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斗气_异界哲学家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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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斗气(1 / 1)

关于斗气,奥兹大陆上有这么个笑话:某大汉欲练斗气,但换了数个名师,仍始终不得门道。于是此大汉就去请教当时声誉最隆的一位剑圣,希望剑圣能为自己指点迷津。这位剑圣见他如此诚心,颇为感动,破例教授他修习斗气的具体方法。末了,还特意吩咐了句:“切记戒骄戒躁,要循序渐进、心无旁逸,最好能时刻紧记‘斗气’二字,其他的便都是细枝末叶。”大汉回家修习两年,但结果还是未有寸进,只得再次拜访剑圣。剑圣也甚觉奇怪,问他可有照自己的呼吸吐纳方法修习。只听大汉呐呐地说道:“师父叫我时刻紧记‘斗气’二字,我便一刻也不敢忘,每次练习时心中总是默念‘斗气’二字,其他的便全都忘了。”

这则笑话引用甚广,通常被人用来讽刺那些流于形式却不明白事物本质的人。

在汉斯看来,那位大汉也确实是傻透了,但现在他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记住,每次挥剑的时候,都要大声喊‘斗气’,知道吗?”林德拿着根树枝在一边敲敲打打,修正汉斯的姿势。

“斗气……斗气……斗气……斗气……大叔,你不觉得这傻透了吗!”汉斯实在忍不住,怎么想怎么觉得林德是在耍他。

“敢反抗我!”林德毫不留情地一棍子下去。啪唧一声,汉斯的手臂上已显出条血痕。“记住不仅要嘴上念,心里也要想着斗气,知道吗!?”

妈的,嘉儿那小丫头死哪去了,再这样下去,还不被他老爹折腾死。眼见身上已经有两条血痕,汉斯心里开始骂娘,嘴上却不敢怠慢:“斗气……斗气……斗气……”。

一旁的林德好像知道汉斯的心思一样,说道:“我说汉斯啊,还想找救兵呢,嘉儿到树林里玩去了,你就留给大叔我好好调教吧!嘿嘿嘿……”这笑声怎么听怎么淫荡。

半个小时后,“斗气……斗气……斗……气……斗……气……”汉斯发现自己嗓子都哑了,肺里的气好像被榨干了一样,上气不接下气得只差没断气了。

“停,停!有你这么喊的吗,中午没吃饭啊,大声点,听见没!”林德调教累了,啃着个火龙果正躺在树下乘凉。

汉斯火气上到脑门,不管不顾,一屁股坐倒在地,沙哑地对林德吼道:“我不……”还没说完“不”字,只听见一声惊天动地的吼声传来,紧接着就是嘉儿由远而近的声音。

“爸爸,二哥哥,快跑啊,血狼来啦。”

还没等汉斯反应过来,嘉儿已经边跑边喊着经过他身边。跑过时,还带起老大一阵风。

林德回头一看,眼见不对,立即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蹦了起来,然后朝小镇的方向直冲,边跑还边回头对汉斯叫唤着:“这血狼厉害得紧,咱不可力敌,须得智取。”

敢情所谓智取,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变化发生地太快,汉斯一口气还没喘顺,就瞥见身后一头牛犊大小的血狼朝他这边跑来。汉斯顿时浑身一个激灵,抖着双腿从地上挣扎起来,连滚带爬地窜了出去。

“吼……”血狼与汉斯的距离已经不远,一个飞扑过去,险些就把他扑倒在地。

娘啊,这血狼不是森林里面的吗。汉斯这会儿只狠爹娘少生了两条腿,撒丫子飞奔出去,身上冷汗直冒。刚才那一瞬间,血狼那透着寒意的爪子都快刨到他身上了。

“林德,你这直娘贼,你妈的不是六阶的大剑师吗!”汉斯看着前面远跑越远的林德父女,心中怒火熊熊燃烧。这一喊不要紧,身上力气一泻,后面的血狼立马拉近了距离。汉斯心里一凉,身后血狼的鼻息都快喷到他背上了。

生死关头,汉斯脚下更快了,两腿跑得不见影儿。一翻垂死挣扎,总算拉开了点距离。

跑在前面的林德这时停下来,好整以暇,虽不知道“直娘贼”是什么意思,不过总不是什么好话。“斗气,记住斗气……斗气。”林德双手抱胸,不紧不慢地喊道。

汉斯双眼喷火,心想都这当头了,还他妈“斗气”,可嘴上却习惯性地喊道:“斗气……”说也奇怪,一声喊完,胸膛里倒似轻松了许多,身上还长了几分力气。

汉斯加快了速度,又喊了一声。忽然间,全身的毛孔都扩张开来,一股清凉的力量涌入体内。开始时,这股力量在四肢百骸乱窜,力道凶猛,却一点也没有不适的感觉,好似夏天里喝冰镇汽水一样,全身都沉浸在一种透心凉的体验中。尔后,就像溪水汇入了河流一般,这股力量的流动逐渐被固定在一些脉络之中,逐渐温润平和。

而这一切几乎都发生在片刻之内,当汉斯察觉时,眼前所见的一切似乎都被拉近了,树林、小草、天空都簇拥在他眼前,与他不分彼此。他突然间觉得,周围的一切最终将连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一个更大的、更广的汉斯,是一个不灭的真实的汉斯,而那个短暂的脆弱的汉斯则消解在了天地之中。此刻,所见的一切事物都和原先的一致,但所感所知的一切都已悄然不同。

汉斯几乎要停下来欢呼了。这种神秘主义的描述,汉斯的前世并不陌生。汉斯清楚地知道,许多宗教尤其是萨满教是根源于神秘主义的。神秘主义者主张世间万物皆有神性,我亦有神性,物亦有神性,自然的全体构成了神,神化于自然之中。这种观点被称为泛神论、自然神论或者是理神论。泛神论者要求通过冥想等方式来消除自我,以期将自身的灵融入万物之中,从而得到一个与宇宙万物合一的自我。在中国,比较通俗的说法是“天人合一”1。

而现在,“天人合一”的体验竟然发生在一个实证主义者身上。正当汉斯回味再三,唏嘘不已时,嘉儿的叫声已钻进耳朵里:“二哥哥,小心后面的火球。”

果然,一股灼热的感觉向身后迅速袭来。原来是血狼见汉斯越跑越快,只得停下来默发了个火球术,希望能迟滞猎物的速度。

汉斯头皮一麻,情急之下,就地打滚,一个足球大小的火球已在他上方爆裂开来,下雨般的火苗子掉下来点着了他的头发和衣服。火势快速蔓延,而身边又没有水源,汉斯只能边脱衣服边打滚。

血狼见自己的拖延战术奏效,得意于自己超水平发挥的小型爆焰术之余,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朝汉斯跑来。

林德见情形不对,正待出手,忽然间感觉到左边的树林里一阵魔法波动,接着波动迅速扩大,一支箭矢带着青色的异光朝血狼袭去。

嗖地一声,可怜的血狼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夹带着劲风的箭矢已直入脑门,击碎了额头火红的魔晶石。

“嗷……”血狼临死前想看看仇人是谁,盯着树林的方向。可惜等了半天功夫,血狼都死透了,还是没人出来。

汉斯光着上身,也诧异地望着树林里。

又半天功夫,等得林德都想冲进去逮人时,终于树林里一阵稀疏声响。一个绿衣绿甲的十四、五岁少年慢悠悠、晃悠悠地踱了出来。少年脸上满是沟壑纵横的黑痕,想来是刚才想把脸上的尘土擦干净,可是越弄越脏,一块黑一块白的,像是个越战老兵,让人忍俊不禁。然而,少年绿色的眼睛却炯炯有神,一头红发像火焰一般,立姿优雅,贵族的气派十足。

少年拢了拢头发,一伸手便是骑士礼:“让三位受惊了,鄙人魔弓手菲尼桑切斯。路过贵地,眼见有平民险遭不测,便出手相救。诸位身上可有受伤?”

“谢……”

“不!你不用感谢我。”还没等汉斯说完一个词,少年便潇洒得挥手拦下,“帮助一位平民是应该的,这是一位贵族该有的美德。”

“那……”

“你千万不要感激我,尽管我救了你的性命,尽管人的性命只有一次,尽管……”少年正义正词严地拒绝,忽然肚子里一阵咕噜声响起。

林德见状,在一旁强忍着笑,但嘉儿可没有什么顾忌:“哈哈哈……这位哥哥,尽管人活着就要吃饭,对吧……哈哈哈……”说到最后,嘉儿都快笑岔了气。

汉斯嘴角抽搐,见还是压不下笑意,于是尽量低着头说:“这位大哥,都快要到晚上了。风餐露宿太过辛苦,不如大哥去我家歇息下,怎样?”

“不……”少年还要拒绝,汉斯却一把抓住他手腕:“大哥是嫌弃我家穷地方,不肯来吗?”

少年苦于没有理由,如今总算逮到了一个:“这说的是什么话,贴近平民的生活,体谅平民的疾苦,也是贵族的必要修行。”

现在则是少年抓着汉斯的手了:“走,去你家,修行一刻也不能间断。”

汉斯心里好笑,脸上还是一副崇拜的表情。而身后的林德父女早已笑得喘不气来。

正值傍晚,到处是初夏暖暖的气息,轻柔的风像布谷鸟一样鸣唱,夕阳下的四人身影显得那么明亮又蒙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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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一点,天人合一在中国更多的是伦理学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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