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仍然细心地保留着那本小得可以放进口袋里的英语字典,时常翻开,重新感受逝去岁月中值得追忆的心情,体味珍藏已久的感悟,那份油然而生的惭愧好象深埋地下多年之后又重见天日般地白花花地刺痛我的眼睛,那个只有最常见最简单的学生用品,多年来的我一直爱护有加。最初,我想把它收在一个存在塑料的四方盒子,那曾经是我常用的通讯方式中多年的纪念品,虽说归属同类,可是其中贵重的成份却是那些东西所无法比拟的,所以拿在手上,转思一想,深觉不当,便又让它物归原处,使它继续在静谧无声的周围里免受打扰,因为它在我心中的地位绝非那张普遍的东西,更为重要的是,我不希望更多人看到这难忘警诫之言。后来我没有如愿以偿实现最初的目标,也许真得与它有着一点半点的关系。
当然我还是放纵自己业已产生的对文学的爱好。孜孜不倦埋首到那家仅有的新华书店里翻阅的装帧精美的书本。为那些曲折动人故事情节所深深打劫。什么马尔克斯、维克多雨果、达里奥、几乎是文学类的书,我不分小说还是诗歌都愿意阅读。儒勒凡尔纳的作品我很少看,觉得其中的内容不太现实,上天入地不太现实。此外,马克吐温和哈谢克的小说我是心情不很愉快地时偶尔看上几眼,然后对那些夸张的描写一笑了之,可是对好兵帅克以病体之躯,坐着轮椅坚定从军的精神深怀不忘,现在还能够把无数爱国者严防敌人的袭击而围成一团紧紧护卫帅克的描写,倒背如流一字不差地默写下来。对于特别喜欢的书我开始用零花钱购买。
金圣美还在拼命地学习。后来不得戴上一个红边的眼镜——我们之间话并不太多。我时常偷眼观看她严肃认真的样子,觉得她好象是古代书生准备进京前备战一样。有一天,我觉得自己的听物理课时,好象在闻听的天书似的一点也搞不明白,这时我偷偷地将一我记得最后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将《蝴蝶梦》放在了书桌的下面,那是达夫妮杜穆里埃的作品,我对其中的怀乡忆旧,阴森压抑的绝望心情的描写甚为崇拜。
这时,她特别仔细地仿佛陌生人端视我似的看着一眼。那时正值老师为证明一个原理而操作试验之时。
“这本写得很好。”利用同学们群起激昂地兴奋异常的时候,悄悄地对她说。
“好是好,可是现在不时候,”他好象嘘着对我说,她还拿着指头特别指了指。
“放不下,”我说,用手揉揉太阳穴。
隔了一分钟,后来她不再说了。似乎为搅乱了我的生活沉默。
我将头埋在双腿间,继续看着书。
自那以后,她开始尽可能不再把脸与我照面。跟未来一样,我没有为自己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