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一动,眼前忽然扑出许多画面,那些本应该牢牢锁在记忆深处的画面:
易笙青涩的吻;
他一边调侃我,一边无比认真包着书皮的别扭;
那个笑着说要做个配得上我的男孩如阳光一般璀璨的表情……
那些珍贵的不敢触摸的记忆仿佛正顺着指尖,毫不留恋地溜走,不管我怎么努力也抓不回来!
我惊慌失措,最后只能怔忡地望着过往最爱的“专座”,那里载满了我和他的欢声笑语,也在我们第一次分手后存满了我痛苦、不甘的嚎啕……
胸口仿佛顶了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压得我快要呼吸不过来。
手指不住打颤,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颤悠悠拨出那串熟悉的号码。
歌声悦耳,我却只有满心惶恐,直到婉婉困顿的声音从话筒那段传来:“喂……哪个吃饱了撑的,大清早不睡觉当话痨……”
“是我……”我的声音几近啜泣,百转千回,最后竟只得一句自己都不耻的烂俗,“婉婉,我该怎么办……”
我抱着电话,跪在青石板上,哭得喘不过气来。
我以为自己已不在意,可以毫无忌惮的纵情一场。
可事实上,我根本就是个废物,无论做多少心理准备,还是没办法面对失去。
什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全tmd都是狗p!
我到底还是没办法自欺欺人到最后一刻。
在我看到易笙的妈妈的那一刻,一直逃避的现实就变得那般清晰,我抗拒不了。
我没法像小说中的女子那般,说断就断,斩断情丝,从此江湖陌路。
我的感情就像麦芽糖,黏上了,剃不去。
我爱他,想要和他一起,不是一时半刻,而是白发齐眉。
最后,我还是没能改变——
舍不得,放不开。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生活还在继续,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或停驻。
我几乎每天都呆在家里,不肯出门,不接电话,不开电脑,什么都不做,只是无声地看着日升日落、麻雀争食,星星艰难地破空而出……
其间,婉婉来了几回,给了我许多杂七杂八的工作,还美其名是宣传。她看上去很疲惫,应该是在百忙之中,硬是挤出时间来的。
我知道自己这次真的吓到她了——那么别扭的我,最爱死撑的我,居然会情绪失控至此,真真前所未有。
因此,当婉婉披着一头乱发赶到那个小河塘的时候,哭得鼻塞的我竟分不出面对面站着的我们,到底谁更狼狈。
我只能从她乱七八糟的安慰和拥抱中,深切地发现一个始终不想面对的现实——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易笙。
犹记得风靡一时的美剧《gossipgirl》里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发现,我们的母亲其实比我们更加的执迷不悟。”
我想,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不逊于我妈和易笙他妈的执迷不悟。
那份被压在心底的以为早已失去的期待,在突如其来的得到后,便如破闸的流水,冲破了一切。
其实,早在易笙进入我生活的第一天,在我放纵自己放纵他的那一刻开始,我们便别无选择,只能顺其自然。
我明明知道,却还是失了控。
这一局棋,端起棋子的人明明是我,却步步都身不由己。
最后,没有退路。
我只能前行。
所幸我个性中还有点阿q精神,在想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后,反而淡定了不少。
一周之后,我终于恢复了忙碌的状态,开了新坑,勤恳码字,收集资料,上网陪读者天南地北。
生活也在同一时刻走上了正轨,一日三餐,餐餐有肉,非常符合肉食主义的我的生活方式。
婉婉见我如此,这才松了口气,不再挑战跨城的艰辛。不过短短几日,她原本就非常苗条的身姿,就因为奔波和操劳更如薄柳。若现在刮起台风,约莫在河里湖里找到的就不单单只是奇瑞qq了。
然而,我的内疚在她看着我碗里的肉时那闪亮闪亮的“减肥成功,吃肉不胖”中,立刻被无情地湮灭了……
我再度把易笙的“御座”复建在我小小的书房内,每日工作休憩时,也会对着空座默默看上好一会儿。
我不断催眠自己,日日夜夜时时,终于见了些成效——
当我在看到风尘仆仆从归来的易笙时,脑海中竟真的浮现出了四个鲜明的大字——顺、其、自、然。
于是,我没再像过去那样,冷冷淡淡,别别扭扭、爱理不理,而是绽放了最美丽的笑容,像朵盛开的璀璨花儿般迎了上去。
对于我突如其来的热情,易笙似乎相当的惊讶,一脸毫不掩饰的震撼,但还是下意识地拥住了我。
每次看到他无措的模样,我的心情都格外的好,这会儿更是。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我已踮起脚尖,眷恋地亲上他的下巴、他的唇角,笨拙的,热情的:“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流了泪,我只能感觉他环着我腰的手一下勒紧了许多。
我们在床上激烈的缠绵,他的技术是好是坏是纯熟还是生涩在那一刻,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要了。
我只是用尽力气的紧紧拥抱他,一点儿也不想放开。
我不停轻喊他的名字,一遍遍的,轻轻的,依恋的,像要烙印在心上。
脑海中反反复复浮现出同一句歌词,高亢激昂,还有些绝望的疼:“把每天当成是世界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看或看坏……”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那天开始,我对易笙好得不行,像古代小媳妇伺候亲爱的相公大爷一样全心全意地伺候他。
我没再像以前一样任性耍赖,一声不吭地包办了所有的家务,洗衣做饭整理房间,一天三餐还加点心,咖啡牛奶水果蔬菜,科学家说怎么营养怎么健康我就怎么来。
总之,即便不是样样让易笙喜欢,起码也都对他的身体非常有益。
为此,一向喜欢赖床的我甚至牺牲了睡眠时间,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只为了能让他在上班前吃到丰盛的早饭。
在易笙起床之前,我已经迅速打点好自己,还帮他挤了牙膏,热了毛巾,准备了干净的衣服,做我曾经想过要为他做,却始终不好意思也不甘心为他做的事。
当他带着尚还迷茫的神情坐到饭桌前时,一定有温温的早饭等着他,一周七天,从不重样。而我,只是坐在对面看着他吃饭的模样,都会忍不住的微笑,像个傻瓜一样。
每天傍晚,若易笙不加班,我便会抓着他的手,拉着他走过每一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