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红听着靳默的名字,心没来由的紧了一下,那个童年记忆中本该忘记的人的名字。可当她听着女子最后一句“庸脂俗粉”不禁有些失笑,好一个天真傲气又是骄纵的女子呢,而且还真正是刻薄的很呢。不过自己,也许……
“那这靳公子如何选妻法?”祈雪又问,看得出好奇心胜。
女子看了她们一眼,似乎也看出她们不过是好奇之心,便也放下成见,说道:“其实测得不难,不过是用诗描绘一下家、国、事而已。不过通不通过却完全是靳公子一人来评断,只是说道如今,向前相试的女子,也有近十人了,却无一人入得公子的法眼。想来公子才华横溢,想要找一人与其旗鼓相当,恐怕除了这自幼多有奇才传世,恍如传说中仙人的纳兰家的女公子,便是再无他人了吧。可惜,那位女公子身在皇宫,断不可能出现在这市井的。”说罢竟然是惋惜的一叹。
“你对纳兰家的女公子很是推崇?就不怕她来了夺了你心目中的王……呃,相公?”落红有些好笑地看着眼前一脸实在是太可惜的女子,问道。
“怎么会可惜呢?纳兰家的女公子,那可是我们众家姊妹无限崇仰的人物呢,可惜,不得见!”说罢也不再理会她们,径自向内挤去,似乎也有一试的心理。
“小姐?”祈雪有些疑问地叫了落红一声。
“再听听吧!”听着适才女子的描述,落红佯装好奇地望了一眼人群中的这个靳公子。不过她只是想看看,他是不是就是那记忆中的他。
“姑娘也好奇?”祈雪诧异地问道。
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纵是在号称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也有聪明的女人难嫁人一说,又有几个男人可以自信的愿意以才娶妻的?或者他别有所图?靳默,记忆中的靳默沉默,稳重,却是个心计了得的人物啊!落红默想着,却并不回答祈雪的话。
又一会儿,落红不觉在唇边扯开一抹浅淡的微笑。这人真是在为自己选妻吗?呵呵,倒是像靳默会做的事情,默不作声的就是出了一个主意――用来应付长辈的逃婚之法,或者还有其他的目的?
“逃婚之法!”落红微微笑着自言道。
“什么逃婚之法?”祈雪听着落红的自言,不禁好奇地问道。
“家、国、事,那是男人们摆在朝堂上的策论,保家、治国、平天下,这样的豪迈之气即使是男子也未必人人皆有。而眼下这位靳公子,却要娇滴滴的女娃来演绎巾帼不让须眉,还非得才气、霸气、傲气皆有,不得不说是故意的为难呢。试想此间的女子,要不便是小人家的女儿,要不就是这贵族官宦家的千金,可纵是满腹经纶,总是才学不凡,可若真安在这保家、治国、平天下的上头,总有些脱不开女孩子的脂粉之气呢。何况眼前正是选夫节,女子以温宛柔秀为美的大觞朝,有哪个女子愿意冒冒然的在文才上显示出那些豪迈之气呢。呵呵,我想那位靳公子就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变着法子弄什么以才娶妻,不过用来应付家族长辈的逼婚,恩这个法子倒是不错的,毕竟要配得上这才情绝世的靳公子,合该也需要一个才情绝世的女子。呵呵,只不知道是谁的福气?!”落红笑着回答了祈雪的话,却是把祈雪听得一头雾水。
“小姐?”祈雪见我讳莫如深地一笑,不觉心下千般疑问。
“祈雪,可带了竹签纸?”虽然知道以此来试探童年的朋友最是不该,但眼下的她实在是没了其他的办法,她需要他们的帮助,却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可以帮她,试试吧,只是小小的试试。
“纸签有带,可是没有笔墨!”祈雪从衣内拿出几张青白的竹签纸,秀雅的竹签纸是从竹片中去皮剖开取来的,其实就是薄竹片,只是又加了些特殊的材质让水墨映下不至于晕染,方便书写,才叫了竹签纸的名字。而祈雪带的竹签纸上,还有她闲来无事所画的小梅,嗯,不知道是哪种动物的天性,总喜欢在属于自己的东西上,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呢。
落红取过祈雪递过来的竹签纸,走进旁边一个布店,向掌柜的借了笔墨,就着这满街的灯火,小心地写下一些诗句,孩子气地吹了吹,便是拿了一串糖葫芦,和着竹签纸一起交给了身旁的一个看着糖葫芦垂涎不止的孩子,见孩子努力钻入人群,便是拉着祈雪离去,颇有恶作剧得逞后的愉快心情。
“红丫头,对那靳默做了什么好事,竟然笑得如此得意?”觞帝从旁看着落红的诡异举动,却是不阻止,竟也有几分看戏的好兴致。
“总会知道的喽!”落红展眉一笑,第一次不去顾忌他的帝王身份,不带算计,只为这难得自由一日的愉悦心情。想他,应该不会知道自己的另一个身份的。只要不知道,也就不会把她和靳默联系在一起了。
“小姑娘,我靳默今日参加选夫节,的确有意为自己选一才智相当的妻子,找这神仙眷侣的另一半,但小姑娘似乎还为及笄吧,若是希望靳某等小姑娘,似乎也不该今日急切相见啊!”靳默微笑着看着眼前嚼着糖葫芦的半大小女孩,说得是一派风流的言语,逗得人家小姑娘一脸的通红,但自个的眼中却是快速地滑过一丝不耐。
不耐,是的,极度的不耐,否则以靳默的性格,那一丝的不耐绝对不会闪现在眼底,不是因为他的伪装有多么的高明,实在是他生性就素来温雅,自小养成的那种极度隐忍的性格,令他比任何人都要有耐心,也比任何人要温文知礼,理智、自持、绝佳的自我约束力向来是他父亲口中的骄傲。但眼下面对这些戴着面具,却依旧无法逼退眼中急切的渴望,以及赤裸裸的占有欲的女子,他直觉的心生了厌烦,有才气,聪明,却又自傲于自己的才气,聪明的大家闺秀,向来是他敬而远之的对象。若非遵从师命,要保护自家最小的不为人知的,又不肯和他们联络的小师妹,恐怕眼下早不知道遁逃何处去了。而且要不是前几日不查被诈病的母亲算计,他,堂堂的风流才子靳默,何致流落于此间择妻?不过还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到底也没让母亲真正称心如意。要知道在这泱泱大觞朝,想要在选夫节上找一个真正胸怀广阔又兼俱智慧和胆色的女子,也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知道聪明的女子繁多,但若换上“智慧”二字,却是少之又少。如若真遇上了一个,想来也是自己的福气。毕竟自己所抗拒的,并不是婚姻,而是那些所谓的名门闺秀而已。何况今日是选夫节,说不定……
“是呀小妹妹,这里可是京都靳公子特意选定的选妻之所,虽说靳公子风流满京都,可小妹妹毕竟还是年岁小了点呢!”旁观的几位男子,半是玩笑地应和道,带着面具只留在外的眼睛,溢满了的尽是笑意,但却非针对这半大不小的孩童,而是脸色上约略有些不耐的靳默。再看看靳默那无奈的笑容,可以看得出,这几人应该是熟识的朋友,或者是靳家同辈的什么兄弟也说不准。
“要不是为了……这……这串糖葫芦,我……才……不来凑这个热闹!”小姑娘嚼着满口的糖葫芦,趁着这些人的调笑间,满是口齿不清地说着,毕竟靳默再如何俊逸不凡,看在这半大的小孩子眼里,真的还不如一串糖葫芦来得吸引人。
“呵呵,靳兄,看来人家小姑娘并不希罕当你的妻子呢!”其中一名男子呵呵一笑,转而对着小姑娘问道,“那你使劲挤到这跟前来做什么?这里可没有什么糖葫芦!”
小姑娘满是轻蔑地白了个眼,不客气地问道:“你是靳默?”
那人不想被小姑娘看扁,但毕竟不会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装模作样地摸摸鼻子,拉着一边的靳默,又是讨好地说道:“他是靳默,他是靳默,小姑娘找他?也不一定有糖葫芦哦!”
小姑娘也不多说,咽下满口的糖葫芦,顺便丢了个白眼给那人,才对着靳默说道:“有一个声音很好听的姐姐,给了我一串糖葫芦……”
“果然是被糖葫芦出卖了……”那人对着靳默感慨道,才说一半便是被小姑娘的白眼噎住了,“小姑奶奶,你说,你说!”
小姑娘又白了一眼,也不多废话直接将竹签纸塞给了靳默:“这是那个姐姐要我给你的,现在我已经给你了,你可拿好了!”说完,也不等靳默搭声,便又是挤着人群出去了。
靳默看着小姑娘一脸的古灵精怪,知道也是哪个大户人家骄纵的孩子,倒也不是太担心,倒是这小姑娘塞给他的这签精致的竹签纸令他的脸色稍稍变得严肃了几分。
靳默看着竹签纸,窄小的竹签纸上,金钩带骨的字体,冷冽地衬着一角的红梅,透着纸的墨痕竟然隐隐地显出一派傲气。似是女子的手笔,却又带着几番清冷与书生的傲气,行笔之间虽是小字却依然透着一股不羁与洒脱。人说见字如见人,光这一笔的字,已然让人心动不已。何况如此熟悉……
“靳兄,这小姑娘所说的好听声音的姐姐可是传了什么情书,竟然令你如此变色,别是什么淫词秽语吧,这可不行啊,可是辱没了我们的靳家公子了!”一边的朋友依旧调笑着,因为大家都不认为靳默可以真的自这个选夫节中,用这种方法选中什么妻子的。所以他们笑,一来是对靳默无奈的幸灾乐祸,二来也是为好友在与靳母的再一次较量中的再次胜利而高兴。毕竟靳默和他母亲为了靳默的婚事,自打靳默十六岁成年后,不下百次的较量,已然是京都茶余饭后的一道无伤大雅的八卦笑料了。
“奇女子!”靳默看着手中的竹签纸,微微一笑,“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那个适才还是一脸调笑的男子,一听这首诗,不禁微微一愣,良久才说道:“这世间,居然有这样的女子!真可谓,‘奇’女子!”
靳默看完诗句,排开围站着的人群,看向四处那些随意走动的人群,看着眼前形形色色似美却丑的面具,适才被母亲算计郁结在心的苦闷,顿时烟消云散。也许他该感谢她的母亲,否则小师妹可能还是不会和他们联系。
“各家姑娘,靳某已然找到心怡之人,这首《大风歌》的主人,便是靳某心仪的人,虽不知现在其身是否在此之间,但靳某依旧要说,大丈夫一言,驷马难追,今日既然定下如此怪异的选妻规则,又遇上了如此的奇女子,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自此以后,靳某便已心有所属,还望众家姑娘别为靳某误了自身。”说罢,便也不再理会那些朋友的叫唤,便是头也不回地离去了,一场闹剧便是因为落红的“踢馆”而结束了,只是不知道那位厉害的靳母是否还会再闹上一场了?!
“红丫头,你让人递去怎么样的诗句了?”觞帝有些好奇地问道。
落红微笑着并排贺觞帝走在一起,终究没有将这场闹剧看完了才离开,毕竟皇上有令,只可看看,不可参与,未免麻烦,提前落跑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毕竟那边的结局,即使今日不看,明日里应该也是满城风雨了吧,真有些好奇沉稳的靳默会有何反应。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落红轻轻地说道,也不怕觞帝听出什么蹊跷,只脸带笑意,甚至有些难得的得意之色。
“红典容,果然是不凡的,好大气的诗句!”德英在一边微笑着说道,“像是那个儿时就瞰破红尘的纳兰家的女公子!”
落红依旧是笑,既不反驳德英的奉承,也不欣然接受。
“……”觞帝沉默地看了落红良久,然后出乎人意料地,很不客气地嘀咕道,“流氓!”
流氓?流氓!德英听着这个素来宠爱纳兰落红的君王这么莫名其妙地迸出的字眼,几乎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
流氓?流氓!真正的富贵流氓!落红不禁微微笑看着觞帝,这个皇帝果然是一个守成的皇帝,也只有这样从小受着祖训长大的帝王才会如此评价同为帝王的刘邦所写的这首《大风歌》吧!流氓,呵呵,真正贴切呢。
想想,适才的男子在选夫节上设下这样的选妻仪式,已然是何等傲气的人物,他要求女子才气、傲气、霸气,那么自己就选了这首《大风歌》,呵呵足够的傲气、足够的霸气吧。全诗看似诗一首成功的凯歌,直抒胸臆,雄豪自放。充满着一种王霸之气,充斥着成王者可以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也只有经过了几年兼并战争的胜利,所造就的刘邦才有的王者气魄吧,可惜刘邦却是个土皇帝呢,很难彻底清洗他原本市井流氓的无赖习气,全诗处处表现了他志满意得,狂妄自大的心理特征。大概也只有那些正统的皇帝才会感受出他的无赖流氓吧,不知道那位得诗的男子看没看出流氓气呢?又或者看出来了,而气得吐血?呵呵……愚弄这样一位傲气的才子,即使只能是独自暗爽,也足够令她有着难得的扬眉吐气的舒畅了。何况,何况她终于还是向他们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太行德修真人的关门女弟子。
“顽皮!”觞帝对着落红摇摇头,却也不多加责怪,“若那人真找上门来,看你怎么办!”
“那就请四爷作主喽!”落红笑看着觞帝,转身又抛向了人群的深处,像一个十五岁的活泼少女,却忽视了身后这位帝王脸上突然滑过的阴沉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