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下来的是两个外国男人,称得上是标准的黑衣男人――戴着墨镜,高大,笔直,不苟言笑,但一看就知道是些无足轻重的角色,如果不是出于礼貌的话,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想捏捏他们的脸,或者一把摘下他们的墨镜戴在自己头上。其中的一个是黑人,脸上还长着一层金黄色的小绒毛,像是镀了一层18k金。
黑人站到我的身后,另外那个人打开车门对我说:
“我们的主人希望见到您。请您上车。”
他说的还算客气,我感到有点意外。但别人对我客气,我为什么要感到意外呢?我还真是一个奇怪的人,至少心理是有障碍的。反正和我上床的女人都爱这么说。
“我们的主人希望见到您。请您上车――”
“慢着,你们认错人了吧?”
“不会的――詹姆斯先生。”
――喔,稍等一下,看书的朋友们,这样,你们就他妈的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了,可我却不知道你们的,这确实有点不公平吧?不过,目前本人的确就是詹姆斯先生。但话说回来,一个人的名字又能代表什么呢?它和许多东西一样是可以来回变得。
我第一个女人的脸就可以来回来去地变,让我经常认不出她这条狡猾的小野狗。
“我认识你们的主人吗?”我说,“我刚来这不久。”
“到了那您自然就会知道了。”
“你知道,我本打算去一趟市中心的……我正有一些很棘手的事情……十分棘手……你知道……关于这件事情……”我连说带比划,说得连自己都不相信。
“主人很想见您,请上车吧。”
一辆车子使出了吃奶的劲按喇叭,然后呼啸着从我们身边驶过。我才发现我们几个人正停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其实我也没有什么事情,那就走一趟吧,我想,在通俗的世界里,我应该也是一个通俗的人才对;不过那样可以提高不少生活效率。我之前的任何一部作品都严重的缺少一种效率!
坐上车的后座,我才发现那辆车居然是一部加长的,是他妈的什么牌子的我倒是不知道,本人对这些一窍不通,但一看就像是给那种讲究血统的人模狗样的人坐的,一切都他妈的显得那么艺术:流光溢彩,豪华别致,花梨木纹路刚好,座椅舒适,散发着一种好闻的皮革味。车子的隔音好得很,我居然没感觉到什么。车厢里亮着金黄色的灯,车窗上挂着一排黑色的窗帘,整个车好像戏院里的包厢。两个黑衣男人朝后坐在我的对面,中间隔着一个四方形的酒台,玻璃闪闪发亮。还是刚才说话的那人从身边打开一小柜门,取出了一瓶看着上好的酒,倒在杯子里,然后又从一个银制冰盒中加了几块冰,恭敬地放到我的面前。之后两个人就像睡着了似的再也不说话了。
嚯,乖乖!你他妈的一定能想像那架势,一辆加长的豪华轿车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停下来,只为邀请你坐进去,地道的座驾,豪华的内舱,你甚至根本看不见坐在紧前头开车的老家伙,接着有个标准的打着领结的黑衣男人给你斟上一杯加了冰的美酒。嚯!我认为过度的物质化就是往他娘的狗屎上撒珠子,可眼前还真是他妈的挺叫人受用的!
我倒是对去哪一点也不在乎,去见谁也无所谓,反正有个去处总比没有要好,时间还有的是,我不想太急。
车子继续开着,我一边品尝美酒一边开始想我自己的问题:
我刚刚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我的上一部小说,那可他妈的是两年时间啊!可和之前的几部一样,狗娘养的出版商拒绝它,认为是不能出版的“好东西”,“好东西”你他妈的能明白是什么意思吧?然后更他妈的可恶的是――甚至连我自己也不愿意再看到它,妈的!或许我写出来的好东西是真正的金子,或许真的是他妈的一坨屎。我太累了!真的,无论如何,我要好好歇一阵子。
有一天傍晚的时候我在街上闲逛,盯着一个漂亮姐看,然后随手就买了一份当天剩下的下午报,突然看到了“畅销”、“通俗作家”这几个字,我他妈的根本不知道那报上在说什么玩意儿,可我立刻扔掉了报纸回家了,我一下子知道我缺的是他妈的什么东西了。通俗,通俗,我他妈的太深刻了!
后来,我就开始打算写一本通俗小说了,它该是畅销的,至少是可以出版的。我当然有我自己的美学,但那时候一切都他奶奶的无所谓了。我要干的不过就是一个“通俗小说”罢了。你明白吧?
我他妈的才不想谁看过我的这篇小说后说:
“噢,相当了得!”
或者说:
“这书就他妈的是屁眼!”
嚯!这些对我根本没有意义,你懂吗?因为,我要写的这是一本通俗的小说,是一本要畅销的书!我之前为了创作出一部杰作所作的那些文字工作、那些没有人知晓的艰辛、那些诗意化的美学……全他妈用不着了,全他妈是臭烘烘的热屁股眼!
也许会有哪个傻蛋会在看完那本书以后,冒冒失失地丛书商那里找到我的电话,然后匆匆给我的住所播打上一个,那么我会很客气的对那个不管是男还是女的家伙说:
“你就别他妈的往下说了,写书的人不在乎……”然后我挂上电话,接着想一想出版社是不是把我的税金算错了之类的好事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坐在我对面的两个黑衣男子突然动了起来,一个人拉开窗帘向外面看了看,我猜想要到了。果然,车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了,同样是几个穿黑衣服的家伙。嚯!这他妈的养的全是“黑狗”!
这地方有一个挺大的花园,那时候天有点阴,远处的东西都黑乎乎的,还没容我再细看看,这帮人就带着我进了前面一栋咖啡色的小楼,楼不高,四层。我们一行人直接上了电梯。电梯四周镶满了玻璃,我同时看到四五个我,被挤在无数个黑人中间。那些高高的人看上去精神都不坏,不过那又怎么样呢!
顶层,七拐八拐,我被带到了一扇屋门前。有人敲了几下门,然后人们都走了。
“门开着,进来吧――”屋里传出声音。
我他妈的打开门。
房间很大,尽头靠窗的地方放着一张很大的桌子,犹豫是逆光,我有些看不清坐在那里的人脸。但凭感觉,那男人是个秃子。地上铺着暗红色的地毯。
“詹姆斯先生――”秃子说:“请坐――”
我坐在了一把单独的沙发上。等我坐稳,秃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