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我几乎没怎么和别人说过话。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我很早就知道我终究不会和他们一样吧。但很无奈,虽然我这么想,可自己还是不得已的同他们一起上了小学,然后小学毕业,然后又一起上了初中,以至于后来我老是自己问自己:你这样有意思吗?
可不管怎么说,一个人的性格就是在那个时间形成的,而后再通过不同的道路巩固加强,最后形成了我们看起来形形色色的人。而我,却给自己培养了阴沉冷漠的古怪个性,配上副一般的长相,一般的身高。
没有人喜欢我,我总是坐在角落里自己看书,看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总是觉得在旁边追跑打闹的孩子们很烦,他们也一定很烦我。女孩子看见我像看见怪物一样,因为那个年代还没有所谓“酷”的概念,或者在她们那幼稚的思想观念里并没有完整的形成这一刺激她们荷尔蒙生长的概念,有些对我好奇的,试图走近我,在和我聊了没两句之后就远远的闪开,因为和我聊天除了无聊以外,还没有一点连贯性。于是她们回到自己来的位置,和那些同在远处看着我的女孩们交头接耳,于是我就变成了群众眼中的“怪人”。
这种孤独在那个年纪是很容易留下创伤的,别看表面我对周围的人漠不关心,但实际上我也会用眼角去观察他们,也会花掉不少的时间琢磨他们的性格。长此以往,在今天回头看看,我成了不折不扣的怪人,虽然能很容易洞悉某个人的性格,但正因如此,我会对和他们接触嗤之以鼻,女孩子们假惺惺的仰慕和腔调,更让我觉得反感。
内心中的空洞,却只有我自己能够感受的到。
“和原来的同学见见面吧,我去组织组织,这么多年没见了,你也看看国内的就业环境吧。”他用胳膊肘捅捅我说。
我认识他的时候,自己坐在操场上看着本忘了名字的书,那是被学校称之为“课外活动”的活动,其实就是放小孩们在操场上疯跑打闹,以发泄他们身上那些过剩的精力。徐飞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我的侧面,然后和我一块儿并排坐下。我没有理他,只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他一下,当时对他的印象很简单:受女生欢迎阳光男孩。
他就像今天一样,用胳膊肘捅捅我,眼睛看着前方的操场,一本正经的说:“我以后要进校队儿,你陪我练练球吧?”
“什么球?”我继续把眼睛放在面前的书上,面无表情的问他。
“篮球。”他肯定的回答。
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是篮球,因为篮球看起来比较帅呗。
本来就受女生欢迎的他,果然更受欢迎。那年代,总有羞涩的女生三五成群的在校队训练时偷偷站在篮球场边上,一边评论着自己喜欢的男生,一边和徐飞做比较。那时候他已经是高高在上的王子,当然只有那些腔调夸张的女生用夸张的腔调这么称呼他。
他在留长发的年代,也会经常做一些设计好的动作来让围观的女生惊叫或者欢喜跳跃,好像迫不及待的想扑到他身上咬上几口回家做标本。最常见的动作,就是和那年代所有被称为“帅哥”的男孩一样,用手捋捋额前掉下的发尖,然后随着头的摆动借力把它送回头顶,任汗水被甩出,据他自己说,那个动作是他最为成功的一个动作。
当然,所有的男人看到这个动作都会本能的产生反感,或者说反胃。所以徐飞在不久之后就被命名为“男性公敌”,永远的被开除出男性队伍。一个无法和男性为伍的男性,在女生的膜拜下,那才是真男性,所以比起我这种成天不说话的人来说,徐飞这种被其他男人所嫉妒的男人更自然的被女生们冠以了“酷”这个形容词。
“那些同学,不提也罢。”我冷漠的回答着他。
“别这么说啊,那些同学现在也都工作了,变化都挺大的,你不想找工作么?从同学的关系网里找工作试试吧?”
我不得已的想起了那些几乎从来没说过话的同学。
他们从小就会对别人的成绩表示不屑和质疑,随着年龄的增大,这种情结无限扩大,简直可以称为最具特色的共性,在这个共性上,他们保持着不可思议的一致和团结。
一个学习优秀的自闭男孩,一个沾花惹草的阳光男孩,结成了一个十分不招人待见的组合,他们给这个组合起名为:葫芦兄弟。和那个著名的影视作品无关,这个名字只是形容两头大的同体植物而已。
“你怎么会和他们有来往?”我转过头不解的看着徐飞。
“我也不知道,自然就有了来往。”
也许吧,当成长到了一定的时候,这些人总会回头找找自己关系网中的重要结点,并当宝贝一样的重新拾回。
他们都工作很久了,想必也都在各自的职业上小有发展了吧!而我却用了九年的时间,烧掉了父母的大部分人生。
我转过头继续看着手里的书,但实际上我一行字也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