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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字先生4(1 / 2)

测字先生4

周子明

我在前面的参展感言中曾经说过,“小说有小说的写法,我不想让自己的作品变成换取金钱的廉价的文字,写到《测字先生3》就此煞笔。”

但大展截稿日期延期一个月后,不由得就心痒痒,手痒痒,就痒痒出这篇《测字先生4》来。

再说,虽然小说有小说的写法,但是文无定法。有了灵感有了新思路还是可以接着写的,关键是看如何去写。

另外,这篇小说还有个名字叫《于先生同他的三个女婿》。希望大家初看这篇作品时能按这个名字的表面意思去理解,容易接近主题。

谢谢阅读这篇作品的各位读者和朋友!

一从名字说起

开宗明义讲,这个测字先生不会测字,也不能称为先生。他是个半文盲,充其量也就认识百十来个汉字。测字先生这个文绉绉的名字是人们对他的戏称,或者说是送给他的一个雅号。题为测字先生,文无先生测字,这里只是借题发挥,把测字先生这个戏称的起因简单作以交代,接下来的故事与测字毫不相干。按照文学的原理,小说是可以这样写的。

测字先生是晋南一个农村的农民,在没有得到测字先生这个雅号之前,人们都唤他叫“大汉”。这当然也是个外号。但唤他大汉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个子大,相反是因为他个子小,村里一些有抽象思维能力的人,便反其貌来形容,称他为大汉。唤来唤去,小个子就唤出个大汉的名字来。

大汉在没有被人称为大汉之前,叫狗剩。这是他的真名,他父母给起的。狗剩的老家在河北,解放前兵荒马乱,狗剩父母一路逃荒,行无所居,前后生了四个孩子,就落下狗剩一个。那年月社会混乱,各种疾病到处流行,穷人又无钱医治,幼儿的成活率非常低,往往在孩子生下不久就染病夭亡。孩子死后,裹上一块破布,扔到荒郊野外,任凭狼叼狗吃。狗剩出生的那一年,染上了疟疾病,这是一种急性传染病,不定期发冷发热,热起来浑身冒汉,冷起来浑身打颤,俗话叫做打摆子。这种病在过去有些成年人都抗不过去。狗剩当时只有五个月大,烧了四五天后,不哭不叫不会动了,父母以为孩子死了,狗剩妈就找了块破布把孩子裹起来,准备扔到野外去。出了村口后忽听得孩子“哼”了一声,接着又慢慢地哭出声来。原来孩子没有死,只是烧得昏了过去,抱回家后又哭闹了几天,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狗剩妈把没有扔给狼叼狗吃的孩子抱在怀中,跪在地上对天呼喊:“我娃总算没有喂了狗!”这以后就给孩子取名叫狗剩。名字虽然不好听,但却浓缩着对苦难的发泄,对生命的呼唤,对幸福的祈求。

狗剩八岁那年,随父母逃荒来到了晋南,后来赶上了土地改革,在晋南农村落户分了房子分了地,从此结束了流离失所的生活,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民。狗剩十八岁那年,一九五二年,全国开展扫盲运动,各地办起了农民夜校。狗剩是青年文盲,属于重点扫盲对象,每天晚上就去农民夜校学识字。夜校的教师是一位精通四书五经的老先生,姓朱,知书达理,解放后爱国热情很高。朱先生首先教大家认识自己的名字。当问道狗剩叫什么名字时,狗剩说:“我妈叫我狗剩,村里人叫我大汉,不知道该用哪个名字?”朱先生说:“这两个名字都不能用,你得有个学名。现在全国解放了,我们要做新中国的主人,当家作主,建设自己的家园,没有个名字怎么行呢?给你起个名字,就叫建业吧!”看着狗剩那小不点的个子,朱先生又对大家说:“怎么能叫人家大汉呢?这对人不尊重,大家以后再别乱叫了!”狗剩从此不叫狗剩,叫建业。

那时候扫盲没有固定的识字课本,但有一个总精神,就是先教大家认识一些简单的名词,像“工人”、“农民”、“解放军”,“镰刀”、“斧头”、“拖拉机”等,再就是“人”、“口”、“手”、“足”……一些生活中的常用字,类似于现在的学前班教材。朱先生很有耐心,第一天教过的字,第二天便让大家轮流在黑板上默写。有一次叫到狗剩时,朱先生让他写“人”、“口”、“手”、“足”四个字,狗剩把“手”字写成了“于”字。狗剩姓“于”,“于”字两横一竖勾,简单好记,他最先学会的第一个字就是“于”。“手”字虽然也好写,但他还分辨不出来。朱先生就告诉他:“这个字是你的姓,读‘yu’,‘手’字上面有三道纹,你少写了一道纹。”说着在他写的“于”字旁边写了个“手”字让他辨认。“于”字和“手”字并排站在一起,一看就知“于”字比“手”字少了一横。狗剩看着“于”字说:“原来‘于’字是个空‘手’,展着个‘手’形没东西,这说明我是白手起家呀!”朱先生就夸奖狗剩把这两个字比较的好,对大家说:“于建业同学很会动脑筋,有想象力,还会比喻,快要成为测字先生了!”这以后,“测字先生”这个名字就被大家叫了起来。狗剩虽然有了自己的名字叫于建业,但总也叫不起来,生活中,大家都戏称他为测字先生。后来有人嫌测字先生叫起来太繁琐,就简而化之,称他为“于先生”。

二名字的发展和巩固

狗剩的名字在经过启蒙阶段、变化阶段和简化阶段后,最后被称为“于先生”,进入了巩固和发展阶段。五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翻身农民识字的不多,村里能称为先生的人廖廖无几,除了教夜校的朱先生,就是狗剩这个没有文化的于先生了。

那时农村正在由互助组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狗剩第一个带头组织人入社,是全县成立最早的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被县里树为先进典型在村里搞试点。当时在村里蹲点的是一位姓刘的县委副书记。那时的干群关系很融洽,人们对刘副书记不称刘书记,称老刘,或称老刘同志。老刘人随和,大家叫狗剩不叫于建业,叫于先生,老刘也叫狗剩于先生。在一次总结经验大会上,老刘讲完话后对大家说:“……我的话讲完了,下面由于先生给大家谈经验!”有人就笑着问老刘道:“老刘同志,狗剩才学会写几个狗八叉字,还能给你当先生?”老刘说:“农民识字不多,这是个普遍现象,以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要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人人都离不开文化,大家可以慢慢学。现在于建业同志是先进生产工作者,是建社模范,在这方面,他就是我的先生!”因为是建社经验交流会,外地人来取经的不少,从那时起,于先生的大名几乎传遍了一个县。

三从捡来个女孩说起

农业生产合作社扩大以后,于先生由县委老刘同志介绍入了党,当选为社长,后来又当上了合作社的党支部书记,成为一名年轻有为的农村干部。从此就一直是党重点培养的对象,合作社、大跃进、“文革”,一路战天斗地干下来,一直担任着村支书,一干就是二十多年,干得精神焕发,斗志昂扬,县里树典型,省里当模范。虽然没有像陈永贵那样一步步提升到国务院当副总理,但革命工作不分高低贵贱,只是职务不同,那种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的实干精神一点也不比陈永贵总理差。若不是后来改革开放,他会老骥伏枥继续干下去,人们也还会在他的带领下每天只同土坷垃打交道,把修地球当做农民一生中最神圣的天职。后来的变化,要从他女儿说起。

于先生有个女儿叫引弟。农村女孩叫这样的名字有个讲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后久不生育的夫妇,求子心切,按照民间流传下来的一种风俗,往往通过抱养别人一个女孩,给孩子起个“引弟”、“招弟”、“换弟”、“来弟”的名字,以求能顺顺利利生个男孩;另一种是生了几胎都是女孩的夫妇,因为还想生个男孩,常常就把最小的一个女孩叫成类似的名字。至于这种叫法能不能引来、招来、换来个弟弟其实并不灵验,只不过是在了却一种心愿。

五十年代的中国,还没有实行计划生育,那时也没有节育术,也没有避孕药,有的人生孩子不知节制,一个接着一个往下生;有的人想节制但节制不住,也跟着一个一个往下生,形成了一个生育高峰期。但于先生却落在了生孩子的大军后面,他虽然是个先进生产工作者,却不会生产孩子。结了婚三年,也没能生出个孩子来,就在他思谋着要抱养别人一个女孩时,有人默默奉献,把一个刚生下不久的女孩给他送上了门。

于先生当干部时养成个习惯,总是在天麻麻亮就起床,去社里安排当天的生产。有天一大早他刚出大门,发现大门口放着个红包袱,仔细一看,是用一块红布裹着个婴儿,孩子的胸前留还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引弟到家”。连名字都给起好了。那时于先生的父母还在,老两口过去生孩子一直管不住,见到个小孩就稀罕得不得了,喜滋滋地把孩子抱回家,心肝宝贝地照管着,盼望这个小引弟以后再能引出个小弟弟。但小引弟并没有引生小弟弟的神力,只顾自己长个头,直到长成了个大姑娘,也没能引出个小弟弟来,倒是引来不少小青年在暗中追求。

农村青年结婚都比较早,姑娘长到二十出头,就到了出嫁的年龄。小青年们追,于先生也在暗暗为引弟物色对象。但追求引弟的人不少,能否合条件的人却不多。因为引弟的婚姻有个硬杠杠――必须要做倒插门女婿。做倒插门女婿有个硬条件――男方必须改姓女方的姓。于先生对这个硬条件是铁板上钉钢钉,咬死不动。这就使得引弟的婚姻难尽人意――有些人虽然喜欢引弟,但坚决不同意改姓。因此错过了好几个称心如意的对象。后来引弟想了个说服于先生的办法,她先说服她妈,然后再同他妈两个人去说服于先生,说年青人都很爱面子,自尊心很强,马上要人家改姓脸上转不过来,不如别让人家改,等生了小孩以后让孩子姓于。于先生勉强同意了。但引弟却在没等到生孩子前,三年中结了两次婚,都是刚结婚就离婚。人们都禁不住在背地里叹舌头:“这婚也离得太快了!”

四从于先生退位说起

引弟二十二岁上结的婚,那时刚刚粉碎“四人帮”不久,于先生还当着村支书。农村正在开展各种纠错工作,对于在“文革”期间错划为“地、富、反、坏、右”的人摘取戴在头上多年的那顶绿帽子,同时取消农村地、富子女的家庭成分,一律按农村社员对待。村里驻着工作队,首先对村干部进行理论辅导。过去的农村干部,文盲或半文盲的人各地都有,虽然水平不高,但政治觉悟都很高,“文革”中都学会了喊一个调调:与天斗,与地斗,与阶级敌人斗。于先生属于半文盲,是靠实干苦干干出来的,虽然当了二十多年村支书,过去大都靠的是行政命令,他一声喊到底。现在要和风细雨式地给人讲政策,把过去的冤、假、错案重新纠正过来,理论上他就过不了关。当时平反工作中有一句关键性的话语:“错多少,纠多少,全错的全纠,部分错的部分纠,不错的不纠。”他对“不错的不纠”这几个字一直理解不到点子上,他认为“不错的不纠”这几个字是多余的,没有错自然就不用纠,既然不用纠为啥还要强调“不错的不纠”?后来在一次理论辅导会上,一位年轻的工作队长给他解释说:“‘不错的不纠’是指冤、假、错案件中的对象而言,对任何一个案子,我们必须搞清楚案件的性质,究竟错在哪里,错了多少,是全错了还是部分错了?全错了全纠,部分错了就部分纠,错多少纠多少,要做到不抓辫子,不留尾巴。但也有少数案子,属于本人过去确实犯了错误而定性的,不属于冤、假、错案件,对这类案子就不能去纠正,我们不能一边纠错一边犯错。‘不错的不纠’,就指的是这类案子。”其实这句话很好理解,只是于先生要把它分开来去认识。那位工作队长看着他眼睛瞪得溜圆听得有点吃力,就笑着鼓励他说:“于先生是老书记老模范了,能放下架子,不懂就问,甘当小学生,这种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希望于先生能向过去那样,在新时期继续为大家起模范带头作用。”但这以后,于先生就再也没有当过模范。

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结束后,农行实行了生产责任制,号召大家解放思想,放开胆子,迈开步子,农民除了打土坷垃,还可以经商。后来又提出什么宏观、微观、科学发展观,于先生一关都过不去,就从村支书的位子上退了下来。退下来以后,他主动承担起打扫大街的义务。他准备了一个铁簸箕和一大一小两把扫帚。簸箕是那种结实的、特能盛垃圾的,两把扫帚的把儿上都缝了布。过去扫大街,一直由那些“五类分子”干着,让他们劳动改造。“五类分子”平反以后暂时没人扫了,他就主动承揽过来。除了伺弄自己的责任田,他像过去一样每天早上天麻麻亮就起床,从自家小院门前开始打扫,一路扫到大街口,一直扫了十几年。引弟的两次婚姻,就是在他退下来的前三年里,来了个闪电式。

五从招女婿说起

引弟的两次婚姻都是自己谈的对象,就双方感情来讲,含情量还是挺高的。于先生后来把条件放的也挺宽,可以不改姓,等生了孩子以后由孩子姓于。他只要求一点,必须是农民,在外工作的免谈。两个对象都是本村人,且还是村里一文一武的两个有点名气的年青人。结了婚就离婚,谁也没有预料到,引弟感到很委屈,于先生感到很无奈。

第一个对象叫聂小民,性情温和,不善言语,平素间就喜欢默默地看书,看的全是科技一类的书籍。那时候社会上科技方面的书还不是很多,最流行的一本书就是《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连期出版,他就一本接着一本买,看得如痴如醉。他有一股钻研精神,善于思考,有时候还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来让身边的人回答。譬如:一斤铁重还是一斤棉花重?有人就笑着回答说:废话,一斤铁一斤棉花不一样重嘛!他就就解释说:不一样,从力学的角度讲,棉花因为体积膨胀,受空气浮力的影响,就比一斤铁重。大家又觉得有道理。他研制的一个模型飞机,形如一只猫头鹰大小,能在三十米的高空固定在一个位置上嗡嗡响着飞半个小时,引得一群小青年跟在他屁股后面打转转。人们背后都称他为“小瓦特”。于先生对这些不感性趣,他不知道瓦特是个什么人,人们称聂小民为“小瓦特”,他一直理解为“小娃头”。他看中的是聂小民有骨气,有出息。

聂小民的父亲在农业学大寨时开山劈石让炸药给炸死了,他母亲带着他和一个小弟弟艰难度日。聂小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他母亲改嫁给县城饮食服务公司的一个大厨师,大厨师准备让聂小民接他的班,要聂小民把户口转过去,聂小民拒绝了。他说他有自己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执意不肯去,他母亲就带着弟弟走了,家中就剩下聂小民一人。于先生对聂小民能留在村里很赞成,逢人就夸奖,这娃有骨气,这娃有出息,这娃不是一般的娃,是个好苗苗。但于先生不知道,聂小民这个苗苗是个优生苗,他培育不了。就在聂小民同引弟结婚的第二年,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面对社会青年招生,聂小民就报名参加了高考,考上了省城一所重点理工学院。于先生当时坚决不同意让聂小民去应考,聂小民说这是焕发他的二度青春,非考不可,就考上了。考上了于先生也没办法,就让他同引弟离了婚。于先生这样做有着他的道理,他对聂小民说:“你现在是一大家人,不象过去你一个人,什么事都由着你自己,你得为这个家庭负责。我年纪大了,这个家以后就靠你支撑。农民就靠土地活着,识几个字也就行了,上不上大学照样能过日子。你既然决定要走,我也不拦你,也拦不住,你就走吧!但你走之前先同引弟把婚离了。你为你的前途着想,我得为这个家着想,趁你们现在还没有生孩子,离了婚谁也不拖累谁,你也好专心上你的学,就这样定了!”聂小民哭了,引弟也哭了。其实引弟并不同意离婚,她也很支持聂小民上大学,并且暗中说服了她妈。因为引弟同聂小民是高中时的同学,只有她最能理解聂小民。但他们都说服不了于先生。在这个家里,当家的发了话,就等同于中央指示,谁也违抗不得,聂小民在上大学之前,就同引弟离了婚。

就在聂小民走后有一年多,引弟又结了婚。但第二次婚姻离得更快,用村里人的话说,新女婿还没把被窝暖热就离了。

第二个女婿叫刘喜来,在过去就追过引弟,因为当时于先生坚持要让人家改姓,没谈成。小伙子性格开朗,机灵活泼,脑子好使,嘴巴也甜,是村里青年人中的人尖子。刘喜来过去在公社一家企业跑外交,口袋里时常装着两种牌子的香烟,一种是廉价的,一种是高档的。对一般人,他掏出的是廉价烟,找人办事谈业务时,他掏出的则是高档牌香烟。人们都说他贼精贼精,他说这叫吃饭穿衣谅家当,咱现在还很穷,等发了财请你搓两桌。他抽烟与别人不同,不是从烟盒的密封口去开,而是从烟盒的后面去拆,给人敬烟时,从烟盒后面抓着烟屁股往外抽,然后把带着过滤嘴的一端递给对方。他说大城市人都这样,这表示文明,对人尊敬。村里人都说他见的世面广。

刘喜来同引弟结婚不久,外面的一个朋友来找他,说要同他合作一笔生意,转手就能赚一大笔钱。刘喜来说他没本钱,朋友说不让你投资,要的就是你这张嘴。当时他同引弟结婚刚一个月,引弟和于先生都不让他走,特别是于先生,一直就不主张做生意,说做生意的千家万家,挣钱的一家半家,不如种地保险。他说没事,只几天就回来了,就跟着朋友走了。但这一走就一直等不见人回来,直等了半年,等回来一封信,信中说他在外面赔了一疙瘩钱,赔了多少钱信中没有说,只说他没脸见人,没脸回家,说他自己跌倒自己爬,不会连累家里人,让家里别等他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信写的很诚恳,说他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引弟,是他亲手制造了一场不该发生的家庭悲剧。特别是信的最后一句话,不知从哪儿学来的,写的很感人:请父母大人接我下跪一拜!

引弟念完了信,于先生骂了句“混帐东西!”就再也没有吭声。

刘喜来一直没等着回来。直到十年以后才回来,是开着小车回来的。他在外面办了一个什么公司,当上了大经理,富得流油。但那时引弟早已结了婚,孩子都满十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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