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假如我认为,我是回答一个能转回阳世间的人,那麽,这火焰就不会再摇闪。但既然,如我所听到的,果真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深渊,我回答你,就不必害怕流言。」
夏日的金斯米尔,有着缤纷多彩的美丽韵致。
明亮的阳光灿烂地透过树影间,翠绿色的树叶在微风中颤动着,草坪上有白色的雏菊一丛丛地点缀在那儿,忍冬花、紫丁香、石竹花和妍丽的玫瑰花,也迎风招展着,造成一种静态、却又瞬息万变的景象。
乔可身穿一件t恤搭配了牛仔裤,足蹬运动鞋,坐在花园里一棵月桂树下,就在矮矮的石板凳那儿,他刚看完琳茜.柏格逊从伦敦寄来的信,紧皱的眉头终於纾解开来;芮现在正为她工作,尽是画些可爱的婴孩,彷佛绘画的欲望压抑了很久,目前正以前所未知的力量爆发出来。
琳茜甚至於还寄了张相片给他。
看到这张照片,使他开始对她为婴儿的如痴如狂,感到嫉妒不已;但是,只一想到他生气的主因,他又自觉羞愧。
琳茜提到芮,说她只对她表露过她心中的恐惧和焦虑──芮说她害怕他,希望能不要再见到他。
只有向爱情屈服过以後,才能真正认识爱情的真谛,并刻画出令人永远憧憬的影像:他、芮和孩子三个人,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然而,他能做的就只有这麽多,不然还能怎麽办呢?
可是,不管他如何地爱恋、如何地思慕,对她而言都无足轻重,她在乎的人永远也不会是他。
会面的时间还没到,他看了看手上的表,不禁叹了口气。
走进艾方斯的宅第,他从後门上了楼,在这幢巨宅中二楼的阴森画廊中徘徊着,反覆凝视着那些在他血脉中流动的先人画像,并不认为这些血统上的先人,曾经留下了什麽给他,他甚至於连姓氏都没能遗传到。
而後,他逛到杰森.艾方斯的肖像画那儿,瞪着那张与他十分相似的脸,简直是如出一辙、极为相仿的相貌,使他有种照镜子般的茫然若失。
无疑的,每个人都认为这个人是他的父亲,可是他却从来没有和此人照过面。
他如今所拥有的,是否就是这个男人年轻时所过着的生活?此人又留给了他什麽呢?这个英国绅士,是否将含有各种思想和感情的奇异之处遗传给他了?他的一切行为,是否就是这位先生当年所不敢实现的梦想?亦或是,除了外型及气质,他也从这个男人的身上继承了热爱他人之美善的激切?
那个有头蓝黑色卷发的男人,神色高傲、英挺豪迈,且有股不羁的随兴感。在画像里,这个实际上是造成他母亲痛苦、辛劳一生的男人,正用那双深沉又迫人的凌厉灰眸,不瞬地望着他;这幅肖像画是如此地鲜活逼真,多麽清晰、多麽生动、多麽具有压迫感!
那对闪耀着奇异知性光芒的瞳孔里,彷佛有股微妙的魔力,似乎随心所欲、随时随地都在打量他、剖析他。
蓦地,他注意到另一股视线,那是一种彷若要穿透人心的感觉,从漫长走廊的另一端传来。
艾方斯夫人自走廊的那头缓步走过来,身穿一件优雅、昂贵的奶白色套装,从她颈上和耳边的珍珠、手上握着的皮包,一直到那双细跟的高跟鞋,全身上下是清一色的白;从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照耀下,她眯着眼睛,精明、聪慧的美眸凝睇着他,神情中有着倨傲、蔑视、憎恨……
还有一丝心痛。
她总是用这种眼神看他,都四年了,即使平日非常小心地防备他、避开他,但她眸底的那份似有若有的情感,却总是令他觉得相当介意。她到底在想些什麽呢?
莉薇此刻正努力掩饰住她的震惊。
命运之神总是对她如此地嘲弄着:乔可.麦克雷站在杰森的肖像画前,看起来就活脱脱是年轻时的杰森;讽刺的是,亚德安不仅承袭了她的长相,性格却更为骄恣,而她丈夫的私生子却出奇地酷肖她所爱的男人──那种外貌上的相似,常常使她觉得几乎要窒息,她对杰森的种种回忆,其实也是爱恨交织。
不过现在她比较冷静,也能比较超然地看待世事──因为经过这麽些年,她已年华老去,许多痛楚似乎也已成为了陈年往事。
乔可望着她,开口问道:「时间到了?」
但莉薇还是一如往常,没有搭理他,连句话也不想跟他说,迳自和他错身而过,往一楼的会议室走去。
他的时间到了,乔可颓丧地想,该来的终究会来,只是早晚而已。
当乔可跟着走进那间会议室的时候,女佣娣拉正好端了咖啡进门,她疑惑的小眼睛转来转去,望着每个人脸上严肃已极的表情,心中充满了许多臆测;这间会议室平时是不开放的,现在来了几位很少出现的大律师上门,气氛也显得分外诡异,所以每个到访者的神情,都显示出分外的紧绷。
众人就座,莉薇坐在桌首,在她左手边的是她的外甥西蒙.霍华,正冷眼旁观地坐在那儿啜饮着咖啡,他会在场是因为他除了以前的执业领域在於国际法、建筑法、遗产法和商事法之外,也是这次官司的主导者,还担任『艾方斯』基金会的ceo,管理这个含括全欧的慈善基金会中基金的运作,总额约有一亿欧元;另外有两名律师则坐在她的右侧,正在翻阅着桌上的许多文件,因为事前他们就被函令通知了,近日可能要打这场遗产争夺战的大官司。
乔可坐在她的正对面,和她充满傲气、冷如寒霜的蓝眼睛相持不下,帮他提起继承无效之诉的律师亚当.温,则坐在他的右手边,就和艾方斯夫人所延聘的两名资深律师一样,拿着手边的文件开始速读。
终於,第一回合开始了。
「各位手上的文件是由固委法律机构(goodwills)起草的遗嘱,已由一批精通遗产法的法律专家检审过,同时是一份具有合法效力的档案。」温律师展开了他的开场白:「……遗产受益人可提取帐户中的全部余款,也不需申缴遗产税,艾方斯夫人检具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已於四年前向银行挪用部分资产,并将第一三o九款的不动产予以抵压贷款,在田产继承中,这种有形财产是主要财富形式;但对当今大量可转让的资产而言,这就显得不太正确了。」
一名律师马上就和他起而相抗:「这种差异是由免税遗产所造成的,但关键原因还是长子继承制的实行──即实际上将所有财产都归长子。如果将遗产在各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并不合这份遗嘱的内容,因此只有在遗产的主要资产为不可分割的情况下,长子继承制才能成立。」
温律师一人对抗三名律师,不可避免的激烈争执和满嘴的法律名词对话,开始继续上演着。
「赠与税?遗嘱人艾方斯先生对麦克雷先生的赠与,应该处於托管状态,复利的计算为什麽没有列举出来?你们不是在唬弄我吗?」
「永久管业的问题呢?如果遗嘱中的条件无法改变,那麽我们也就无法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遗嘱中规定遗产基金的使用条件,在遗嘱人死後已经造成影响了!」
「……四年前艾方斯夫人便已由年金向政府缴交了遗产税与遗产继承税,依法是要先把税交上,才能支出产权,就税收专业看来,对死亡时的财产徵税完全与许多其他税种的替代效应和递减税率无关;实际上,可衡量的财产分配要比可衡量的收入分配不公平得多,这份遗嘱上所列出遗产的动机,并非如你所说是一种利他主义的动机,就你所提供的文件,我方认为并不成立!」
「遗嘱人没有限制或规范对其遗产的使用啊!」
「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两难困境,是实施遗嘱人的意愿,还是根据其死亡後的条件变化而修正其遗嘱条款。不是吗?」
「遗嘱人私人信托和捐赠中,如果要件是不合理的,我方已经通过司法途径加以否决了!」
「如果捐赠是生前赠与而非遗嘱赠与,就没有进行修正的可能性!」
「这份遗嘱的判定,不是列出了两项基本条件了吗?第一,已经讨论过的要件,产生了不合理的情况;第二,是禁止限制让与的规则:让与人无权限制无条件所有权财产的利益所有人,来进行财产转让。」
「我国的继承法已经作出规定了,禁止遗嘱人完全剥夺其遗孀的继承权;妻子从其丈夫处继承过来的部分财产,代表的是她自己的收入估算积聚,遗产法就需要用到资格、血统、和金钱等法则,艾方斯夫人的继承权是无可否认的!」
乔可坐在一边听着四人吵作一团,终於忍无可忍地站起身,咆啸道:「你们别吵了!」