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已经长了好几个月的时候,云郢依然要我去做引产,我不肯。他终于开始疏远我。然而即便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也是爱我的。我知道。
火灾发生的时候,云郢已经好些天没有回来看过我了。那晚,我正在给腹中的小念拉一首小夜曲。火势凶猛,我逃到楼顶天台,感到绝望。七楼,即便是跳下去可以活命,我也很可能失去小念。小念对于我,已经成了整个世界。如果失去他,生命于我还有什么意义?
我带着我的提琴和小念跳了下去,在半空中,我想起云郢。那个时候,他是爱我的。我知道。
2003,下一个冬天。
已经整整一年了。我带着我的大提琴辗转在不同的城市,我用我的手指赚钱。我想要在这样的路上遇见我的小念,或者是云郢。我在找一样从小就缺的东西,母亲没有力气给我更多,于是我只能自己找。对一个凡人来说,如果没有爱,他就会枯死。
所以,如果有机会再遇见云郢,我能够告诉他,米凉还是米凉,米凉没有变成一只猫,也没有变成一个。
那个时候,他是爱我的吧。
这一大段文字断断续续,应该是分很多次写的。“那个时候,他是爱我的。我知道。”这一句,前后出现了多次。
这个米凉,她像个天生的诗人。
世上所有的女子,都是一样的。米凉再破碎,也还有她的浪漫与诗意。就像她的母亲。米凉纯真地认为只要留给这个世界一个孩子,这世界就不会遗弃她。即使再破碎,米凉还是米凉,她没有变成一只猫,也没有去做。
笔记本的中间撕去了几页,其他的就全部是关于那个孩子小念的了。
十七岁的米凉在火灾中逃生,早产生下了从未谋面的孩子。从此孩子成了她生命的唯一水源。她甚至固执地认为抛弃她的云郢一直爱她不变,即使他带走了她的孩子,带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孩子对于米凉,不仅仅只是一个孩子,那是她生命中唯一的水源。一个人要是缺了空气和水,他就死了。于是她开始找,找她的水源。
也许米凉永远也找不到自己的孩子。那个带走孩子的年轻父亲,遗弃了整个世界。而这个尘世也早已遗弃了米凉,她想要找的,岂止是一个孩子?
欧城合上日记本,感到揪心。他想把她找回来,可是他深知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因为他还得找于嘉陵讨回好几个人的债。
很多人无罪,却一世飘零。很多人相爱,却终为过客。
就像赶路的人在途中看见了人家房子里的炊烟,却不是自家的。
所有的人,一生都在赶路。在回乡的路上,追着不同的东西。米凉的小念,欧城的清白。三年来,欧城从未想过要在这条路上放弃,却也不敢确信能否找回自己当初的姓名。
即便如此,所有的人都还在赶路。
犹豫了两天,欧城终于决定给米凉一个电话,告诉她,日记本落在他这里了。她常常居无定所,他都不知道她现在住的地方。他也没问。他想,最好是不要知道。
米凉刚挂上电话,就坐上了开往城中村的巴士。她在欧城的房门口等了足足一下午,才看到穿着沾满泥浆的工作服的欧城走上楼梯。他看上去很疲乏,几天不见,似乎又瘦了一圈,头发与胡楂依旧是散乱的,浅蓝色的工作服上有很多泥水一样的污渍。
“嗨!”米凉站起来向他打招呼。
“你来了。”欧城只是淡淡的。
米凉冲他一笑,“过来取我的日记本,顺便也看看你。”
欧城心里微微发热,却只是低着头径自开门进了房间。他换下身上的工作服,用毛巾擦了擦脸,又倒了大半杯水一口气喝完,转身发现米凉已经坐在他的房间里。
米凉从帆布包里掏出一条宝蓝色的围巾递过去,“这个,给你的。”
欧城怔了怔,说:“我从来不用围巾。”
米凉皱了皱鼻子,直接把围巾套在他的脖子上,“我觉得这颜色挺适合你的,就买下来了。这个可是金城武在电影里戴过的呢,一模一样。”她摆弄好那条围巾,对欧城竖了竖大拇指,“我觉得你戴起来比金城武还漂亮。”
欧城抚上那条围巾,质感柔软,围起来很温暖,就如同眼前这女孩子的笑容。那亮眼的宝蓝色围巾在整个灰败的房间里就是一个夺目的存在,散发出的温暖的光直抵人心。但是他要不起,因为他随时可能死去。
欧城扯下那条围巾,从抽屉里拿出米凉落在这里的日记本,一并还给她:“日记本是你上次掉在这里的……至于围巾,我不需要。”
“这个日记本,我找了好久呢,之前还以为丢了。幸好你打电话给我……谢谢你。”米凉接过日记本塞回包里,却又一次把围巾系在了欧城的脖子上,“不必跟我客气,围巾是按我的眼光给你挑的。你要是不喜欢这个颜色,我回头换一条别的。”
欧城任由米凉把围巾缠了一圈又一圈。她把围巾缠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