净,又稍微整顿了下刘巧柔的尸体,还有会留着指纹的手术刀具,枪就送给何绍伟,制造他杀人后自杀的场景。
做这一切的时候,我心里满是罪恶感,屋子里的三个人,全是我杀的!从来没有想过要靠杀人活着,然而自己正这样做。
正打算离开,我突然发现猫头鹰标本有点不对劲。
镶上的两个眼珠流下的血迹细细长长,直直滑到下颚,血痕太过规则。凑近观察,血好像是顺着凹槽留下的,可是,又看不出槽的痕迹。我灵机一动,把装血的试管拿出来,滴在眼球上,血有规则地慢慢流动,滑到腹部。倒了大概八支血管的血量,血痕终于不再扩大,以双眼为起点,划出两条细长道路,在腹部呈现出一种完整的图形。腹部的图似方形,但又多棱角,图形内线条交错,看不出是什么意思。出于好奇,我拿出记事本,把这图画了下来。然后把标本带到何绍伟的车子处,浇上汽油,烧了,这么怪异的东西,留着心有余悸。
不能开着何绍伟的车下山,现在这玩意可是罪证,只好走下山,原本以为顺着大路就能找到人,没想到翻了两座山头才看到房屋,这地方真够隐秘。
等看到建筑,又觉得怪熟悉的,这不就是k大生物科研基地么?原来这山头就是k大研究基地的所属山,何绍伟毕竟在这儿呆过,把地点选在这里,十分聪明。
是学校就好办了,我把脸、手都清理干净,从女生宿舍阳台上偷了套衣服,把都是血迹的衣服换下,脏衣服撕碎冲进下水道,大摇大摆出了校门。
至此,事情还未完结。虽然血试管以及眼珠疑问重重,但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只需要一个理由。我回到之前住的宿舍,留着沈芸电话的纸条已经不见了,又把屋子搜罗了一遍,依旧什么也没发现。也许是几天没开窗的缘故,屋子里的空气糟的很,我打开窗子,突然间恶臭袭来。
在窗外墙的左右两侧,分别钉着两个用来悬挂电缆的钢钉,各吊着一具尸体,长发披散,几天曝晒下,已经腐烂恶臭,蚊蝇爬的到处都是。
这栋宿舍没阳台,窗外就是茂盛的树木和绿化带,几乎看不到这面墙体,校舍背后的绿化带基本上就是无人区。尸体的脚正好在二楼窗户的顶部,即使楼下的人觉得臭,也难以发现。我忍着恶臭,拨开尸体头发,是陈羽莲和陈娜!就在几天前,还和我在同一屋子的人!
这下我全明白了!沈芸把我骗的好惨!她杀了这两人,取出死者的血舆图假货给孟欣,又苦于我还在这间宿舍不好下手,正巧她发现了何绍伟收集的标本。何绍伟曾经学生物,她也没有怀疑过标本的来历,就把眼珠取来淋上陈羽莲或是陈娜的血,恐吓我,把我轰出宿舍,在前夜,又潜回这里,把装着她们血的箱子,放在孟欣的柜子里。留着电话的纸条没了,她昨天必定是回来过,这也正说明她不知道孟欣已死,即便我去找她,她也会以‘大概是孟欣回来拿走’这样的理由搪塞。既然有把握做到这种地步,想必两具尸体上也留着指证孟欣的证据。
我忍着恶臭,查看两具尸体。两人面部表情镇定,脖子上勒着钢绳,承受着全身力量,再也撑不了多久,两人的脖子上都有针孔痕迹。看样子,两人是被弄昏迷后,把预先栓在外钢绳套上脖子,在把尸体推出窗外吊死――几乎不需要什么体力的作案手法。陈羽莲的手里抓住一块破碎的衣料,猜也知道是孟欣的,两人连挣扎的表情也没,怎么可能抓破别人的衣服。
我不能指认沈芸,明哲保身。但她毕竟不是神,天衣无缝的计划中,却被我撞到孟欣已死,根本不可能杀人。比起我去举证,让尸体自己说话岂不是更妙?
我探出身子,试了下,可以活动的范围蛮大,手几乎能接触到尸体的大腿。我拿出剩下的几只试管,慢慢牵动陈羽莲的手,取下她手里的碎布,然后把她的手在墙上磨破,沾血在她身侧写下沈芸的电话。包里还有沈芸的手电筒,我也曾握过,不过庆幸都是用带着手套的右手抓的,我把手电筒丢在树上,算是一个凶手行凶后妄想销毁的证物。
当然,我分不清这血分别是谁的,也知道血液里有一定的化学成分,但是既然不是孟欣杀人,沈芸在尸体上留下的证物也必定不充分,否则她不会再回来画蛇添足加上十一支试管,只要第一现场有直指凶手的证据,她一定会被怀疑。孟欣的尸体过不久就会被发现,死亡时间一但确定,她更无从狡辩。不能排除她嫁祸我的可能,不过我刚来几天,一无杀人动机,二无现场证据,很安全。
清理完前晚留下的碎箱子等东西,我离开屋子,当做什么也没发生。两具尸体在傍晚时分,因为脖子无法受力掉了下来,整个学校砸开了锅,平日无人的地方凑满了看热闹的学生,我自然也去了,草地上是两具无头尸体,她们的脑袋仍旧挂着,异样讽刺。我仿佛又听见那晚的哭声,也许是她们真的在哭。
没过多久,沈芸就认罪了,杀人的原因是她听见陈娜和陈羽莲背后对她冷嘲热讽,笑她是被人耍的贱妓女,积怨在心。她们都已经毕业,这件事情校方急忙划清界限,与k大无关。何绍伟的案子被隐瞒起来,不曾向社会公开,也许有人会问你怎么知道不公开啊?也许是没发现尸体呢?当然,我生怕尸体没被发现,因此打了个匿名报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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