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掌控房价——市场还是市长
房价的跌宕起伏关系到千家万户,也牵动着每个想要买房的人的心。在政府出台多项措施之后,京沪两地的房价依然飘忽不定。在政府高压政策之下,广州房价下降了些许,但也无法达到人们的心理预期。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本身就遭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于是,当我们的心情每天被各种房价消息所左右的同时,不禁要问:到底谁来掌控房价?
●效率与公平,犹如天平的两端
从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就逐步开始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说在推进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坎坷,但却依然改变不了市场逐步替代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上起主导作用的大趋势。也正是由于我们实行的这种把社会关切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使得改革成果迅速惠及每一个人。当然,区域发展不平衡和两极分化日益严重也是不容回避的问题。所以,每当经济发展遭遇困难或停滞不前时,我们总要大声疾呼我们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公平优先要让步于效率优先;而每当社会公平遭到侵害、贫富差距日益增大时,我们又会振臂高喊我们选择的是社会主义,民生关切要强于经济关注。可以说,改革开放的几十年时间,就是效率与公平相互磨合的几十年,就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彼此配合、取长补短的几十年。以至于人们都形成了“效率问题,让市场解决;公平问题,由政府出面”的思维定势。而且,过去每当遇到困境的时候,它们两者总有一者占据主导地位,帮助解决问题,扫清发展中的障碍。
可偏偏是今天的房价困境,难住了政府与市场。
●市场的边界在哪里?
毫无疑问,由供求关系左右的价格应符合经济学的基本规律。当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当供过于求时,价格下跌。而且,在市场经济中,应把住房当作商品来看待,完全由市场决定其样式大小、建筑风格和区域位置。但问题是,住房毕竟是一种特殊商品,特殊到没有土地供给就无法完成产品制造的商品。在土地面积有限的情况下,批量生产住房,加大供给是不切实际的。特别对于人口众多的国家和地区来说,都不敢也不可能把住房当成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商品投放到市场中去。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像香港这类土地狭小,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都把住房市场分为政府掌控和市场掌握两种形态,力图在市场竞争与兼顾公平中寻找一条中间道路。这也是市场经济对于住房商品化的无奈与无助。
●住房保障底线何在?
显而易见,社会应保证大多数人都有房住。人们可以根据个人收入,量力而行地购买住房。只要有一种类型的住房需求,市场上就会对应着这种类型供给住房。并且,房屋价格应该和居民收入有所关联,让每一个想拥有住房的人,通过辛勤努力,就可以获得自己的住房。在这种情况下,住房已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而是一种受政府严格约束,限户型、限价格、限区位的特殊商品。由这种特殊商品所决定的行业,将不再是支撑政府收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变成了极具社会保障性质的安抚性产业。但问题是,对于住房商品的消费,早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住房商品交易所带动的其他行业的迅猛发展也有目共睹。如果一下子把住房商品转变为保障性的特殊商品,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很大影响。这也是世界各国政治制度、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各异,但都毫无例外地把住房商品化看作是市场改革的先锋力量的根本原因。所以,这也是社会主义对于住房保障化的顾虑和犹豫。
归根结底问题就在于: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找到划分商品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合理界限;没有找到市场经济与社会保障在房价问题上的结合点。或者说,既要让住房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又希望它具有社会保障的基本职能;既要让它促进效率,又想让它兼顾公平;既希望政府干预房价增长过快,又不希望政府在经济问题上干预太多。所以,就出现了现在的局面,政府在尝试,市场在适应,更多的人在观望。
购房小贴士: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交易吗?
根据《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价出售;出售时,应当按当地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