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离愁爱恨两重天_飘梦的红楼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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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离愁爱恨两重天(2 / 2)

“是的,是我杀的,那家伙……”

“这你不用解释,每个人都知道你为什么杀他。我想说的是…….”他欲言又止,觉得太唐突了,改口说:“我心里藏着很多不该说的话,但我还是想说出来,也许我明天就会死了,我不想留下遗憾,你愿意听吗?”

王榛榛忐忑不安地猜想着他要说的内容,硬着头皮假意问:“你是想让我给你父亲报讯吗?这恐怕帮不了你!”

“我要说的不是这些,”他停顿了一下忽然捉住她的手问:“他替你顶了罪,你嫁给了他,那我也做了同样的事,今晚你该怎么报答我呢?”

他的求爱方式可真令人尴尬,简直比马琳当年的手段还要无耻,王榛榛觉得象被只大蝎子蛰了一下,连忙缩回手说:“他可从来没有这样要求过我!”

“那就是我想错了顺序,你们是先有了事实,然后他才出于男人的责任替你顶了罪,是吗?”

“住口,”王榛榛气红了脸,说:“你再说话,我就割掉你的舌头!”

可是他从小见惯了直率对待爱情的契丹男女,觉得自己从前做的已经够含蓄了,现在的直率表白只不过是临死的最后愿望而已,所以他明知她会难堪也没有闭上嘴停止说话,而是以更快更咄咄逼人的口气继续说:“看看吧,你自己都做了些什么?上次的事他替你顶过了,这一回的事,我替你顶了,那么再下一回呢?下一回,你再闹出这样的乱子的时候,是不是该轮到李潇了?如果在我和马琳杀掉他之前,你还肯给他机会的话,他一定会很愿意为你效劳的。”

王榛榛面红耳赤,说:“你放心一百个心好了,这样的事,我不会再做了!”

“哈哈,”他放肆地长笑一声说:“只怕是作惯了娼妓的人想从良也难呀!我们作贼的想不杀人就跟妓女想不接客一样难。”这个比喻实在太难听了,让王榛榛联想起了另一个把她和妓女相提并论的御使夫人,她反感极了王榛榛争辩说:“我不是贼,这里只有你是贼,只有你是!”

“对,只有我是贼,那刚才又杀人又放火的是谁?那样的大手笔,我们这些作贼的看到了也自叹佛如,”区青云尖刻地嘲笑说:“你跟你父亲一个样,都是伪君子!”

“……”

“你的父亲,一面作黑道老大还要一面在父老乡亲面前的称‘王大将军’;你,则是干了杀人放火的事,还急着要跑回家作什么侯门贵夫人!怪不得我父亲那么讨厌你们,说你们这些自命侠义的人都是伪君子!跟那些尼姑庵里的暗娼没有两样!”

王榛榛气得要煽他,他拦住她的手说:“瞧瞧!这么快就忘恩负义要打人了!干脆过河拆桥把我杀了算了!”她气得丢下他一个人拼命往前跑,好象后边跟着的是个妖怪。

地道里的石甬路百多年无人走动,积水、泥泞、湿洼到处都是,四壁、地面、天花板都长满了苔鲜,脏滑难行,她只好扶着墙壁走,弄得两手乌黑,头顶上还不时传来蝙蝠被惊扰后四下扑飞的声音,无一处不令人毛骨悚然。好不容易到了一段干净点的路面,又被黑暗中的石头台阶连绊了两跤。她扑在地上的时候,后边跟上来的人扶起她,要握住她的手走路。

她气愤地甩开了他的手,但甩开后不久他很快就找到下一个捉住的机会,最后她只好放弃了。过了一会她发现他正握着她的手揉捏抚弄,仿佛抚弄的是她的整个人。她又羞又臊想起了和马琳最初相识的光景,他也是这样油滑地寻找各种各样的机会摸她的手,不过那时的感觉和此刻的感觉竟如似曾相识,一般的令人又讨厌又喜欢。

“象这种机会如果失去了恐怕不会再遇上第二次了。”他暗暗想着遂得寸进尺将她囫囵抱住。

这个男人真是太过分了,她正想再次推开他,忽然瞥见幽暗的光明处他满脸恳切的神色,不由恻然,暗想:他为我不惜引火烧身,我怎么忍心再伤害他,可是如若依从了他又怎么对得起马琳?就算我从前有过跟随他的心思,也不能在这样的地方苟合。

她踟躇于推拒、同情之间,又是急恼又是羞臊,一时方寸大乱不知该如何应对。抱着她的那个人也同样羞臊不堪,但要他缩手放她离去却有万般的不甘心,说:“如果我刚才不跟你来,我还有活的机会,可是我万不该色迷了心窍,跟着你跑到了这样的地方来。你这么晚还没有回到家,等回去的时候,他什么都不用问你,只要看到你手上脚上的泥巴,就知道你干过不好的事。设想再到了明天,等他看到我在朱家刻下的名号,就会知道那纵火案的一切真相,他还会想到……我们两个在一起过了这一夜……你认为他还会相信你跟我之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

他的话勾起了她更多的痛苦,在心里千万次地后悔:为什么要去干那件事?为什么不听他的话好好过日子?

“别回家了,好吗?”

“你说什么?”她用恍惚错乱的思维胡乱想了一会,方才明白他要求她藏他的目的其实是想找机会纠缠她,诱拐她。眼前黑糊糊的,只有夜明珠点点荧光照着他异常兴奋的脸,他继续巧舌如簧说:“那天,你在医馆要我带你走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并不喜欢这里的生活,你也不喜欢他给你的一切,你想要的东西,这个世界只有我才能给你。”她惊呆了,两只手本能地挣扎着,象只被大野猫咬破了心脏的小白鼠。

“也许我不能给你这么多好看的东西,可是我知道我能给你最喜欢的东西。我们才是同一类人。看那黑暗里飞的蝙蝠吗?我们就是蝙蝠一样的人。我们都是那种命中注定要生活在黑暗世界里的人。”

“蝙蝠….”她觉得好象有点象。他继续说:“可他不是的。他天生是生活在阳光里的一类人,他什么都有了,还要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如果你跟他过得好,我也认了;可我知道你过得并不好。你整天都被人监视着,他不让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

“不是的,他让我做了很多想做的事,而且他总是陪着我一起的。”

“但他不会陪着你一起杀人渣是吗?”

“那是因为……他说杀掉他们起不了什么作用,他跟我说过:世界真正的公正要靠帝国律法才能实现,我从前的作为并不能改变什么!”

“就算他说的对,那么,把你跟那些穿着小鞋的小脚女人一样对待就公正吗?如果你跟我在一起,我绝不会象看守囚犯一样对待你,象你现在这样想作一点事情还要畏首畏尾,结果反而闹出这么大的乱子,你跟我走以后根本不用担心会不会连累别人了,我会如他一样对你好,给你……”他滔滔不绝地说着,仿佛要把积攒了半年的相思泪语全倾泻出来。

“呜……呜……”她放弃了徒然的抗拒,靠在他身手大哭起来,后悔自己当初真的不该逃婚,不该走一条父亲不赞成的路。

最后他又说:“跟我走吧!我知道你其实是喜欢我的。”黑暗中,他的眼睛闪烁着狂热的光泽,诱惑着她体内的每一滴血液跟着燃烧沸腾。他如获至宝把她抱起来放倒在一处台阶上。

“他想要我,我该不该接受他呢?”她恐惧地往后挪,才挪了半迟后背就碰到了墙壁。一颗心狂跳着几乎要跳出了嗓子眼。忽然她在他火热的瞳孔中看到了夜明珠的光泽,那恬淡纯净光泽,让她想起了马琳。

如果把所有爱过她的男人用石头和美玉作比方,眼前的他无疑是块珍贵的翡翠,而马琳则是更完美的夜明珠,他从前给她的爱就象那颗夜明珠的光泽,不论黑夜有多么漫长也能感觉到他的光明,即使另外一个人在黑暗中给他抱来一团火取暖,也不能取代那颗明珠的价值。她说:“可是,我已经嫁给了他,又怎么能跟你走呢?”

他没有回答她,而是用他的嘴野蛮地堵住了所有的推辞。就他想要得到更多的时候,她猛然坐起推开他尖叫着逃走了。

当她连滚带爬象个泥猴一样爬出藏兵阁的出口时,发现马琳正生气地坐在黑暗处等她。他还不知道她究竟干了些什么,只是隐约猜到自己在丰乐楼上看到的那场火灾可能与她的失踪有关系。现在看到她满身污泥地爬到自己面前哭泣,他猜到的只能是事件的严重后果。

“那定然是很严重的事情了,我还保护你多久呢?”他担忧地叹了口气,说:“别哭了,赶紧洗个澡换件干净衣服吧,让别人听见了,咱家就完蛋了。”

幸好浴池子里的水还有一丝温气,她急不可奈地爬进浴池里拼命擦洗着身脖上的污垢。马琳觉得她不是在洗澡而是想搓掉自己的皮肤,就问:“干吗要使那么大的劲?也不怕抓破了皮。”

“……”想到刚才心惊肉跳的一幕,她简直无地自容,只有她自己才清楚刚才拼命搓的部位都是被另一个男人的唾液沾湿过的地方,她必须洗掉才不能让她的丈夫有一点怀疑。

“告诉我,你这个晚上都做了些什么?”

那场亲手炮制的杀人放火案,如果遭遇败露,那将是一场多么可怕的灾难!幸亏了那个多情的贼,她还有撒谎的机会。她装作轻松的样子说:“我其实只是想给松儿和吉祥他们俩一个单独相处的机会,我觉得他们挺般配的。”

“就这么简单吗?”

“当然我还想自己出去玩,所以就忘了时间……后来我想找你们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我怕深夜回家被人家看见,就想从地道回来。你相信我,我以后再也不会那样做了!我一定会改的!”

马琳想:我要是信了你才怪呢?他从她脱下的脏衣服堆里拎出一件的深蓝色的几乎褪掉了颜色的旧绢衣,问:“这是谁的衣服?好象不是我们家的?”

这身偷来的衣服,按计划应该在离开现场时就扔掉,只是因为太紧张弄出了纰漏,现在带回了家里只有烧掉才能确保消灭证据了,于是她结结巴巴地说:“你拿去烧掉好了,反正不要了。”

他没有按照她的话去做,而是将松儿唤进来。松儿听完主人吩咐,拿着一套要洗的和一套要烧的衣服出去了。

“哼!你不说我早晚也会知道的,你最好告诉我,省得以后有更多麻烦!”他说。

“我…真的什么也没有做!”她蠕蠕地撒谎说,只是口气软得象只还在吃奶的小白猫。马琳心头的怒火早窜起三丈高,但他是个极有涵养的人,至少在嘴上他不会给妻子难堪,他说:“看来你把事情收拾的很干净,不需要我帮忙作什么清扫程序。赶紧洗完了去睡觉吧!等了你一晚上我都要悃死了。”她赶紧加快了动作,温顺得样子比羊羔还听话。

要知道在他面前她可从来都是牙尖嘴利的,今天的温顺可是破天荒的头一回。看着池水里跌宕的雪白的身体,马琳不禁想起了许多往事。那个时候,他迷恋她几乎忘记了天敌间一切事物的存在,她的身体就象一片雪白小舟,象绿色的草原,承载着他自由的梦想,任由他纵横驰骋,拥抱着她的时候他几乎能忘记所有的苦痛和烦恼。以致于直到今天,他才从迷恋中醒悟自己犯下了多麽的深广错误!

她,其实是一株生长的自由的黑土地里的芳草,被他偶然发现,不择手段地移植到自己的私家花园里。然而当一切都做完的时候,他才知道那株异草所散发的特有芬芳对他拥有的这片美丽花园是一种多么可怕的威胁。

她,还是他从另一个世界掠夺来的狂躁精灵,抢回家才发觉她狂躁固执的秉性,漂亮的丝绸裹不住她震翅腾飞的欲望,爱情的水晶鞋锁不住她刚强狂暴的铁蹄,她每一次任性的舞蹈,都会释放出毁灭的能量,能将他的整片花园化为灰烬。

也许只有把她从他的花园里铲除掉,他才能保有这片家园吧!

在最初来到这座拥有两百万人口的庞大的都市的时候,看见如此繁华的人群,从来自以为是大人物的区青云才发觉得自己在芸芸众生之中是那么的渺小,渺小得象一粒来自沙漠的微尘,孤独而特异,和身边走过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那个时候,他还没有遭到主流社会的排斥,而是象黄河里的浮沙一样,在茫茫的人海中随波逐流,然而漂泊到此刻,他已经在人海中沉沦,象积淀在黄河水底里的泥沙一样,只能隐藏在阳光照射不到的水底。

为了生存,他和他的同伙不得不打家劫舍,作一方称霸的豪强,倚赖捕食水底的灰色物质生存。除了父亲和与他一样相互依存的伙伴之外,他不能有自己的家,不能有人伦纲常意义上亲人,不能有其他类型的朋友,甚至不能出现在白天的街市。那种在阳光下自由呼吸的生活早已离他远去,他的一生注定将要在黑暗中度过,就象现在这样孤独地沉寂于黑暗的地下。

他想:“大概马琳当年从地道逃生的时候,也是抱着这样孤独悲怆的心情吧!哎--这辈子怎么老是输给他?劫狱那天他明明可以杀我的,现在抢不回老婆我也认了!”

这时,一群肥硕的老鼠从他脚下飞快的窜过,他自嘲地说:“明天,我将会这里的老鼠一样,被这个城市里所有的人类所拒绝,我将找不到一个可以信任的直立行走的动物。只要走出这条地道,我就会象街上走的老鼠一样被一大群皇家御猫追逐,最后被他们撕碎吃掉。”

“明天,真是糟糕之极的一天,定会是我的末日了。”他将这几个月来自己所熟悉过的每一个人都在脑海中滤了一遍,“除了马琳和那个铁石心肠的女人,再也没有可以信任的人了。可是我才做出了那么丢人的事,我怎么还能去找他们求救呢?如果去找她,还不如去找他,省得被发现了多受一次羞耻,如果不找他们我还能去哪里呢?”

想了半天,他仍然没有想到更可靠的人。

“真是可笑,我屡次和他抢女人却屡次要依靠他活命,真是活见鬼了!”他发狠自言自语说:“这一回,我就是象方腊一样被凌迟处死了,也不去求他!”

他站起来张望着黑暗的通道,好象连自己来时的路都弄不清了。其实他知道自己在这之前就迷失了,目前的状况只是更彻底的迷失而已。来京城的时候,他一心只想着要杀李潇,可是自从追到了这里来,看见了她和那个小寡妇以后,他就把原来的目标全给忘了,连撞上了难得一见的机会时也懒得下手了。

“这怎么能怪我呢?一个是追了几年没有得手的意中人,一个是见了一面就不能忘怀的大美人,不意乱情迷才怪呢?也许现在只有那个可怜的小寡妇还会给我开门让我在她的床上睡一觉,再给我端来一点吃的喂饱饥饿的肚皮,然后呢?”他觉得把珠宝送给她可能她会很高兴,留自己多住几天,于是四处找那颗珠子,珠子是找到了,却拿不回来,几条尺许长的小花蛇正吐着红信围着它扭动。

“罢了,这东西也见不得天日,就送给你们好了,”他自嘲的地对小蛇说:“或许她跟你们一样也是条花斑蛇,会偷偷地出卖我。”转念又一想:“或许也不会,她看上去挺单纯的,再说了贵族家的女人把脸面看得比命还重,应该不会出卖我,顶多把我轰走。”根据他的估计,她最多只能把他藏在柜子里放一天,一天以后如果他还不走就会有被丫头们发现的危险。

“要是被她赶出来了不知道我还能藏到哪里去?”他想了半天对小花蛇说:“实在藏不住的时候,我再厚着脸皮去找那个‘铁娘子’好了,她一定有办法骗她老公送我出城。”主意拿定后他决定去找那个看上去很单纯也很可爱的小寡妇。

独自走在黑暗中,感觉象走是在通往地狱的黄泉路,但再长的路也会有尽头,出口到了。

踏进藏兵阁,区青云看见地上有一串王榛榛踩过的泥巴脚印,供桌上一截残烛还亮着,火苗忽忽闪闪,将挂在墙上的每一个兵器都映出了寒光。这个地方留给他的记忆太深刻了,所变化的只是收藏的铁东西更多了。

近来故地重游,他觉得这座大宅子比从前他来的时候看上去变得更阔大更豪华了,连院墙都有明显的大规模的加高过的痕迹,据他推算马家再次入住的时间并不长,而且家丁仆从也比从前精简了三成,这些加高、加固且加大的部分应该是先前那位强借者的手笔。大概这位酷好强霸别人财产的借住者对花石、林木、禽鸟情有独钟,把已经很漂亮的柳汀池进行了更细致的描画,更奢华修葺,更具匠心的设计,还添置了许多从皇上的腰包里搞来的奇花异草和巨树怪石,即使他天天在晚上欣赏也能觉察到整个结构的变化,惟有这座藏兵阁因为不得借住者欢心而被遗忘在角落里,得以保持原貌。然而废了诺多心力钱财,却只住了大半年就归还却是该人所不曾料到的。

区青云想:“活该他今天家里被烧,不义之财被烧光了,多少也会让被他搜刮过的老百姓们开开心。倘若能够活着回去,我定然是江南百姓眼里的最了不起英雄人物!”想到这里他心情好了许多,连去会见佳人的自信心无形中恢复了许多。

他小心地走到门边,觉得没有危险,便翻过西面的围墙。这时走廊下一件飘飞的衣角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片深蓝色的长衫的袖子,难道暗处有人!他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件晾晒的男装,旁边还有挂着很多洗过的衣服,男男女女的衣服晾了一通道。

他看中了一袭宽大的深色锦缎长衫和一套白色的丝绸中单衣裤,估计尺码应该是马琳的衣服,遂毫不客气地取下来,在池塘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然后在花坛一角找到一把花工园丁常用的铲子,挖了个坑,将被泥巴和苔藓弄脏的旧衣服埋好。收拾好这一切之后,他才溜进了小寡妇住的别院,向亮灯的窗户里丢进一颗约定的暗号石子。

或许是他的运气好,他刚离开马琳的宅院,马琳就起床了,他想起了藏兵阁里的蜡烛忘了吹灭,还有地上的泥巴没有打扫,让打扫卫生的仆人看见了恐怕会起疑心,便披着衣服出了门。

来到藏兵阁马琳诧异地看见地上多出了一串脚印。那双脚印明显比王榛榛留下的要大,谁都能看出那是一个成年男子留下的足迹。他慌忙用扫帚拂乱泥土,然后端着蜡烛四处寻找足迹在沙地上的去向。当他搜寻到晾晒衣服的西墙下时忽然听见旁边屋子里有人低声说话,马琳听出是王吉祥正在说话,因为这屋子是吉祥住的地方。

开始他以为吉祥是在和他的父母说话,没有留意,后来一想觉得不对劲,他的父母怎么会和他同住一屋,同睡一床呢?和他低语的应该是第四个人,难道是相好的女仆。也不对,刚才还有个人对他说吉祥和松儿有来往,松儿此刻正在浴室给她的女主人洗衣服,难道这小子还有别的女人?不大可能吧,就算这小子脚踩两条船另有一腿,也不该在今晚幽会,太奇怪了。

他很想走进去看看那人,但又觉得不妥当,就吹灭蜡烛悄悄地来到窗前。屋里的人正在窃窃私语,另一个人好象在听王吉祥叙说昨晚王榛榛离奇失踪的前后过程,他说:“……也不知道大小姐干什么勾当去了?我们在挽宾楼的客饭里等了个把时辰还没有见她回来,松儿说也许她直接去了丰乐楼,我们就去那里找她,在丰乐楼上也没有等到她来,倒是姑爷先到了。然后我们就看见包公湖这边烧起了大火,那火好大,也不知道是谁家里起了大火了?不知道烧了多少人家?”

另一个人听完了没有立即做声,过了好久才说:“我知道了,是她干的!睡觉吧。”马琳听见他的声音吓了一跳,那人正是李潇。他竟然躲在自己家里,如此说来那串脚印是他留下的。

马琳气愤已极,对王榛榛头一次萌生了无比强烈的憎恨感:她竟敢把这个家伙窝藏在我家里,而且是在他的家族面临强敌环伺的时候利用不可告人的秘道与外人合谋作案,完全不顾全家几百口人的安危,实在太可恨了!要知道这里的任何一点秘密被他的敌人揪作把柄,都会给他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

他愤懑地回到住处,满脑子都是对她的怨恨,连她睡的床也不想去沾,随手从松儿空着的床上卷了一套铺盖返身来到紫云阁的书房里,然后顺着贵妃椅搭了两张凳子将铺盖铺设好,合衣躺下。他劳顿了一宿躺着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头愈想愈恨:“不管那些被她杀死的人有少罪孽,我都无法原谅她。也许只有把她从我的花园里连根铲除掉,我才能保有这片家园!”想到这里他愤然爬起来写下了一封离书,写完了之后他怡然觉得已经给了那个正在酣睡的人以最重的惩罚,末了他又觉得有点儿舍不得,将离书放进了抽屉里。

再躺下时,他有一点想原谅她,也希望再给她一个改变的机会,但是他不敢原谅她,更不敢奢望她会收手,他的家园实在太大了,他不能拿整个家族人的生死荣辱去冒险,何况人的本性是谁都无法改变的,要不怎么叫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呢!

在马府庞大的后花园的东隅有个叫聆风阁的临水阁楼,本是马昭和秦夫人的住处,但因马昭病愈后身体每况愈下且所患风湿时常发作,便将聆风阁让给了寡居的柳榕,自己则搬到了旁边一座向阳敞亮的别院居住,此后这聆风阁就成了柳榕的住处,和她同住的都还有她贴身带着的四个小丫头。

自从三个月前,杨太尉的外甥“花花太岁”张俑在群芳馆与人争风吃醋,被人重拳打伤致死之后,马瑞和文杏便把丧夫的大女儿怡雪接回了家来。马昭心疼她红颜薄命年纪轻轻就遭逢不幸,亲自将她接到自己这边院落里来和柳榕同住。这样安排后,柳榕和怡雪都喜欢,有了同病相怜的人儿陪着说说话日子自然要过得宽慰些。

马昭和秦夫人多了这个的孙女在跟前侍奉也觉得多了些乐趣,只是暗地里为她年方十九就守寡且不能再另配佳婿而烦恼,依照风俗旧规,她还是张家的儿媳,要再嫁也得张家许可,但彼此都是大户人家,再嫁的事情恐怕与世风不合。

马琳为这事曾经跟父亲争执过,他说再过些时日,他就会给怡雪择个好人家,张家要是敢来阻拦他就一顿鞭子打回去。至于人选他已经想好了,是一个他认识的“露水知交”的公子,姓陆,名棚,自幼习得一身好武艺且颇有文才,只要蒙父亲候爵荫泽,略微提携那人入仕,那人日必非池中之物。虽然目前陆家的门槛低了点,但厚道的乡绅之家必定不会让怡雪再受半点委屈。

马昭知道这个儿子行事喜欢违背常例陈规,也不阻拦,也不赞同,算是默认了。马瑞见弟弟肯出头为女儿某幸福当然再无多话可说,索性把嫡出的二女儿、三女儿择婿的挑子一并撂给了他,希望能托他的福能嫁个名门望族之家,自己以后也好依仗女婿亲家的帮衬步步高升。马琳虽然觉得自己未免管得有些太宽,可是想到凭他的眼光也相不出什么好的人物,便答允了。

怡雪在得知了家中这么安排,果然气色鲜活了许多,连簇了很久的眉头也舒张开了。全家人看她在倍受折辱之后却益发出落得丰丽,都为她高兴。柳榕更是把她当作亲生女儿一般疼。两个人相处的如母女一般,让文杏看着都说有醋意。

怡雪回家后每天足不出户,要么看书,要么弹琴,晚上经常通宵亮着灯刺绣到深夜也不入睡。柳榕和丫鬟们虽然不喜欢她这样做但也从不阻拦,只是在见到她中午睡醒来依然满脸倦容的时候才劝劝,但说多了她也没有改什么,大家也就不再劝了,料想是在张家作苦命小媳妇时养成的坏习惯。

这天晚上,怡雪照样亮着灯在刺绣,她绣的是一对盛开在池塘里的并蒂莲,其中一只莲花里还结了莲蓬,这幅绣像她已经绣了大半个月,今夜就要完工了。

“哎--都四更了,他怎么还没有来呢?”她焦急地等待着。当守夜的头陀敲响第五鼓的时候,她的绣像完成了最后一根丝线。忽然窗外丢进来一粒石子,怡雪知道他来了,欣喜地打开门将他接进屋里。

怡雪几乎对他的一切都不知情,只是从他嘴里知道他是她三叔的好朋友,名叫陆棚,因为她三叔不忍心看她年轻守寡就叫他来京城来娶她,他因为受不了相思之苦遂深夜来向她求爱。怡雪得知“真相”后又惊又怕,见他仪表堂堂果然是个如意郎君,什么也没有细加盘问就相信了。也许是她生性柔顺,亦或是她丧服后自视过低,对尚且还不是未婚夫的他所提出的无礼要求一样也不敢拒绝,当夜就作了夫妻。事后他也害怕过,对她说等她服丧期满,他就会来迎娶她,还求她在他来求婚之前千万不可以去催问,怕她三叔知道了他们之间的私情会杀了他。

这个理由好象也合点情理,傻里傻气的小寡妇居然相信了他的无耻谰言,来往了两个多月始终没有对马琳提起过一个字。其实不用他叮嘱,她也没脸去说,至于她的三叔,夜来把心思都放在了妻子身上,处处堤防她溜出家门为非作歹,竟一直没有发现他和李潇的存在。

一团火居然被暗暗包藏诺多时间,实在出乎区青云的意料,他欲罢不能,只要一想到还有个如玉的美人在彻夜等着,他就忍不住还会有下一次,是以每次赴约的时候他都觉得象在玩命,但每次居然都平安无事。

如是一来便贪色上了瘾,夜夜冒着会被杀死的危险锦衣出行,逾墙幽媾,好不风流快活,早把复仇的使命囫囵抛开,连难得撞上马琳夫妇不在家的日子也不想去勾李潇的命,反去幻想寻找另一段的艳遇,其实那另外的艳遇只是肥皂泡而已,他跟着去无非就是怕李潇死了,自己也没有理由呆下去了,丢了这个温柔可人的“水芙蓉”要他到那哪里再找回来呢?

人之秉性实在可笑,愈是危险不能得到的愈是想要,好似甜美的豚鱼,诱人的钩饵,明知有会死的可能,还是要去吃。如果不是那个“铁娘子”头脑发昏闹出这场乱子他可能会继续这么混下去,直到谎言败露。

单纯、善良、柔弱而又美丽的人,总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一个群体,所谓“容颜似花命如叶,命如叶薄若奈何!”怡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同的只是这一次伤害她这个男人还算是个良心完整的好人,至少马琳能将他归类于王薄在那句流传千古的诗句中所赞美的那一类人--“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人。如果以他历经挫折却始终没有堕掉志气的高贵人格来评价,搭上怡雪,也许只能用‘英雄难过美人关’来解释吧。

大概是上天有情想特别垂怜一些已经受过一次伤害的薄命人,使她成了那类人中最侥幸的一个。得手后,区青云觉得好生过意不去,似这般打死了人家的丈夫再把人家骗作自己的情妇的作为,他从前想都每敢想过。为了安慰良心,他把自己的行为解释为救赎,他几乎天天都要对自己强调说:“我是看她在张家受苦,想救她出来,才假装成契丹人在群芳馆和张俑争抢那个叫秋容的花魁娘子的,我将她那个混帐老公打死了,对她和她的家族都是好事!”

他的自我开脱有点象偷了人家钱却要硬说成帮人家散财积德济贫的偷儿,怎奈这后来的一段实在说不过去。回顾这两个月的所为,他觉得自己的行经和人人切齿的采花贼没什么两样:为了得尝宿愿达到一亲芳泽的卑劣目的,昧着良心冒认人家的后任未婚夫去求爱继而偷香窃玉的情节,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自圆解说为侠义行为的。

“今天怎么这么晚?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怡雪问。

今天的相会不亚于最后的诀别,区青云觉得更愧疚了,今晚本来是打算走的,现在冒险留下来也不是为了她,可是最终却跑到了被打算遗弃的可人儿这里来。怡雪已经依偎进了他怀抱里,看着怡雪象孩童一样单纯安乐的笑脸他好为难,心越发不安了,只有给她比往日更加温存的拥抱才能弥补亏心的糊涂事了。忽然,他想起了被关在太湖水寨牢底的陈皎皎,大概她当初诱骗自己的时候也是同样的心情吧?他暗暗把她们两个作了一番比较,觉得这两个人,一个是水豆腐做的,一个是铁蒺藜做的;这个是娇嫩的“水芙蓉”,无论远看近看日看夜看都可爱,象个浑身软绵绵的牡蛎包裹在贵族门阀的甲壳里,让他费劲心机也无从获取,即使现在作了她闺房里的入幕之宾也只能象个窃贼混入壳中偶然得尝;然而那一个则是扎人的“铁刺猬”,刚看上去蛮可爱的,相处久了才发现她浑身是尖刺,以致于他刚抱入了怀里就被扎得浑身难受想不抛弃不能。

“你怎么不说话?你平时不是很会说的吗?”

“……”

他没有解释,苦恼地思忖着,也许自己明天就会死了,芙蓉花下快活了这么多日子,死了也不算冤枉,是不是该在临死前把真相告诉她了呢?

“好象我实在对她太残忍了,如果哪天还能活着见到她,定要把她放了。”他神思万里得意忘形竟然萌生了难得的宽恕意念,再而回思眼下倘若怡雪能原谅他,他死也瞑目了。他正想开口表白,发现怡雪的神奇好象也有心事要跟他说,就问:“你想跟我说什么?”她的脸色突然变得热烘烘的,走到绣案前拿起自己绣好的“并蒂结子图”说:“送给你的!”他接过来仔细看清楚上面绣的图案和文字,夸赞说:“绣得真好!可怎么是‘结子’图?”怡雪笑而不答,脸上的红晕更深了,几乎红到了脖子底下。

“你喜欢吃莲子是吗?我以后给你带点来。”他故意调侃说,其实心里已经惶恐到了极点。怡雪陡然变了脸色,气愤地从他手里扯过绣像扔到了墙角里,不再理他。

他走过去拣起来,再看再想:“遭了,八成是有喜了。这可怎么办?”不过惶惑之余他也有说不出的喜悦,本以为是个始乱终弃的结果,没有想到会意外收获一颗珠胎莲子,只是贼的儿女出生了以后怎么作人呢?

他想来想去觉得现在还不能把真相告诉她,倘若自己不幸死了,还有这么一个小生命将自己的特质血脉延续下去;倘若没有死,日后还可以再回来想法子来带她们母子远走高飞,再以后……

忽然,他好想为自己的未来也将拥有的镜花水月一般幸福而哭泣,催人泪下的痛苦和快乐交织的复杂情绪象电流一样袭来,瞬间席卷到五脏六腑内的每一个角落,他感动得眼睛溢满了泪水。

站在死亡之海的边缘,那个忽然出现的小小的生命,就象溺海者在遥远地平线上看到的一片小小岛屿的影象,那也许是天际的乌云,也许是海市蜃楼里的幻影,但却能给予濒临死亡的他以巨大无穷的生寸愿望,他意识到自己还不能死,无论如何他都不能死,他要活下去看到那个孩子降生的一天,就算是万不得已要跪在马琳面给他磕一万个头乞求他救命,他也愿意!

据说从前有一个人到城隍庙里求签时候,想求某种事业的成功,可是在那些有限的几根长签里,他只能挑出一根求财签和他的心愿沾上一点点关系。拿着这根签的时候,他觉得很有意思,也许在世人眼里:所有的事业的成功的尽头都只是一锭锭数不清的金元宝吧。

其实,谁都知道金元宝再多也有挥霍散尽的一天,就象美人的脸会总会人老珠黄的时候一样。这个世界里,还存在着更多珍稀可贵的东西,比如亲情,比如才艺,比如智慧、比如信仰和美德,它们不会象金钱和美貌那样轻易的流逝,反而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更加光彩流溢。

亲情会象呼吸一样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深厚;才艺可以在时光的洗礼中精益求精;美德会在日积月累中赢得更多人尊敬;思想和智慧则可以著成文字流传后世,而最永恒的莫过于先哲大师们所创造的信仰。人生如漫漫长夜,这些东西则是象闪烁在人生漫漫长夜里的启明星,光芒璀璨而且永恒不落。

和所有的这些容易流逝的、不容易流逝的东西相比,爱情体现另外一种异常复杂的性质:它有时侯很容易消失,有时候象流星微光即逝不留下一点痕迹,有时候则象焰火瞬间爆发即陨落,有时候又象火花一闪即无,也有时候却顽固得很象星星彻夜不落。

不管爱情象什么,区别都只在于其能否经历岁月的考验:人们所希翼的那种能穿越时空的爱情,其实质是另一种不可分割的亲情和意念;而不能圆满酝酿成亲情的爱情,则更多,那样的爱情象长夜里短暂盛开的焰火,在昙花一现光华之后即归之于漫无边际的黑夜。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夜晚,区青云在绝境中找到了支撑他在黑暗世界里继续挣扎求生的信仰以及他自己梦寐以求的亲人,而马琳却在品尝着婚姻走到尽头的苦涩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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