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电话。
到底是什么这么重要,能让杰克推翻他筹备了好几个月的计划?
我将凯斯勒给的照片夹在记事本中间。
如果我关于画笔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尸体的放置就呈南北走向,头部朝着东边。两只手腕交叉放在腹部。双腿完全伸展开来。
除了盆骨和脚骨,所有一切从解剖学角度来看都摆放得那么准确。
太准确了。
膝盖骨不差毫厘地放在了大腿骨末端。膝盖骨的位置没道理保持得那么好。
其他一些部位摆放得比较离谱。
右侧的腓骨摆放在右侧胫骨内侧。实际上应该位于胫骨外侧。
结论:现场被人重新整理过。
莫非某位考古学家为了拍照整理了那些骨头,抑或这些骨头的重新排列有什么寓意?
我把照片拿到显微镜底下观看,降低放大倍率,调好视觉光。
我发现骸骨旁边的尘土中有一些脚印。放大倍率,我至少能分辨出两类鞋印。
结论:至少有两个人到过现场。
我开始推断那具骸骨的性别。
头骨的轮廓较大,下颚呈方形。只能看见骨盆右半侧,但是髋骨窄而深。
结论:死者为男性,而且可能性极大。
我开始推测死者的年龄。
上颚牙齿相对完整。下颚牙齿缺了几颗且没有章法。两半盆骨咬合准确,前方其中一边盆骨的交合处现在凸向镜头。尽管照片是绒面相纸,但是骨面看起来光滑而平整。
结论:死者是一个已经步入青年但是尚未到中年的成年人。可能。
可怕,布伦南。一个死去的成年男子牙齿不好,骸骨被人动过。可能。
“总算有些进展。”我模仿赖安的口气说。
时钟指向1点40。我有些饿了。
脱下工作外套,摘下光学眼镜,我洗了洗手。走到门口时,我迟疑了一下。
我返回到工作台前,捡起照片,打开抽屉,把它压在一个记事本下面。
到了下午3点,我对于弗瑞斯的死因并不比中午时认识得更清楚。如果说多了点什么,我多了许多困惑。
人手能够触及的范围是有限的。他们可以开枪射向自己的前额、太阳穴、嘴巴、胸部,却无法开枪射向自己的脊椎和后脑。把枪管顶住这些部位,而且还要用手指或脚趾扣动扳机,太难了。所以,我们通常可以从弹道来判断是自杀还是他杀。
当子弹射穿骨头的时候,创口周围会出现微小的骨头碎片,子弹入口处会形成内凹的创面,子弹出口处会形成外凸的创面。
子弹射入。子弹射出。弹道轨迹。死亡的方式。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是艾弗拉姆·弗瑞斯自己朝头部开的枪,还是其他人开的枪?
问题就在于弗瑞斯头骨的创面看起来就像是从箱子上摔下来所致。为了鉴别子弹切入角度,我首先必须确定凶器何在。
用钢丝锯锯了几个小时,我在弗瑞斯的右耳后部,靠近顶骨、枕骨和颞骨交合处发现一个椭圆型的创口。
弗瑞斯够得着?你可以试试,我打赌肯定不行。
另外一个问题。弹孔的截面既向内凹,同时又向外凸。
先不管截面的凹凸问题了。我只有依据骨裂次序进行判定。
头骨是用来容纳脑髓和少量液体的。就这些。再也没有多余空间。
射向头骨的子弹会引发一系列事件,每一种可能发生或不发生,还可能伴有其他可能性。
首先,会形成一个弹孔。伴随着弹孔的形成,伤口处的碎骨向外爆出,覆盖在头骨周围,子弹穿过大脑,将脑灰质排挤开来,在内部生成新的空间。这样头骨内部的压力增大,头骨中心质量较大的碎片会垂直压向子弹入口处向周围扩散的其他碎片,由于杠杆作用,其他骨头就会向外突起。如果重的碎片和扩散出来的碎片相互交错,嘭!头骨的那一部分就会粉碎。
另外一种可能。头骨没有粉碎,但是子弹在头骨的另外一端离开,碎片从入口处顺着弹道向内四陷,重击在出口处的碎片上,碎片的冲击力沿着入口处形成的碎片一路逐渐减弱,出口处的碎片就绝不会比入口处的碎片走得远。
想象一下这种情况,射入头部的子弹会产生冲击力,致使能量必须转移到某处去。就像我们人一样,它就会去寻找一个出口。在头骨里,它就会冲开有过缝合或破裂的地方。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子弹射出时产生的碎片不会和射入时产生的碎片混合起来。整理一下你就会有个头绪。
但是要整理死人的碎片就还需要把它们重组起来。
所以我必须把这些碎片重新放回原位。
这需要时间和耐心。
还有大量的胶水。棒槌学堂·出品
我拿出我的不锈钢碗、我的沙子和埃尔默牌胶水,我一对一地把那些碎片粘了起来,把它们拿到手里,直到上面的胶干了。然后我把这些小块的粘合物垂直地插进沙子里,把它们固定起来,这样它们在干燥的过程中就不会滑动或是变形了。
技术人员实验室里,嘈杂的声音渐渐消失了。
窗外也黑下来了。
铃声大作,表明这房间里的电话已经进入了晚间服务状态。
我继续工作着,挑选,对接,粘合,放平。我的周围一片寂静,这栋庞大的建筑物开始变得越来越空旷。
我抬起头一看,时针指向6点20。
不是吧?
赖安应该在7点的时候就到我公寓去的!
我飞跑到水槽旁边,洗洗手,匆匆扯掉身上的工作外套,抓起我的东西就往外跑。
外面下着冷雨。不,要光是冷雨就好了。现在有点雨夹雪,冰凉的雨雪打到我的夹克上,就粘在上面,冰雨把我的双颊冻得够呛。
光是把挡风玻璃上的冰层刮掉就用了10分钟,开车用了30分钟,而这一切在平时只需要15分钟的。
当我到家门前的时候,赖安正在我家门口靠墙站着,他的脚边是一袋从杂货店买的东西。
似乎存在着某种自然法则,规定了我每次见到安德鲁·赖安的时候,必然是我看上去状态最糟糕的时候。
而赖安看起来却总是那样光彩照人,像造物主造出来的偶像,一直都是这样。
今天晚上他穿着夹克,围着一条羊毛围巾,还有一条有些退了色的牛仔裤。
赖安看到我以后就笑了:挎包在肩头垂着,左手拿着笔记本电脑,右手拿着公文包。我的双颊皲裂,我的头发是湿的,紧紧地贴在脸上,冷风把我的睫毛膏弄得像是印象派画家的软泥作品一样。
“怎么搞得这么狼狈?”
“正在下雨夹雪啊。”
“我还以为你要大喊‘他妈的’呢。”
赖安从墙上起身,一手接过我的电脑,一只手拍去我身上的冰和几块硬硬的东西。
“你干什么去了?”
“我一直在粘东西。”我掏出我的钥匙。
赖安走到墙边,迟疑了一下,弯腰拿起了那个袋子,然后和我一起走进了公寓。
“唧唧。”
“查理。哥们儿!”赖安喊道。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
“你和查理先呆一会儿,”我说,“我去把胶水洗掉。”
“穿上撩人的内裤……”
“我可还没有定购呢,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