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战成名_荣华富贵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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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战成名(1 / 1)

医生帮阿标处理完伤口,上好药,让人抬进房间休息,然后再给天纵打上绷带,回头对六叔说:“腿确实骨折了,估计要休养三个月才能慢慢恢复。”

天纵惊叫道:“三个月,那我不是哪里都不能去玩?那我不是很无聊很闷?”

倾心端了碗骨头汤过来,笑着说:“你就好好呆在别墅了,有我们两姐妹陪你下下棋,看看电视,聊聊天,你怎么会闷呢?”

倾城也削了个苹果过来:“就是啊,这龟山别墅风景极好,空气又好,只要你好好静养,不用三个月,你的腿就会好了。”

张影莎看着自己的男人一下子成了抢手货,不由哭笑不得,这两个丫头,见风使舵也太快了,不过她们说的还是有道理的,这龟山环境幽雅,空气清新,确实是个很好的静养之地。

于是,张影莎出口说:“天纵,两位千金小姐说的对,这里是个静养之地,再说,我们现在也没什么地方去,也去不了什么地方,只是会不会太麻烦六叔了?”

六叔摆摆手:“不要说什么麻烦不麻烦,今晚六叔全家以及众家兄弟的性命都是天纵所救,天纵住在这里,六叔求之不得呢,再说,别说是在这里养伤了,就是整座别墅送给天纵,六叔也无限高兴。”

天纵忙摇头:“六叔,你太客气了,都是因为我们引起,一切过去就不提了。”

六叔赞许的点点头,大恩不言谢的人已经很少了,吩咐佣人去准备客房给天纵和张影莎,张影莎微微一笑,说:“六叔,准备一间房就可以了,我这样方便照顾天纵。”

六叔点点头,让佣人去准备大的客房给他们,此时,倾心和倾城又嘟起了嘴,心里不痛快,但也不好说什么,两个人使了眼色,悄悄的跑去楼上商量‘横刀夺爱’的战术。

六叔看看自己的两个女儿,心里知道她们在玩什么,叹了口气,大学毕业了还是小孩子脾气,别说有张影莎这样集美丽,气质,魅力,内涵于一身的女人在天纵身边,就是没有张影莎,天纵也不一定会看上她们两个,天纵迟早非池中之物,一有机会,就会上天入海。

深夜,楼下客房,张影莎服侍完天纵吃完药,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刚才只记得让医生察看天纵的伤腿,忘记了天纵的胸口让王天君抓伤过,于是放下碗,伸手去拔天纵胸口的衣服。

天纵看着张影莎来势汹汹的两只手,忙护住胸口,装出可怜的样子:“今晚就不要了吧?我又伤又累的,没精力跟你肉搏啊。”

张影莎脸瞬时红了,捏着天纵完好的那支腿说:“你想到哪里去了啊?我只是想看看你胸口的伤势啊?你不是被王天君抓伤了吗?刚才忘记让医生检查了,快自动自觉的拉起衣服让我看看,还有没有出血。”

天纵舒了一口气,原来这样,还以为初尝云雨滋味的张影莎上了瘾头,天纵忙拉起衣服给张影莎察看。

张影莎边看边说:“奇怪,真是奇怪,你的伤口竟然好的那么快,明明几个小时前还流了不少血。”

天纵低头一看,可不是,被王天君抓伤的血痕竟然已经变淡,趋向于粉红色状态,甚至有点痒,那表示伤口正在慢慢愈合,怪不得自己都忘记胸部受过伤了,可是自己又没有给它上过药啊。天纵突然间想起万伯的那个传说,难道自己真的无意中习得‘血魂’的精髓,激醒了全身沉睡的血液?天纵又仔细想了想这几场对战的情况,每次都是在自己先流血的状况下才更有力的反击,难道那就是万伯所说的身体跟血魂适应阶段,需要流血才能激发全身的热血和斗志。看来也只有这样的解释才说的通了,不然自己怎么能够击败王天君?怎么能够击退高手中的高手‘残剑’?

天纵慢慢的闭上眼睛,他想要找点感觉,免得下次需要对战的时候,找不到血魂怎么办?或者这几次的对战都是纯属运气,自己身上根本没有血魂;无论如何总是需要确认下的。他不知道如何运气,甚至不知道丹田在哪里,但万伯说过,如果真的唤醒了血魂,用心去感受就已经足够,天纵在沉寂,渐渐的他似乎听到了自己血液流畅的声音,渐渐的他感觉到血液的跳动,每一滴都那么的欢快和精壮,汇成一股股热血在身体的流动,天纵用心试着呼唤:沸腾吧,沸腾吧,血魂。瞬时所有的血液似乎连成了一个整体,跳动的更加欢快有力,天纵渐渐感觉到胸口的伤痕在痒,在粘合,身体激战之后的技能像是得到了补给,但随即血液又恢复了平静,等天纵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已经完全不疲惫,甚至精神焕发,胸口的伤痕在片刻之间只剩淡淡的痕迹,好像成了有段时日的旧伤。

天纵轻轻的推出一掌,挥发自如,气势自然流露,天纵拿出硬币,向门射去,想象着那种落叶飞花,伤人于无形,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美好场面,“当”的一声,硬币没有插进门里,很自然的掉了下来,转了半圈倒了下去,似乎在嘲笑天纵的一步登天。

血魂需要适应,天纵需要磨练。

但天纵已经知道,身上真的有了血魂。

这时,张影莎已经端了杯红糖水回来,天纵忙躺下思索身上发生的事情。

张影莎看着这个思索的男人,脸上的神情无比的坚毅,炽热,看来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今晚,天纵已经一战成名了,假以时日,天纵必是一方人物,能够看着自己的男人冒起,崛起,称雄,是多么惬意而幸福事情,虽然未来会有不少女人围拥过去,但张影莎看看自己的身材,脸孔,自信的给自己下了两个字:尤物。如果非要加个形容词的话,她决定加个:绝代。她相信,无论天纵未来会遇见什么样的女人,无论天纵未来会走去哪里,张影莎都相信,天纵累了,疲倦了,就会回到她的身边,长相厮守。

天纵不知道张影莎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其他人在想什么,他甚至不知道激起的血魂是福还是祸,记得不知道什么人说过: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而天纵要的只是平淡,细水长流的生活,可是现在有点身不由己了;天纵突然感觉到几丝疲倦,于是让张影莎扶着他躺下,懒得再去思考什么。

这个黑夜并没有因为天纵懒得思考而变得停止流逝,天纵不会知道,等他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已经一战成名了,击败王天君,击退‘残剑’已经让他在这座城市有了地位,有了名声。

‘残剑’站在本市最高大厦的楼顶,吸着烟,默默的看着眼前这繁华而冷漠的城市,王天君则躺在地上寻找着难得一见的星星。

良久,王天君打破沉默,对‘残剑’说:“究竟是做一颗恒星好还是做一颗流星好呢?”

‘残剑’吸完最后一口烟,淡淡的说:“流星。”

王天君说:“对,流星虽然短暂,起码能被人欣赏;恒星虽然永久,但却难找得到知己。”

‘残剑’说:“我没事。”

王天君叹了一口气:“今晚,我们都败了,败给了一个无名小卒。”

‘残剑’淡淡一笑:“他现在是无名小卒,但以后一定不是。”

王天君点点头:“其实你可以杀了他的,你没输,他也没赢,你流了点血,他却断了条腿。”

‘残剑’摇摇头:“因为我是‘残剑’,更因为我欣赏他,虽然我想要娶个老婆,想要退隐江南,可是,你看到能够与你一战,气概不凡的对手,就什么都无所谓了。”

王天君说:“可是这样,你的梦想就破灭了。”

‘残剑’长叹:“我真的犹豫了,最后一刻要不要最后一击。出手:名声,梦想都回来了;认输:名声,梦想都破灭了;但我真的做不出来,因为你已经先跟他对决一场,耗去了他的部分精力,而我还不能完全击败他,甚至受了伤,所以我输了;如果我真的出手了,我会有一辈子的阴影,即使我娶了老婆,退隐了江南。”

王天君没有再说话了,睁着眼睛在心数星星,今晚虽然他也输了,甚至有点不服气,虽然他没有‘残剑’的风范,但他理解‘残剑’,那个孤独中藏隐着一丝属于自己的傲气。

‘残剑’忽然如小孩子般蹲下,看着王天君,王天君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说:“你看什么?”

‘残剑’笑笑:“你在看天上的星星。我在看你眼中的星星。”

王天君说:“有什么不一样?”

‘残剑‘站了起来,说:“很不一样,你眼里的星星渺小,无生命感,纯粹一个映像;而天上的星星,闪烁,活力。”

王天君笑着说:“你的意思是,亲手打败天纵才真正属于自己的成功?”

‘残剑’没有回答王天君的问题,只是淡淡的说:“现在是喝好酒的时候,一起?”

王天君跃身而起,拍拍屁股:“一起。”

张武身下压着一个初涉人事的女大学生,怀里抱着漂亮的久经沙场的女大学生,旁边还坐着一个观看的女大学生,这就是张武的绝世好计,不仅不关灯,反而打开所有的灯光,眼睛看着怀里漂亮的女人,把下面的身体当成是她的,张武一次又一次的得到了满足;片刻之后,张武把身下因疼痛而流泪的女人踢开,向坐着观看的女大学生挥挥手,还未经人事的女大学生畏畏缩缩的走了过来,看到疼痛的姐妹,心里发抖,张武不耐烦了,一把拉过来,压在身下,片刻之间,一声惨叫响彻了整个别墅。

光哥一骨碌爬起来,忙打电话给别墅守卫的手下看看发生什么事情,手下探清情况,告知光哥,光哥才放下心来,光着屁股再次滚入自己的活色生香的被窝里面,心里还暗叹张武的威猛。

这个深夜的城市,显得格外的寂静,谁也不知道今晚的龟山别墅曾是怎样的一场惊天动地,很多事情,很多人就在平静的黑夜中不经意的被改变了;城市路上偶尔几部泥头车轰隆隆的驶过,暗示着每个黑夜都是折腾的黑夜;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城市的各个角落都有人在为了一个叫“利益”的东西而劳累奔波,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夜晚的城市更是个罪恶之城,白天上不得台面的东西,都在在夜色掩护下完成,越是阳光照不到的时候,越能显示人性的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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