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_在远处燃烧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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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1 / 1)

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华强绝不是你现在看到的样子,我一定过得很幸福,说不定还会功成名就,在人们尊敬的目光里体面地走完一生。可事情起了变化……

天是否完全黑下来,我看不清,因为在将黑未黑之际,州城的灯就像花朵一样次地开放。在这伟大的星球上,我们早已经没有了白天黑夜,没有了春夏秋冬,我坚信总有一天,也不再有男女!可现在还有男女,这构成了我痛苦的根源。我不打算下楼吃晚饭,准备躺在床上翻几页小说就睡觉。

刚把小说拿出来,门被咚咚地敲响了。

我说,谁?

“华先生,外面有人找。”

是服务小姐的声音。服务小姐的声音都像水一样温柔,带着流动的质感,我弄不懂她们是怎么学来的。

我的心狂跳起来。在州城,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一个起码的熟人,除了小羊,还会有谁找我?我像军人听到号令一样穿衣着裤,走出门,才发现忘了套上那件咖啡色西装,又立即开门进去。那一刻,我感到一阵隐痛,我是穿上妻子的皮肤,去会见我过去的恋人。

不出所料,果然是小羊。

她耍了一个小小的手段,喊服务员通知了我,就退出了旅馆。我在旅馆大厅里张望许久,不见人影,着急地走出大门,刚刚往马路对面一望,就望到了她。

她躲在一家超市巨大的廊柱背后,歪着头,瞧我。四目相对的时候,她从廊柱背后走了出来。她穿一身红,连皮鞋也是红的,这使她的脸看上去显得有些黑。七年时间,她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她走了两步,就站着不动,长长的腰身在微风吹拂的街面上轻轻荡漾。我的脑子里出现了海的形象。我觉得小羊是从大海里升起来的,足踏一片翠绿的荷叶。她实在是美,即便是很缺乏才华的比喻,她也应该是这座城市里最绚烂多姿的喷泉。我双手插进裤兜里,在她身上搜寻我熟悉的东西。这些东西很快汇聚起来,被我的眼光确认之后,注射进血液之中;然后,我又搜寻着不熟悉的东西。那一刻,我对自己熟悉的东西一点也没有兴趣,更喜欢那似有似无又异常强大的陌生的力量。这股力量填补了七年的距离。

我走了过去。

到她身边我才发现,我们之间熟悉的部分实在微不足道。我们成了彼此相识的陌生人,不知道以怎样的问候开头,又没有老朋友相见时的轻松自然,就那么尴尬地站着,像两棵强行移栽到一起的树。这时候,平庸是最好的老师,于是我说,你好。她说,你好。我们就移开了步子。我是一个缺乏耐性的人,许多时候也不够坚强,因此我的脚步是朝旅馆的方向移动的,目的是想尽快结束这滑稽可笑的冷战。然而,小羊没跟着我的脚步走,她的脚尖轻轻一撇,就把我带到了远离旅馆的地方。陈年的屈辱泛上心头,使我很难受。一路的碰上搂搂抱抱的男女,碰上嘻嘻哈哈的笑脸。他们都很幸福。他们并不知道,一个穿着咖啡色西装的男人正在嘲笑他们:大笑吧,欢乐吧,大笑和欢乐的同谋就是背叛,到某一天,你们中的一个,就会去搂着别的人,诉说自己昔日的痛苦。

这正是我和小羊演绎过的人生。

我们像两个便衣巡警,默然无语,不知不觉,就到了鼠疫渡假村。

这其实是一个平庸得让人怀恨的地方。迎门的高墙上,确乎画有老鼠结婚的场面,不过是乡下土地主的装扮,新郎戴着高帽,脸上荡着俗里俗气的自得;新娘坐在花轿里,露出一角鲜红的头巾;前前后后是敲锣打鼓的送亲人。场面倒是生动,我刚一迈进门槛,耳朵里就炸起喧腾的鼓锣之声,这金黄色的音响,使我烦躁不安。我弄不懂为什么把这数十年前随处可见的故事说成是中世纪的,又为什么将它敷衍为贵族的结婚礼仪,更弄不懂州城人何以要去学习,而且是向老鼠学习!

除了拥挤的人流,无一奇处。走到人造湖边,小羊想坐下来,因为她放慢了脚步,眼睛盯着椅子。我却不想坐,我走得很快,想去看看到底有没有体硕如猫的白鼠。走到一处亭园,看到旁边放着一绺儿铁丝笼,里面果真养着老鼠,瘦小得如麻雀的儿子。一个管理员在旁边放饲料,我揶揄道:听说你们养的老鼠能咬死猫?管理员斜了我一眼,那是一双被生活磨硬了的不怀好意的眼光。想看?他问我。他的嘴角挂起嘲讽的微笑。我冷酷地说,想看。他就再不言声了,目光像笼子里的老鼠一般怯懦。你如果想做生活的强者,想体会一下欺凌弱者的滋味,随时都可以办到,而且,做强者比做弱者来得容易!我说,如果你不让我看,你们就是骗人。他说看是可以的,但要收费。我说多少?他说五百块一个人。我一阵激灵,如果我跟小羊去看老鼠咬死猫的壮举,就要一千块,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可恶的管理员捕捉到了我的眼神,迅速成长为强者,像拈一根胡须似的拈住一只老鼠的尾巴,翘了嘴道:看吗?我简直是混蛋!那一刻,我至少应该顶着说:看!可我没有这样,而是窝囊地移开了脚步。

当我们在一张木椅上坐下来之后,小羊匪夷所思地看了我一眼,轻声问道:“华强,你怎么还是那样?”

自从坐上火车赶往州城的那一刻起,我就在做着一种努力:以崭新的面貌去见小羊!即使她认出了我的身体,我也不让她认出我灵魂。我要以此来显示作为男人永远的独立性。可是,我的自作聪明和她带着鄙夷的神色问出的这句话,使我的计划完全落空。

我只能沉

默。小羊拉着脸,漫无目的地看着远方。远方是一片灯海,静悄悄的光环之下演绎着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我不知道小羊是不是后悔来见我,我本人是彻头彻尾的后悔了。我总是做傻事,在小羊面前,我总是做傻事,我跟她相处三年,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就是我的愚蠢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严重后果。是妻子给了我自信,让我像所有春风得意的男人一样,挺直胸膛走在灯红酒绿的闹市,接受别人的恭维。

小羊也沉默着。她的嘴很阔,愁眉苦脸的时候,下唇略微凸出。这不是她最美的样子。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满脑子想着的是妻子此时的模样,她一定坐在电脑前,以她丈夫为素材,记录那些点点滴滴的生活,这些平淡生活的每一根雨丝,在她眼里都是绚烂的彩虹,她穿针引线,将彩虹编织成硕果累累的秋天。我的妻子是一个作家,已在许多个城市小有声名。我想象着妻子此时一边写作,一边在偷偷地笑;她总是把写作当成对生活感恩戴德的情操之旅,当成培育爱恋她丈夫的丰沛营养。可我呢,却远在千里之外,跟一个女人幽会!我越想越不是滋味,如坐针毡,唯思逃离。

我说过,我是缺乏耐性的人,我想尽快结束,不管以哪种方式。

我跟小羊靠得近了些。把手放到了她的肩头上。她的肩很瘦削,比跟我在一起时瘦削了许多。

小羊保持着颦首蹙额的神态,将身体扭了扭,有些厌恶地说:“不要这样,请不要这样。”

我们的确陌生了。

走吧,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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