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与证据11.稻作起源
1.史前稻作农业发展历程的考察
目前的考古发现已基本初现出中国史前稻作农业起源与发展全部历程。
关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约公元前10000~前7000年间)的史前文化包括史前农业等问题,在过去较长一个时期内一直都不甚清楚。及至20世纪80年代末、特别是90年代以来,终于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其中主要收获之一就是在稻作农业起源研究方面有重大突破。1995年在江西万年仙人洞和湖南道县玉蟾岩(蛤蟆
洞)遗址都发现有很可能是公元前10000年前的稻谷花粉和硅酸体,尤其玉蟾岩遗址还发现了几粒稻谷的实物遗存(47)。根据整体形态及其稃面双峰乳突研究,说明玉蟾岩遗址出土的几粒稻谷既保留着某些野生稻的特征而又不同于野生稻,为迄今所发现的最古老的栽培稻实物标本。稻作农业长江流域起源说也因此而成为目前学术界所公认的事实。虽然这些发现及研究结果还不能充分说明新石器时代早期稻作农业的生产技术与发展水平,但其重要意义则在于稻作农业的起源时间已经被上溯到公元前10000年前后,从而使我们对中国史前稻作农业的发生发展过程有了较为系统完整的了解。
新石器时代中期,稻作农业遗存在长江流域尤其是中游地区的城背溪文化和彭头山文化(或作为城背溪文化的一个类型)遗址中多有发现,以湖南澧县八十遗址的发现较为丰富(48)。有关这一时期稻作农业遗存的发现和研究工作可谓刚刚起步,虽然目前还难以准确地估计其整体发展水平,但可以肯定比新石器时代早期有了较大的发展,可能已经脱离了起源与初步发展阶段。对此,我们还可以从此后稻作农业所达到的水平得到印证。而养殖业中,猪可能已经成为家畜。
新石器时代晚期,长江流域主要有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大溪文化等。其中个别如河姆渡文化的绝对年代上限稍微超出了公元前5000年的范畴,但总体上处在这一阶段。这一时期稻作农业发展的证据之一,就是许多遗址中都确认有稻作农业遗存。尤其河姆渡遗址第4层发现有约400平方米的稻谷、稻壳和稻草堆积,厚度从0.1米~0.2到0.3米~0.4米不等,最厚可达0.7米~0.8米(49)。考虑到谷物腐朽及自然下沉因素,其原来的厚度当在1米以上。据估计,这些堆积按比例换算成稻谷可达24万斤以上,数字相当惊人。其年代约在新石器中期之末,或可至晚期之初。
另一证据就是在比河姆渡遗址第4层稍晚的一些遗址中发现有水田遗迹,初步揭示出水稻栽培耕作技术。江苏苏州唯亭草鞋山发掘出两片马家浜文化时期的水田遗迹,东片水田位于低洼地带,由29块田块、6口水井和2条水沟相互串联构成略呈南北向的水田区。田块为平底浅坑,深0.18米~0.5米,形状为椭圆形或圆角长方形,其间有进水口相连,面积一般在3平方米~5平方米之间。水沟位于水田的边缘或端部。水井口大底小,口径0.5米左右,深1.5米~2米,部分水井中部留有台阶,可能具有蓄水功能。西片水田遗迹也由田块、水沟和水井组成,田块之间以进水口相连。唯西片田块和水沟都围绕一个大水塘呈辐射状组合分布,已发现的田块分为三组。水塘已揭露部分南北长14.5米,东西宽9米,塘边十分整齐,应系人工开挖,用途亦当与水田遗迹有关。经测定,东片田块内含有丰富的β型水稻植物蛋白石,系人工栽培稻,粒形接近于现代粳稻。同时还在田土中水选出较多的炭化米粒(50)。另据报道,在城头山遗址早于城址始建年代(大溪文化)的所谓汤家岗文化地层堆积中,也发现有水田遗迹。水田是利用东南―西北略呈倾斜走向的原生凹槽地形,在凹槽两边平行垒筑田埂而成。水田西边还发现有开凿于原生地表的圆形水坑,直径近2米,深1.5米,构筑非常规整,西侧还有多道不深的小水沟。田埂之间为表面平整、厚约30厘米的纯净灰色土,显现出水田所特有的龟裂纹,单位面积所含水稻硅质体数量也与现代稻田十分接近。水田剖面清晰可见的植物根系与现代稻田完全一致,推测当时采用的是撒播种植技术(51)。
虽说我们不能完全排除这些水沟、水坑还具有排水功能的可能性,但上述发现也当能说明小块田间管理和较大面积的系统灌溉技术可能已经出现。草鞋山遗址大水塘和小水井(或蓄水坑)及水沟的同时存在,还说明灌溉技术可能已经有了集约式大规模灌溉和分散式小规模灌溉的区别。集约式与分散式灌溉相间,可以较为合理地分配利用劳动时间及劳动力资源,使灌溉和田间管理都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联系到河姆渡文化晚期以来,长江下游的马家浜、崧泽文化中不断发现水井遗迹,这些水井的性质及先于黄河流域大量出现的原因就值得思考。过去,我们曾根据长江下游地区降雨量及地表水资源非常丰富,认为开凿水井以利用地下水的社会需要并不十分迫切,并根据河姆渡遗址第2层“水井”的建造特点等提出可能属于蓄水坑(52)。现在看来,尽管当时分析得不够全面,但还有一些合理之处。长江流域尤其是下游地区水井先于黄河流域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就是基于农业灌溉的需要,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可能具有蓄水功能,很难说就是严格意义上的水井。不过,即便是蓄水坑,也不能完全排除挖出地下水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这些水井或蓄水坑的出现与存在,说明稻作农业生产中的灌溉技术可能已被普遍采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在工具方面,河姆渡遗址比较集中地出土了大量的骨耜、木耜等挖掘翻土工具,应主要用于挖沟修渠、松土整田等农业生产活动。所以,学术界一般认为这一时期已进入“耜耕农业”阶段,自有一定道理。不过,从草鞋山、城头山遗址发现的大水塘、水井(蓄水坑?)、水沟及成片的水田田块来看,已具相当规模的田间管理、耕作和灌溉系统,耜耕农业似乎已经达到较为发达的程度。养殖业中,以猪、狗较为常见,可能还饲养了水牛。纺织业中的桑蚕饲养可能也已出现,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陶器上就发现有可能属于家养的蚕纹图案(53)。
铜石并用时代亦即龙山时代,考古发现中能够代表这一时期史前农业发展水平的资料相对比较零散,不过在许多方面还是有所反映的。长江流域稻作农业遗存在良渚、屈家岭――石家河诸文化遗址中发现更为普遍。良渚文化遗址中水井常有发现,数量较多,所以灌溉技术不会比前一时期逊色。虽说尚无水田遗迹直接反映当时的耕作和田间管理技术,但这可能仅是田野考古发现的时间问题。从良渚文化发现有三角形石犁等工具以及水牛的驯养,出现犁耕甚至牛耕技术的可能性应当是存在的。作为这一推断的间接证据,就是1998年在三峡库区的万州区小周镇中坝子遗址发现有夏商(不晚于西周)时期的水田遗迹,其中包括犁耕和可能为植株痕迹的重要遗迹现象(54)。至于育秧植株技术有无可能在早于夏商的石家河文化中出现,尚不便推断。养殖业也继续有所发
展,仍以猪、狗最为常见。纺织业及桑蚕缫丝业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发现有良渚文化的丝织品实物(55)。
2.史前粟作农业发展历程考察
关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早期粟作农业起源问题,目前虽无重大进展,但在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已经发现有公元前8000年前后的文化遗存,包括谷物加工工具石磨盘、磨棒及可能属于家畜的猪、狗骨骸(56)。这一发现无疑为探索黄河流域种植和养殖农业的起源提供了重要线索。
及至新石器时代中期,黄河流域的粟作农业似乎也已超越了最初的起源阶段,直接的证据就是在这一时期各考古学文化遗址中往往都能农业遗存。在黄河流域及辽宁西部地区的老官台文化、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后李――北辛文化、兴隆洼文化中,常常发现有粟作农业遗存的证据或线索,尤其前三者。已知旱地作物种类并不单一,包括粟(磁山)、黍(大地湾、裴李岗、新乐下层)和油菜籽(大地湾)等,其中种植油菜的目的可能主要是为了获取蔬菜(57)。而且在农作物种类较为丰富的基础上,收获量似乎也达到了相当可观的水平。河北武安磁山遗址发现有345座长方形窖穴,其中80余座有粮食(粟)朽痕。这些粮食朽痕换算成新鲜粟米,重量可达10余万斤。虽分属两期,但如果储存粮食的窖穴不至这80座,其数量也相当惊人。又假如这些粮食朽痕不是在收获季节刚刚结束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消费之后埋藏的,那么情况就更会有所不同。
另外,工具中除石铲等可能用于开垦翻土外,在磁山遗址一些窖穴壁上还发现有可能属于“耒”的工具使用痕迹(58)。同时,收割用石刀、石镰及加工用磨盘、磨棒等工具也很常见。在裴李岗文化中,磨盘、磨棒往往成套出于女性墓葬(59),可能在反映因男女性别而有所分工外,似乎还揭示出加工谷物的工具已经成为各个家庭日常必备的生活用具。进而说明谷类食物在当时人们的日常食物来源中已占有相当比例。而从磁山等遗址出土动物骨骼的研究结果来看,养殖业中以猪最为常见,狗的数量相对较少,鸡可能已是驯养的家禽,还可能驯养了小型黄牛;裴李岗文化的一些遗址中还发现有可能为家畜的羊骨。唯羊和牛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确认。而一般认为,养殖业的发生发展往往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平相关,这也一定程度地说明当时的种植农业已经发展到较高的水平。
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流域的粟作农业似也没有停滞在以往的水平上,同样有所发展。迄今虽不像长江流域有耕作的田地发现,但有关农业遗存的发现也可谓屡见不鲜,分别涉及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红山文化、马家窑文化等。甚至出现了以粟随葬的现象,如柳湾马厂期的17座墓葬随葬有以罐或瓮盛放的粟(60)。作物种类除粟、黍外,甘肃东乡林家遗址还发现有大麻籽(61),西安半坡遗址则出土有芥菜或白菜籽(62)。林家遗址h17中发现的黍还为认识当时的储藏方式提供了重要参考,其中不少是未脱粒的谷穗,若干谷穗捆成小把放置储存。
在工具方面也较前一时期有了一定的发展。其中仰韶文化中可用于松土翻地的石铲有梯形、舌形、心形和有肩长方形等多种形式,在一些遗址(如姜寨)的灰坑壁上还发现有挖掘时留下来的长条形工具使用痕迹,或为古代所谓的“耒”。收割用的石刀、陶刀数量甚多。虽说前一时期较为普遍的磨盘、磨棒发现不多,但也只能说明加工粮食的工具和方法发生了一定变化,而非其他。
此外,碳13方法测定的古代食谱结果也可为认识粟作农业的发展水平提供参考。古代食谱测定结果表明,在仰韶文化时期人们的食物结构中,c4植物接近50%,而粟、黍为c4植物(63)。这一情况不仅说明仅种植农业已占人们食物来源的一半左右,而且还说明农业生产已成为决定性经济部门。在养殖业中,仍以猪、狗最为常见,北方还有鸡和黄牛。纺织业中桑蚕缫丝业的发生似乎不晚于稻作农业文化区,河南荥阳青台遗址仰韶文化中期的w164人骨上即发现有纱、罗残迹(64),是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丝织品实物标本。
龙山时代即铜石并用时代,北方地区的粟作农业继续获得发展。除农作物遗存在大汶口文化晚期及龙山文
化、中原龙山文化、齐家文化中都有所发现外,用于松土翻地的石铲等工具更加规范化,形态几乎和商周时期的同类器物没有什么区别。另外,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中还发现有三角形大石犁(65)。农业工具的改进和新
种类的增加,当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而且,在龙山时代文化遗址中,比较普遍地发现有水井,其意义也不能低估。水井的主要用途可能与长江流域稍有区别,长江流域相当一部分水井可能用于灌溉,而黄河流域水井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与灌溉无关,主要用于解决生活及部分生产(如制陶等)用水。即便如此,水井的发明与普及也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保证。具体体现在人们从此可以一定程度地摆脱地表水资源的束缚,向地下水不深而远离河流的纵深地带发展,使生存空间得以扩展。碳13测定结果表明,陶寺人的食物结构中有70%为c4植物,即粟、黍类食物的比例较之仰韶文化时期又有了较大增加。
同时,养殖业也继续有所发展。猪、狗、鸡仍是主要家畜家禽,尤其猪的数量似乎有了明显增加。据统计,庙底沟遗址龙山文化早期26个灰坑比同遗址168个仰韶文化灰坑中出土的猪骨数量还要多(66)。而且,这一时期用猪骨随葬现象相当普遍,数量往往也较多。如果说羊(包括山羊和绵羊)、牛在以前饲养与否还不能完全肯定,此时为家畜似无太大分歧。而龙山时代养殖业的发达与这一时期种植业的高度发展密不可分。
二、中国史前农业的发展特点
在考察史前稻作和粟作农业起源与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使我们认识到中国史前农业经历了起源与发生发展的漫长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史前农业具有或形成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特点。根据已有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结果,似乎可以将其主要特点概括如下:
第一,中国史前稻作和粟作农业基本属于两个不同的经济文化系统。它们不仅拥有各自的起源地即长江和黄河流域,而且分别具有不可替代的发展过程和道路。这一事实充分表现在两个农业经济文化区分别形成了各自的作物栽培和家畜饲养种类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耕作栽培技术等文化因素上。虽然以往有关稻作农业起源地的认识存在着云贵高原说(包括印度)、华南说(包括东南亚)和长江中下游说等观点,但最新考古发现却极大地支持了长江中下游起源说。进而,还有学者提出了稻作农业起源的沼泽说和边缘说理论(67),这种认识已经得到江西万年仙人洞、吊桶环和湖南道县玉蟾崖遗址考古证据的支持验证。而粟作农业起源地虽有山地说和平原说的分歧,但人们的研究视野始终都在黄河流域,即人们普遍承认黄河流域是粟作农业的起源地。
第二,中国史前稻作和粟作农业两个经济文化区相互毗邻,不可避免地形成了相互影响、交流和共同发展的特点,而且相互影响作用愈来愈明显。其中目前人们关注较多且颇有进展的是稻作农业文化的影响和传播。虽说新石器时代早期稻作与粟作农业文化的面貌及相互关系迄今尚不十分清楚,但中期以降则已有较多地反映。在陕西南部汉水流域的李家村、何家湾等李家村文化遗址及豫中边缘地带淮河流域的舞阳贾湖裴李岗文化遗址中都发现有新石器时代中期的稻谷遗存(68)。这几处遗址的地理位置比较接近或属于长江水系,但整体上属黄河流域新石器文化系统。稻作遗存在这些地区的发现,说明南北文化交流的帷幕已经拉开。新石器时代晚期,在黄河以南的黄淮平原等一些地方,可能也已种植了水稻,如河南郑州大河村以及陕西华县泉护村等仰韶文化遗址中都发现有稻谷遗存(69),水稻的种植范围明显比此前向北推移了许多。而史前稻作农业的传播和影响似乎在龙山时代达到了鼎盛阶段,稻作农业遗存的分布范围向南波及东南沿海、向北及于山东半岛、西北至陕西关中西部等地,十分广泛。
这种不同农业经济文化间的交流和影响现象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尤其在有效利用土地及增加食物来源方面的意义当不容忽视。因为交流影响的直接结果不仅是农作物种类的增加,而且还包括可供开发利用的耕地范围有所扩大,原来不适宜种植旱地作物的低湿地便可用来种植水稻。这样,就使得两个农业经济文化区在适应和利用自然环境方面都拥有了更强的能动性,人们可以根据自然条件及其变化,或扩大水稻的种植面积,或扩大旱地作物的种植面积,减小了自然环境特别是气候(水热条件)波动对农业经济生产的影响作用。所以,这并非简单的文化因素影响与传播,更主要的是两个农业经济文化区相互取长补短、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客观结果,使中国史前农业文化具备了非常可靠的发展基础。
第三,新石器时代以来形成的农业经济文化区相互毗邻,涉及长江和黄河流域的广大区域,这就为中国史前农业文化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大生命力,形成了以黄河和长江流域农业经济文化为主导的发展格局与特点。虽然在农业文化区周围广泛存在着采集狩猎或游牧经济文化,但始终没有改变中国史前文化的这一发展格局与特点。而正是这一原因又造就了中国古代文化的连续发展特点,即无论各个区域及各种经济文化类型间的影响和相互作用如何,都没有造成较大范围内文化发展的断层现象,使得中国古代文化在其内在活力和发展机制的作用下,始终没有陷入“失落的文明”之中。
第四,史前稻作和粟作农业的发生发展,为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与形成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物质基础,并奠定了文明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特点。有学者根据各个时期的发展状况,把史前稻作农业的发生发展划分为发轫
期、确立期、发展期和兴盛期等四个阶段(70),这实际也比较客观地反映出包括粟作农业在内的整个中国史前农业的发展历程。在我们看来,所谓发轫期或曰萌芽期(约当新石器时代早期),实际应是指史前农业的起源与初步发展阶段,只是农业生产在社会经济中所占比例较小,影响作用有限。而所谓确立期(约当新石器时代中期)则应指农业生产已经获得长足发展,在社会经济中开始占居主导地位,对文化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发展期(约当新石器时代晚期)当是在确立期的基础上,史前农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社会经济中的决定性生产部门,极大地推动了史前文化与社会发展。兴盛期(约当铜石并用时代或曰龙山时代)即是说史前农业发展到一个空前的水平,更加有力地促进了文化与社会的发展。
综合来看,自新石器时代早期以后,史前农业不断得到迅速发展。虽说不同时期史前农业的发展水平以及农业生产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尽一致,但自新石器时代中期或其偏晚阶段开始,以种植和养殖为内容的农业生产已开始在社会经济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及至新石器时代晚期,农业生产逐渐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决定性部门,并继续得到发展。在龙山时代,史前农业发展达到了空前的高度,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的变革与进步。似可认为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与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伴随着史前农业的起源与发展而逐渐发生的,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极为密切。
(1)[英]柴尔德著、周进楷译:《远古文化史》第五章,中华书局,1958年。
(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3)[英]柴尔德:《keshimself》1936年,转引自日知《关于新石器时代革
命》,载《世界古代史论丛》第一集,三联书店1982年5月。
(4)参见[美]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第19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1月。
(5)参见[美]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第198页~19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1月。
(6)参见[美]哈维兰:《当代人类学》第332页~33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1月。
(7)参阅[美]费根著、云南民族学历史系民族学教室译:《地球上的人们――世界史前史导
论》第264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9月。
(8)theagriculturalrevol,1960。
(9)《耶利哥及其在近东历史中的背景》<jerichoanditsseeareasternhistory>,《古代》<antiquity>卷31,1957年。
(10)日知:《关于新石器革命》,载《世界古代史论丛》第一辑,三联书店,1982年5月。
(11)参见《中华文明史》第96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
(12)世界上古史纲编写组:《近三十年来前陶新石器公社的发现》,载《世界古代史论丛》第一集,第42页~52页,
(13)黄其煦:《裴李岗、耶利哥与特瓦坎――农业起源问题探索之二》,《农业考古》1983年1期。
(14)参阅[美]费根:《地球上的人们》第320页~322页,文物出版社,
(15)参阅童恩正:《略述东南亚及中国南部农业起源的若干问题》,《农业考古》1984年2期。
(16)参阅黄其煦:《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农耕文化中的作物》,《农业考古》1983年2期。
(17)《中华文明史》第101页~102页,
(18)《中华文明史》第102页,
(19)董光忠:《本校与山西图书馆美国福利尔艺术陈列馆发掘山西万泉石器时代遗址之经过》,《师大月刊》1933年3期第107页。
(20)齐思和:《毛诗谷名考》,《燕京学报》1949年36期,据苏秉琦介绍。
(2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
(22)青海省文管处考古队等:《青海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反映的主要问题》,《考古》197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