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洪兰大学毕业后,被史健聘为女秘书,许诺给她一个月2000元的薪水。洪兰出生在郊县的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她读书时,家里借了许多钱,她需要挣钱还债。她的工作很努力,史健对她也非常友好和礼貌。后来,史健开始送她一些并不贵重的礼物,比如:一瓶香水啦、一束鲜花啦等等。她也没介意,以为这是史健对她工作的奖励。
一天下班后,史健把她留在办公室里。史健从他的衣兜里掏出了一根带着心形蓝宝石坠子的金项链放在她的手里。她怕得要死,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她这么昴贵的礼物。她推开他的手,拒绝接受他这不寻常的礼物。
看见她迷惘的目光,史健温和地笑了。他一把将她拉在他的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小傻瓜,难道你不知道我已经爱上你了吗?宝贝,我第一次看见你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你。在我的眼里,你就象一个美丽的天使,你带给我了欢乐、幸福和希望。同你在一起,我变得越来越年轻。我一生中从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爱情,我的婚姻生活就象一潭死水,味同嚼腊,我的妻子从没有使我产生过激情。”说着,他低下头欲亲她的嘴唇。
“啊,不能。”她本能地推开了史健,惶恐的手足无措。
“怎么了,兰。难道你不相信我对你的感情吗?”
“可你是有老婆孩子的呀!”
洪兰并不是特别守旧的那类姑娘,在婚姻问题上,她一向祟尚的是既有浪漫的激情,又有富欲的生活。她不喜欢那种所谓爱情至上的婚姻,她觉得婚姻若没有强大的物质基础做后盾,就如同水中月、镜中花,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但她也不喜欢那种完全是为了物质利益结合的婚姻。婚姻中若只有物质享受而没有浪漫的激情,那就如一张绚丽多彩的风景画,纵然美得令人眩目,但毕竟没有生命。因此,她拒绝史健倒不是介意他是个已婚男人,而是不愿做一个没有名份的第三者。
似乎是猜到了她的心思,史健说:“兰,你知道我和我妻子之间是没有感情的,之所以我们现在没有离婚,那是因为在你之前我虽然也有过女人,但那都是逢场作戏,没有一个女人令我动心,而你却让我动心。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和我前妻离婚的。放心吧,我会给你名份的,但你要给我时间。好吗?”
史健说着,又一次将她拥在怀里。这一次,洪兰没有拒绝他,只要史健答应给她名份就行了,她不能操之过急。
然而,史健虽然很宠爱她,也在外面给她买了房子,并经常带她到处去玩给她买贵重的礼品,但却从来不提离婚之事。每次,她要求他兑现他的诺言,他总借口妻子刘淑贞不愿意离婚而拒绝了她。后来她火了,向他下最后通谍说:“你若再不同你老婆离婚,我就辞职了。”
史健忙可怜兮兮地说:“兰,我可是一颗心都放在了你这里,我老婆宁死不离,我有什么办法呢?要不这样吧,为了证实我的诚意,我将你接到家里去住,这样也许刘淑贞受不了了会同意离婚。”
洪兰想了想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但又有点担心地说:“那……刘淑贞会同意吗?”
史健冷笑一声说:“那就由不得她了,她不同意就走人好了。”
听说史健要把洪兰带回家里,刘淑贞死活不同意。
二十多年前,她是一个干部家庭的独生女儿。那时,她只有二十一岁,年轻、漂亮。而史健只是一个工厂里的一名工人,她父亲是这个工厂的党委书记。因为她喜欢唱歌跳舞,在一次工厂团支部组织的舞会上她认识了史健,并且被他幽默风趣、彬彬有礼的说话方式所吸引,很快爱上了他。结婚后,凭着她父亲的关系,史健调到了厂里的基建处并很快提了干。
1988年,刘淑贞的父亲退休了,新上任的党委书记对史健很不感光趣,在中层干部的人事调整时将史健撒了职。一气之下史健辞职成立了“东方建筑公司”。随着他的生意越做越大,钱越来越多,他的人也变了,和社会上那些有钱人一样在外面掂花惹草。刘淑贞和他闹过几次,但史健全不当一回事依然是我行我素,经常借故有应酬晚上很晚才回家,有时彻夜不归。但不管怎样,那时史健还是考虑到她的感受,找女人也是偷偷摸摸的,很怕她知道。每次不回家,也要找点理由。
但是两年前,自洪兰从一所著名的大学中文系毕业被聘为公司秘书后,史健就变了。他像年轻人一样开始注重打扮,经常不回家,并且经常和洪兰去旅游。
一天,史健好不容易回了家,她准备了一桌史健平常爱吃的饭菜。史健刚吃了两口,突然手机响了,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来电显示,马上放下碗说:“公司有点事,我走了。”说完把碗一放就出门了。她当时就猜到了那个手机一定是洪兰打的,气坏了。心想:你这个狐狸精也太不像话了,找男人追到家里来了。于是她紧跟着史健出了门,要了辆出租车跟踪着史健找到了他给洪兰买的那套房子。她用力敲响了门。
开门的正是史健。她推开他冲进屋里,看见洪兰正躺在床上,盖着一床毛巾被。她勃然大怒,嘴里骂着扑向洪兰。她打她耳光、往她脸上吐口水,疯狂地咬她掐她。看到这种情况,史健马上过来,用手抓住她的胳膊,企图将她拉开。她更愤怒了,她伸出手去抓他的脸,史健的脸上登时出现了五个手指印。史健大怒,猛地一推,将她推倒在地上,她的左前额正好碰在床边的一个柜子的角上,登时血流满面。她被送进了医院。
她的左前额从此落下了一个疤。从医院落回来后,她和史健大吵了一架。
她骂史健道:“你太无情无义了!别忘了,是我父亲给了你他的全部积蓄,你才成立了‘东方建筑公司’。现在你的公司做大了,你有了钱有了地位,你就在外面包二奶、养小蜜。你太没有良心了!”
史健冷冷地说:“这有什么奇怪的。目前,有钱的男人有一、两个情人的事太普遍了。如果你不能忍受,我可以离婚。”
刘淑贞气得直哭。
此后,史健更加肆无忌惮了,他把家当成了旅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只要刘淑贞和他争吵,他一、二个月不回来。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几次后,为了保持家庭的安宁,渐渐地,刘对他的不忠行为不得不争只眼闭只眼。但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会提出将洪兰带回家里。
刘淑贞愤怒之极,她咬牙切齿地对史健说:“史健,你在外面膘娼也好、包二奶也好、养小蜜也好,我可以不管。但我决不允许你将野女人带到家里来。”史健冷冷地说:“别忘了,你的命可是捏在我手里的。把我惹火了,我就到警察局去,我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刘淑贞打了个冷战。她没想到史健又提起了那件让她终生难忘、终生内疚的事。正因为她有把柄握在史健手里,她才不得不一次次忍受史健对她感情上的背叛。但这一次史健做得太过分了,居然要把女人带回家。可一想到惹火了史健,他也许真象他说的那样,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刘淑贞又不得不屈服。但此时,她对史健已经彻底死心了。常言道:哀莫大于心死。刘淑贞一旦对史健彻底死了心,对洪兰的入侵也就无所谓了。她之所以不肯离婚,倒不是对史健还抱有什么幻想,而是不想让洪兰的目的得逞。她知道,只要她不离婚,洪兰就成不了女主人。而任何女人等待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她不可能永远等待下去,她要在时间中得到最后的胜利。
洪兰终于如愿以偿地住进了史健的别墅,仗着有史健撑腰,鹊巢鸠占的洪兰不但毫无愧色,反而得意洋洋全不将刘淑贞放在眼里,而且还故意当着刘淑贞的面和史健打情骂俏,把刘淑贞气得死去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