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溪心不甘情不愿的说:“你们这群‘白烂’小鬼,懒死你们得了!”
“你自己还不是小鬼一个?”欧阳阅不满的嘀嘀咕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懂不懂?”
“嘁!醉你的去吧!”
谣溪在酒吧中四处打转,她一看到那些疯狂的人们就没由来的感到晕眩和恶心。所以,她是绝不会挤去像她们借的。
林馨池坐在酒吧角落里,随意的摆上一个银黑色的打火机,立刻就有一个二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走过来,拿了他桌子上银黑色的打火机就走,林馨池连忙拉住了那个拿了他打火机的女人:“女士,请你还是把那个打火机还给我吧。”
那女人明白了林馨池委婉拒绝,也有些脸红的将他的打火机放回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谣溪穿梭着沉沦在酒吧激情气氛中的人群之间,这酒吗,是个好东西,可还没醉到走不了直线呢,脑子就浆糊成这样了,以后还是少沾为妙。谣溪心想。
远远看见一个极度美丽的男子静静的坐在那里,只他一人。谣溪发誓,这个世界的美男虽然很多,可是像眼前这个男子美得好像是妖精在世级别的,她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所以,谣溪想试试运气,就决定向这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借打火机。
她走过吵闹的人群,走向那个看起来很安静的角落,忽然,她看见那个美男子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只银黑色的打火机,这实在是老天都帮她。
“请问可以借你的打火机用用吗?”在谣溪看来,就算这美男不是她的,能和他借个东西也不错啊,说不定还能因此当个朋友呢。
林馨池抬头打量了一下谣溪,谣溪和刚才那个女人相比,确实更礼貌一些,而且,重生之后的谣溪长的也很漂亮,(当然,那是因为家族的基因好。)所以,林馨池算是满意的点点头:“当然,可以。”
听声音还很耳熟?应该也就是二十来岁吧,真搞不懂,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更喜欢热闹呀?怎么会连个伴儿都没有?虽然满腹疑惑,但是谣溪见美男说话如此“简约”,也就没有敢多问。
回到位子上,点好蜡烛,她们都许下了“美好”的愿望。
“我说我将来一定要找很多美男子,反正男人如衣服,多一点,可以经常换着穿,哈哈。”单云不正经的说。
上官陌冷哼:“单云,难道你还想‘家内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啊?”
“那又怎么了?”章维附和,“老公是给家族娶的,外面才是给自己养的,只要不带回家就万事大吉,当老公的,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的。”
欧阳阅切着蛋糕:“章维啊,你该不会是受了你妈的影响吧?”
章维接过蛋糕:“我爸说的啊,虽然现在社会已经强调要男女平等,可是之前我爸没有生我,还不是每天要看我妈家里人的脸色,就连我妈在外面养很多男宾,只要不带回家,我爸的家族都不会问,我爸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章维是她家里唯一的孩子,还算是“老来子”级别的,在家的宝贝程度,比谣溪还高。
“苦命的娃啊,难怪你会这么想,可是你想想就好,不要实际去做了,不然将来你有孩子了,就是等于造就下一个‘你’,罪过,罪过。”谣溪拍了拍章维的肩膀。
“,我们经是大人了好不好?”单云拿出随身的名片,“老妈已经把公司完全交给我了。”
谣溪这才想起来,谣宏也给她印了名片,是啊,她现在也已经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了,是大人了…可是……
“那你就更应该好好工作,好不辜负你妈啊!”
章维吐舌:“成年第一件事是什么,难道你还不知道吗?”
见谣溪一脸疑惑,欧阳阅耸耸肩:“不管是以前古代女尊男卑,还是现在强调女男平等,女子一旦成年,就会找个长的不错的男人,开开荤……”
谣溪恶寒…开开荤……
单云鄙视的看着谣溪:“拜托,就是你不想,平时和别人交际应酬,也要和那些男的逢场作戏,反正,到时候你就知道啦!”
单云将做她母亲哪一行,她希望自己能顺利的在母亲的公司中当一枚有用的螺丝钉,然后――逍遥自在去。(别指望喝醉的人能说出什么有逻辑有水平的话来。)
章维将继续她蜘蛛研究的伟大事业。
欧阳阅则咬牙切齿地决定要凭自己的实力一步一步爬到国家图书馆馆长的宝座。她母亲原本是想直接介绍她去做高层的,不得不说,欧阳阅还真是蛮有骨气的。
而上官陌吗,她想当个自由职业者,到处旅旅游、看看风景、领略一番祖国大好山河的壮丽和社会风俗、人文风光。她现在已经开了个网店,平时也做做摄影、做做记者、做做网络写手。
至于谣溪嘛,只能在心中苦笑。她是一定要接手公司的,这一点,她早就很清楚,其实大家都在某种程度上在对未来的选择上受到了限制。所以,她也只能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事宜。
不过,不学不要紧,不,应该是不了解不要紧,就她个人感觉,她家这公司居然在如此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存活了这么久,完全是因为那些对她们虎视眈眈的对手对于谣家在政治圈儿影响力的忌惮,以及亲人朋友合作伙伴的一些帮助,还有那如同天天中彩票般的好运气。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人家小打小闹的来你这儿挖点儿资料,长年累月的也够你受的,更何况就连她这个涉世未深的都能察觉到的有一股很强劲的针对谣家的风暴已经横扫到家门口了,她母亲居然还悠哉游哉的想要把公司往她手里一搁就拍拍屁股走人!!!这是个当妈的么?这是个当企业管理者的么??这是个当家族继承人的么???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船到桥头自然直,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出了酒吧,已经凌晨两点多了,但街上仍很热闹,谣溪她们疯够了,准备回家。
突然,谣溪想起打火机还没有还给人家,承诺的是居然忘了,谣溪决定,以后在喝酒时又非要做什么事的话,就先那个记事本记下来。她匆匆跑回到那个记忆蛮深刻的角落。可惜,人已不在了。她四顾张望,舞台上、吧台边,人山人海。没办法,只好有机会再来了。可是,刚走出门口,就听到不远处一个男子在叫她。
“那位穿蓝条纹衬衫的小姐。”左看右看,这街上人虽多,但貌似穿蓝条纹衬衫就她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