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_为爱离开的999天 - 海棠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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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2 / 2)

我歉意地对校长笑笑,特诚恳的那一种,“谢谢校长。不过孙子有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自觉不是当凤尾的料,怕到时候画虎不成反类犬,辜负老师们的期待。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按照于老师的教育步骤走,稳扎稳打。”

校长倒没反对,只是让我回去问问父母再做决定。

我点点头,不想让他不高兴,发挥一惯的乖巧精神,没回嘴。

没想到,事后老班对我说,校长对我印象挺好,说小姑娘挺有主见,是根好苗子。

我除了愕然,还是愕然。

天下没有遮得住的墙。

我近日风头太健,这事儿传出去后,讨论的人不知凡几。虽是褒贬不一,但贬的人反而占了主流。

事实证明,如果有人想说你闲话,哪怕一日三餐照常吃饭,都能成为批斗要点。

学校里那些不中听的流言,我也不是全不知道,无非是说我如何装b,表面清纯,背后马屁,装勤奋讨老师欢心等等。至于实验班的同学,更是直接:“丫的,不过在我们班偶尔走了个中上,拽个p啊!她想来我们还不让呢!”

我冤得可以。我平日一向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自然没人会为我说话。

流言止于智者这句话显然有待考证,不然就是我们学校的孩子都读成了书呆子,总之八卦不断更新,还越来越具戏剧性——居然有传:我和老班有私情,潜规则已进入高中校园云云。

很是有趣。

若主角不是我的话,我大概会为他们的创造力拍拍手、笑一笑。

老班也不闭塞,情绪日见暴躁。不过他也没太挣扎,反正闹到不可收拾的时候,自有校长出面摆平。

老班智慧,八卦就这样,你不理反而就消停了,没人出来维护对当事人来说,其实是不见得就是坏事儿。

清水自清虽是无奈之举,但处在风暴圈里的人也没什么选择。何况我们学校最毒也就到此为止了,校园暴力和普通的学生的距离其实还是挺远的。

期末结束后的补习课是人人都要上的“选修”,我偶尔会在走廊上碰到秦云,笑笑聊上两句。既然有传言说我表面清纯背后浪荡,居然连隔壁班的秦云都勾引,我想那定是他为我辩解了些什么。

其实他没必要这么做,但不否认,我心里还是挺感动的。

患难见真情,不过如此。

秦云一如既往的老实,总是摸摸后脑勺,跟我并没有很多话说,但简单的问候也不会给人负担。

事实上,我感激他的又何止这点,是他让我多少还相信一些人性。即便在那种情况下知道了一些什么后,他亦能守口如瓶。

对我来说,这样就很够了。

岁月是朵两生花

7.

易笙好像消失在我的生命里,而我似乎也不再为他痛了。

我不知道这是淡忘,还是麻木。或许人都是无比坚强的,如同我们当年的适应良好。

可我还那样清楚的记得他的生日。

冷战开始,我就再没帮他过过生日。

我自己的生日一向是和父母过的,差别不过是饭桌上少了一个他。我潇洒无比,拿得起,放得下。

可惜,这不是事实。

我窝囊的可以,常常在他生日前一个月,就开始绞尽脑汁地想礼物,然后在准备完毕后,又绞尽脑汁地想要怎么在继续冷战的情况下交到他的手里。

最好,还要让他不知道是我送的,又不能完全不知道。

每年、每年,这都是我的最难,其难度值直逼在全国大赛夺魁。

我今年表现良好,直到期末结束才开始烦恼。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那些努力诋毁我的人,在他们拼命抹黑并希望借此让我痛苦的时候,我却忙着编织手工围巾,还很无聊地反复自问:我为什么还要做这样无意义的事?

易笙的老爸是个英俊的白人,所以他从小就晒不黑,一度让我羡慕不已。他的脸较中国人而言,略瘦,额头高,眼睛深,鼻梁高,嘴巴薄薄得颜色很淡,很有帅哥的模子。

他身材很好,高挑结实,由于常年运动——小时打架,大了打球,还有好看的腹肌,不夸张,但性感。

我想,倘若易笙不要老顶着那头可怕的发型,和终年不爽的冷淡表情,应该很容易被mm们看出他的美型。

可惜,易笙很少和女生说话。据我多年观察,他对那些女孩子都挺不耐烦的,完全没风度可言,估计是初中那会儿给流言传怕了。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些我不能理解的女生,为此非常陶醉地说:“啊!三班的易笙,真是酷毙了!”

人都毙了还怎么酷!我默默腹诽,顺道估摸了下围巾的长度。

易笙脖子细肩膀宽,所以特别喜欢长围巾,可以恣意地绕上两圈,尾巴前后都能拖到胯。但他身高太高,要达到此目的,非得织上两米,特别累人。最重要的是,成本还特高!

我被售货员说动了心,牙一咬,把所剩不多的闲钱都拿来买了那批澳洲进口的昂贵毛线。为了赚点儿便宜,也为了织出柔软又好看的围巾,我还在那儿学了一下午编织,顺便又被她们骗着买了几本所谓参考书。

即便如此,我的进度还是非常不顺,拆了织,织了拆,反反复复,温故了几回去毛线店的路,才在两个礼拜后得道升天。

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发现织个围巾也有这许多的困难后,我终于切身认识到了这个流传千百年的箴言名句!何处非学海,回头天无涯!

我对着日记本上这段最新记录的话语,抱着终于完工的围巾,笑得前仰后合。

明天,就是他的生日了。

*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大亮。

我只看了闹钟一眼就慌忙滚下床,几乎是跑着到学校的。

警卫非常震撼地看着姗姗来迟的我——这是近半年来,我第一次比校队要早训的娃儿迟来。

我在运动场游移了许久,确定易笙不在后,才叫来了秦云。

因为局促,我简单招呼了几句,刚说完重点,就猛得把东西塞到了他怀里,一路小跑拉开距离后,才故作冷淡很是装b的回头说道:“别说是我给的,免得浪费。”

整个上午,我一直在走神,什么都没听见去,只反反复复地想着:他收了么?他喜欢么?他会接受么?

我一直觉得爱穿黑色的易笙若能带上这条亮眼的围巾,一定会非常、非常好看。

只要一想到他冻红着脸,在蓝蓝的围巾面前哈出的白色的雾气,心里就塞满了幸福。

连日累积的疲惫,仿佛都被这满足掐灭了。

我心里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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